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發展糧食產業經濟的實施意見
云政辦發〔2018〕6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發展糧食產業經濟的意見》(國辦發〔2017〕78號)精神,加快推進我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發展糧食產業經濟,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國家糧食安全戰略,以加快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樹立“大糧食”“大產業”“大市場”“大流通”理念,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產業融合、協調發展、創新驅動、提質增效、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按照以產業模式發展糧食、以市場理念經營糧食、以法治手段管控糧食的思路,大力發展高原特色糧食產業經濟,實施優質糧食工程,推動糧食產業創新發展、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培育一批擁有核心競爭力、產業關聯度大、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產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明顯提升。進一步做強高原糧倉,提高口糧生產和保障能力,不斷增強我省作為糧食產銷平衡區的自我平衡能力,初步建成適應云南省情和糧情的現代糧食產業體系。到2020年,綠色優質糧食產品有效供給穩定增加,全省糧食優質品率提高10個百分點左右;糧食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7%左右,糧食加工轉化率達到88%左右,米線、卷粉、餌塊、餌絲、面條等主食品工業化率提高到25%以上;力爭主營業務收入過50億元的大型糧食企業數量達到2戶以上,主營業務收入過10億元的“糧食小巨人”企業數量達到10戶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規劃引領,打造糧食經濟全產業鏈。編制《云南省糧食全產業鏈發展中長期規劃(2018-2025年)》,積極發展“產購儲加銷”一體化模式,構建從田間到餐桌的全產業鏈,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動糧食企業向上游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產銷對接和協作,采取定向投入、專項服務、良種培育、訂單收購、代儲加工等方式,建設加工原料基地;向下游延伸建設物流營銷和服務網絡,著力打造綠色、有機的優質糧食供應鏈。支持省屬大型國有投資平臺,化肥、農墾、物流、種業、互聯網等企業與糧食企業開展業務整合,采取參股、控股、收購等方式,組建綜合性涉糧企業。鼓勵糧食企業與產業鏈上下游各類市場主體成立產業聯盟,共同制定標準、創建品牌、開發市場、創新技術、擴大融資等,實現優勢互補。(省發展改革委、農業廳、國資委、質監局、糧食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發展高原特色糧食產業,增加優質糧油產品供給。在劃定我省糧食生產功能區基礎上,大力發展高原特色綠色優質糧食種植,積極推進優質稻谷、木本油料、雜糧雜豆、薯類等高原特色糧食產業發展,增加綠色優質糧油產品生產和供給。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建立優質優價的糧食生產、分類收儲和交易機制,積極探索地方儲備糧收購和儲備優質糧食的機制,推動倉儲、物流、加工等糧食流通各環節有機銜接。支持糧食企業積極參與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以相關利益聯結機制為紐帶,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密切利益鏈。鼓勵支持糧食加工、流通企業采取保底收購、股份分紅、利潤返還等糧食訂單收購方式與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建立產銷對接和協作。整合現有倉儲設施資源,在全省產糧大縣建設一批專業化、市場化的糧食產后服務中心,為農戶提供糧食“五代”(代清理、代干燥、代儲存、代加工、代銷售)服務。(省發展改革委、農業廳、林業廳、質監局、糧食局,農業發展銀行云南省分行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培育壯大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激發企業發展活力。發揮糧食骨干龍頭企業在產業發展中“排頭兵”作用,集中力量、加大扶持,加速資源、資金、資產集聚,打造品牌,形成若干輻射范圍大、帶動能力強的糧食骨干龍頭企業。進一步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優勢企業以資本、技術、品牌為紐帶,采取聯合、兼并、重組等方式,打破地區、行業和所有制等界限,培育和打造一批跨區域、跨行業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在農業產業化國家和地方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工作中,認定和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和行業帶動力的糧食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培育和打造“糧食小巨人”。