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施建設普查篩選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環保局,鄭州航空港區環保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推動環境質量改善,實現精準治污、精細化管理目標,切實發揮自動監控設施“千里眼”作用,各級環保部門要全面梳理排查域內納入環境統計范圍的所有工業企業自動監控設施建設情況,做好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施建設任務篩查與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抓好落實。
一、開展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施建設任務篩查
由環境監控部門牽頭,環境監察、環評、總量和污防等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從以下普查范圍中,梳理排查域內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施建設情況,篩選達到自動監控設施建設要求標準,但尚未安裝自動監控設施的排污單位進行登記造冊。
(一)普查范圍
1. 環評批復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
2. 2016年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單中被列為整改類、完善類的項目。
3. 域內納入環境統計范圍內的所有排污單位。
(二)篩選標準
廢氣排污單位
1.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要求建設自動監控設施
2. 整改類、完善類項目現狀評估報告中要求整改的事項包含自動監控設施建設要求。
3. 企業煙氣排放煙囪高度≥45m。
4. 建有單臺20蒸噸/小時及以上的燃煤鍋爐。
5. 任意一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年排放量達到10噸及以上的工業爐窯和固體廢物焚燒爐。
6. 屬于火電、鋼鐵、水泥熟料生產、鑄造、焦化、碳素、玻璃、陶瓷、氮肥、冶煉等重點行業工業企業的所有集中式煙氣排放口。
7. 排污單位被列入由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發布的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或污染源自動監控計劃。
廢水排污單位
1.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要求建設自動監控設施
2. 整改類、完善類項目現狀評估報告中要求整改的事項包含自動監控設施建設要求。
3. 日均外排廢水量200噸以上。
4. 日均外排氨氮1千克及以上(需裝氨氮在線監測儀)。
5. 日均外排化學需氧量(COD)5千克及以上(需裝COD在線監測儀)。
6. 所有的城市污水處理廠、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及鄉鎮污水處理廠。
7. 排污單位被列入由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發布的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或污染源自動監控計劃。
二、上報需安裝自動監控設施排污單位基本情況登記表
根據篩選條件,將篩選出需要建設自動監控設施的排污單位登記造冊,填報《需安裝自動監控設施排污單位基本情況登記表》(見附件),于2月10日18:00前以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環保局正式文件上報河南省環境監控中心,表格電子版以電子郵件形式上報(郵件主題注明“**市需安裝自動監控設施排污單位基本情況登記表”)。
郵寄地址:鄭州市金水區順河路1號河南省環境保護廳輻射樓104房間
郵 編:450003
電子郵箱:hnshjjkzx@126.com
聯 系 人:趙凌飛
2017年2月6日
主辦:省環境監控中心 督辦:省環境監控中心
河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7年2月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