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鄭州等17個城市加密和按區建設城市環境空氣自動站建設驗收情況的通知
鄭州、開封、洛陽、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許昌、漯河、三門峽、南陽、商丘、信陽、周口、駐馬店、濟源市環境保護局:
2016年12月,省環保廳組織對鄭州等17個城市的加密和按區建設城市環境空氣自動站進行了驗收,經專家審議,原則同意各城市加密和按區建設空氣站建設項目通過驗收(名單附后)。同時,請做好以下工作。
一、確保環境空氣質量監測設備穩定運行。各市要嚴格按照《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技術規范》(HJ/T193-2005)要求,加大對自動監測系統的日常維護、定期巡檢力度,確保監測系統穩定運行。
二、強化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質量。各市要強化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措施,加強顆粒物儀器設備的手工比對監測以及臭氧儀器的標準傳遞等工作,保證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的準確可靠。
附件:1. 河南省加密和按區建設城市環境空氣自動站驗收意見.pdf
2017年2月9日
主辦:環境監測處 督辦:環境監測處
河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7年2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