支持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參與承擔政策性糧食收儲業務,在確保區域糧食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創新龍頭企業參與地方糧食儲備機制。鼓勵國有糧食企業依托現有收儲網點,主動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開展合作。支持多元主體協同發展,培育、發展和壯大從事糧食收購和經營活動的多元糧食市場主體,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糧食市場體系。(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農業廳、商務廳、國資委、工商局、質監局、糧食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優質糧食工程,打造高原特色糧油品牌。組織實施“中國好糧油”行動、質檢體系建設、產后服務體系建設等項目建設。通過推進和實施“中國好糧油”云南行動計劃,開展標準引領、質量測評、品牌培育、健康消費宣傳、營銷渠道和平臺建設及試點示范。通過質量提升、自主創新、品牌創建、特色產品認定等,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全國性和省內的糧油名牌產品。鼓勵企業推行更高質量標準,建立糧食產業企業標準領跑者激勵機制,提高品牌產品質量水平,大力發展“三品一標”糧食產品,培育發展自主品牌。鼓勵企業獲得有機、良好農業規范等通行認證,推動出口糧食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加強高原特色綠色優質糧油品牌宣傳、發布、人員培訓、市場營銷、評價標準體系建設、展示展銷信息平臺建設,組織云南高原特色糧油產品推介和產銷對接活動,挖掘區域性糧食文化元素,聯合打造區域品牌,促進品牌整合,狠抓“特色”,打造“品牌”,提升云南糧油產品的影響力。加大糧食產品的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加強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規范市場秩序。(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農業廳、林業廳、工商局、質監局、糧食局、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現代糧食物流體系建設,推動產業集聚發展。主動服務和融入“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充分利用沿邊經濟走廊、瀾滄江經濟走廊建設機遇,發揮區位和資源優勢,推動糧油產業集聚發展。按照我省“一核、六圈、七線、八節點”的糧食流通規劃布局,加強糧食物流基礎設施和應急供應體系建設,打通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北糧南運”西南通道,優化物流節點布局,完善糧食物流體系。加快糧食鐵路專用線、集裝箱散糧接收發放設施及散糧中轉配套設施建設,支持有關企業開展集裝箱散糧運輸試點,支持第三方物流企業提供散糧運輸綜合物流服務,逐步推廣散糧運輸,提升糧食物流效率。支持符合條件的多元主體積極參與糧食倉儲物流設施建設、產后服務體系建設等。加強進口糧食指定口岸防疫能力建設。依托云南高原特色糧油產區和關鍵糧食物流節點,推進產業向優勢產區集中布局,打造紅河紅米、德宏遮放貢米、文山八寶貢米、玉溪糧食產業園等一批高原特色優勢糧食產業集群,建設一批集收購、倉儲、加工、轉化、配送、質檢、信息、循環利用為一體的大型糧食產業園區(基地)。(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農業廳、商務廳、質監局、糧食局,云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發展糧食精深加工與轉化,提高糧食工業化水平。鼓勵和支持各地出臺有利于糧食精深加工與轉化的政策,以新型工業化理念引領產業發展,充分發揮糧食加工轉化引擎作用,發展高原特色糧食加工業。引導糧食加工企業走專、特、精、深的發展道路,大力發展糧食精深加工與轉化。著力開發糧食轉化產品,增加專用米、專用粉、專用油、功能性淀粉糖、功能性蛋白、酵母等食品以及保健、化工、醫藥等方面的有效供給,帶動糧食生產功能區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形成區域經濟增長極。在保障糧食供應和質量安全的前提下,著力處置重金屬超標糧食等。鼓勵支持糧食企業探索多途徑實現糧油副產物循環、全值和梯次利用,發展糧食循環經濟。強化食品質量安全、環保、能耗、安全生產等約束,促進糧食企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倒逼落后加工產能退出。(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大力促進主食產業化,積極發展新業態。支持推進米面、玉米、雜糧及薯類主食制品的工業化生產、社會化供應等產業化經營方式,大力發展方便食品、休閑食品、速凍食品等。開展主食產業化示范工程建設,認定一批放心主食示范單位,推廣“生產基地+中央廚房+餐飲門店”“生產基地+加工企業+商超銷售”“作坊置換+聯合發展”等新模式。保護并挖掘傳統主食產品,增加花色品種。加強主食產品與其他食品的融合創新,鼓勵和支持開發個性化功能性主食產品。全面推進“互聯網+糧食”,促進糧食產業優化升級。建設省級糧食信息化平臺,組織實施全省“糧庫智能化升級改造”工程,到2018年底基本實現全省縣級以上中心糧庫信息化改造全覆蓋。完善全省糧食統一競價交易系統,發揮昆明國家糧食交易中心平臺作用。鼓勵糧食批發市場、連鎖超市、放心糧店等開展電子商務,推廣“網上糧店”等新型糧食零售業態,有效拓寬糧食營銷渠道,促進線上線下融合,提高供給效率。