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陜臺經濟合作的意見
陜政辦發〔2018〕7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新形勢下對臺經濟工作的部署,促進陜臺經貿交流合作,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中央對臺工作方針政策,緊抓“一帶一路”、中國(陜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機遇,加強產業對接,深化經貿合作,拓展陜臺合作空間,支持臺資企業在陜健康發展,服務兩岸關系大局、服務全省開放型經濟發展,為實現追趕超越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重點
(一)深化產業合作。在夯實集成電路、液晶面板等產業合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陜臺電子信息、精密機械制造、新材料及生物技術應用、能源化工等領域的投資貿易合作。支持海峽兩岸(楊凌)農業合作示范區建設,以精致農業、觀光農業、休閑農業為切入點,促進陜臺農業合作。以加強旅游、文化創意合作為重點,帶動陜臺金融、物流、電子商務、醫療養老等現代服務業領域的合作。
(二)強化合作基礎。建立與臺灣相關行業協會、投資咨詢機構的協調機制,加強與臺灣工業總會、商業總會、工商建研會、工商協進會、華聚基金會、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銀行公會、券商公會、半導體產業協會、農業協會、物流協會等相關機構的聯系溝通,積極開展互動交流,務實推動產業轉移和龍頭項目合作。
(三)積極開展對臺招商引資。圍繞主導產業和優勢產品,積極開展對臺招商。充分發揮絲綢之路國際博覽會、歐亞經濟論壇、中國楊凌農業高新科技成果博覽會等開放合作平臺作用,調動西安臺資企業協會等臺商協會積極性,有針對性地邀請臺灣優勢企業參會參展,舉辦專項交流對接活動,開展產業鏈招商、精準招商,形成產業集群。各地要建立對臺招商引資項目跟蹤落地服務機制,促進臺資企業在陜投資發展,為臺資企業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四)完善陜臺經貿合作載體。各級開發區要發揮好載體作用,結合自身功能定位,引導臺資項目集聚發展、互補發展。支持各地新建或在現有開發區內以“園中園”形式建設“臺灣產業園區”“臺灣科技園區”等,推動高新技術、高端產業和專業人才集中。各級開發區可結合重點產業發展,在政策允許和權限范圍內制定對臺經貿合作優惠政策。
(五)積極承接臺資企業產業轉移。各市(區)要根據自身產業優勢,加強與“長三角”“珠三角”等沿海發達地區臺資企業協會的交流互動,積極承接臺資企業產業梯度轉移。主動與東中部地區臺資企業對接,加強區域互動合作,促進臺資企業優勢產業向我省轉移。
(六)積極促進陜臺貿易。擴大陜臺在高新技術、制造設備、關鍵零部件、優勢農產品等方面的進出口,鼓勵有條件的省內企業赴臺開展貿易投資合作。發揮我省科技、人才、區位優勢,大力發展面向臺灣的軟件服務外包、國際物流承運等服務貿易業務,促進陜臺貿易合作穩定健康持續發展。引導在陜臺資企業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拓展國際市場空間,不斷擴大貿易規模。
(七)推進臺灣青年創業基地建設。鼓勵和扶持臺灣青年來陜就業創業,有條件的開發區可創建臺灣青年就業創業示范基地。支持楊凌農業示范區建立海峽兩岸職業農民培訓中心。引導省內企業優先接收臺灣青年實習和就業。各市(區)要把支持臺灣青年來陜就業創業納入本地“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內容,為臺灣青年在陜學習、就業、創業、生活創造便利條件。
(八)擴大對臺宣傳。加強與臺灣媒體的交流合作,有計劃、有重點地邀請臺灣主流媒體來陜專題采訪。通過電視、報紙、網絡新媒體等積極宣傳我省歷史文化、產業優勢、經濟社會發展成就和發展機遇,營造良好的陜臺經貿合作氛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各市(區)要建立對臺經濟合作協調推進機制,切實加強對臺經濟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分工,加強統籌,策劃開展一批對臺經貿合作項目和活動,研究協調臺資項目落地及當地臺資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推動陜臺經貿合作持續健康發展。
(二)優化營商環境。除法律法規或國家明令禁止的行業外,全面向臺商投資企業開放。各市(區)和各有關部門要貫徹落實《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意見》(陜政發〔2017〕26號)各項部署,不斷提升行政效能,全力打造更具吸引力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各地要認真處理涉臺投訴案件,依法保護臺商和臺資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完善政策服務。省臺辦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各類涉及支持臺資企業投資、經營、發展、技術進步等方面政策措施。要及時了解臺商相關訴求,為臺商在陜居住生活、社保醫療、子女就學、就業創業等提供便利。支持臺資企業協會開展會員交流、政策輔導、信息共享、教育培訓等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市(區)成立臺資企業協會。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