加大糧食文化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力度,支持愛糧節糧宣傳教育基地和糧食文化歷史展示基地建設,鼓勵發展和適時開發糧食產業觀光、體驗式消費的旅游生態農莊等新業態。(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農業廳、商務廳、旅游發展委、工商局、糧食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糧食質監體系建設,保障糧食質量安全。加大縣級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能力建設力度,逐步形成以省級為骨干、州市級為支撐、縣級為基礎的公益性糧食質量檢驗監測體系。進一步加強糧食質量檢驗機構建設,各級糧食質量檢驗機構應配備相應人員,糧食質量安全監測與監管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并保持穩定。加快云南高原特色糧油產品標準的制修訂。構建全省糧食質量安全風險監測信息化平臺,建立完善糧食質量安全監測信息共享機制。加強進口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建立進口糧食疫情監測和聯防聯控機制。建立覆蓋從田頭到餐桌全程的糧食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和平臺,進一步健全質量安全監管銜接協作機制,加強糧食種植、收購、儲存、銷售及食品生產經營監管,嚴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或用于食品加工。加強口岸風險防控和實際監管,深入開展農產品反走私綜合治理,實施專項打擊行動。(省政府食品安全辦、農業廳、衛生計生委、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昆明海關、云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糧食科技創新,強化人才支撐。實施“科技興糧工程”,加快推動糧食科技創新突破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支持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和開展創新活動。鼓勵省內外科研機構、高校與企業采取共同設立研發基金、實驗室、成果推廣工作站等方式,聚焦企業科技創新需求。建立糧食產業科技成果轉化信息服務平臺,定期發布國內外糧食科技成果,促進糧食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科研機構等與企業有效對接,推動科技成果產業化。鼓勵糧食企業利用老舊倉容或長期閑置倉容,與省內科研機構及高校合作,推進糧食行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糧食“雙創”基地,孵化糧食科技、食品加工等創新項目及企業。實施“人才興糧工程”,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的糧食行業人才隊伍。支持企業加強與省內外科研機構、高校合作,創新人才引進機制。按照貼近行業、服務就業的原則,鞏固已有的優勢農業產業專業,支持有關職業院校開設與糧食產業相關的急需專業,推進校企一體化人才培養模式,加快培養糧食產業及有關行業短缺的實用型人才。加強職業技能培訓,舉辦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培育“糧工巧匠”,提升糧食行業職工職業技能水平。(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質監局、糧食局,云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大糧食產業扶貧力度,助力精準脫貧。結合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要求,根據市場需求、資源稟賦和生產要素供給條件,結合貧困地區實際,加快高原特色糧食產業優質品種、新技術的引進、示范和推廣,積極推進高原特色糧食種植、收儲、加工、銷售等,幫助建設貧困地區糧食產后服務體系,支持貧困地區糧食傳統加工工藝提升改造,扶持建設貧困地區高原特色糧食優勢產區加工基地和園區,發揮龍頭企業、農村合作組織等市場主體的帶動作用,推進“一村一品、一縣一業”的特色糧食產業體系建設,促進貧困地區精準脫貧。(省工業和信息化委、農業廳、商務廳、糧食局、扶貧辦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實施“引進來”“走出去”戰略,推進糧食產銷合作。進一步加強與中糧集團、華潤集團、益海嘉里集團等大型企業的深度合作,壯大糧食產業發展實力。充分利用好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進一步加強省內外產銷區產業合作,鼓勵和支持我省糧食企業到國內糧食主產區和周邊糧食主產國投資建設糧源基地和倉儲物流加工設施。加強邊境地區糧食倉儲物流設施和檢驗檢疫通關設施建設,支持企業開展稻谷、玉米、豆類、薯類等糧食作物規?;a、加工、儲運等多種形式的跨國經營,將我省周邊的糧食吸引到省內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邊境經濟合作區和跨境經濟合作區等進行加工和轉化,積極發展跨國糧食產業經濟。(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商務廳、質監局、糧食局,昆明海關、云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糧食產業經濟發展,因地制宜制定推進本地糧食產業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規劃或方案,加強統籌協調和政策引導,明確職責分工,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將糧食產業經濟發展納入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指標體系,加大發展實績在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中的權重。糧食部門負責協調推進糧食產業發展有關工作,推動產業園區建設,加強糧食產業經濟運行監測,加強糧食產業經濟統計工作。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強化對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的支持,發揮財政投入的引導作用,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糧食產業。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抓緊完善配套措施和部門協作機制,并發揮好糧食等有關行業協會商會在標準、信息、人才、機制等方面的作用,合力推進糧食產業經濟發展。(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廳、糧食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財稅扶持力度。爭取國家支持,整合資金投入,創新投入方式,對糧食產業發展給予積極支持。建立持續、穩定、科學的糧食產業經濟投入機制,根據財力情況和糧食產業經濟發展需要,充分利用現有資金渠道,省級適當增加投入,支持優質糧食工程建設。省發展改革、糧食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支持鐵路散糧運輸設施項目、港口散糧運輸設施項目、糧食物流(產業)園區項目、糧食倉儲設施項目、應急配送中心項目、糧食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建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要每年對符合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申報要求的糧油食品飼料加工制造企業的項目和糧食加工產業園區建設項目等給予相應資金支持。州、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好現有資金渠道,統籌利用產糧產油大縣獎勵資金、糧食風險基金等,加大資金投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功能,積極引導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加大對糧食產業的投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購置倉儲、烘干設備,可按規定享受農機具購置補貼。落實糧食加工企業從事農產品初加工所得按照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政策和國家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農業廳、地稅局、糧食局,省國稅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金融保險支持政策。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為糧食收購、加工、倉儲、物流等各環節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務。政策性、商業性金融機構要結合職能定位和業務范圍,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對糧食產業發展和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信貸支持。落實好中央健全糧食收購貸款信用保證基金融資擔保機制,降低銀行信貸風險的有關政策。農業發展銀行云南省分行要積極為收儲政策性優質優價糧食提供貸款。引導金融機構積極向符合條件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提供貸款,政府在倉儲設施、產后服務體系建設方面給予適當支持。支持糧食企業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籌集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糧食企業上市融資或在新三板掛牌,以及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和并購重組等。引導糧食企業合理利用農產品期貨市場管理價格風險。在做好風險防范的前提下,積極開展企業廠房抵押和存單、訂單、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業務,創新“信貸+保險”、產業鏈金融等多種服務模式。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為糧食企業開展對外貿易和“走出去”提供農產品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海外買家資信調查等服務。(省財政廳、商務廳、糧食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監局、云南證監局、云南保監局、農業發展銀行云南省分行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落實用地用電等優惠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對糧食產業發展重點項目用地予以統籌安排和重點支持。支持和加快國有糧食企業依法依規將劃撥用地轉變為出讓用地,增強企業融資功能。改制重組后的糧食企業,可依法處置土地資產,用于企業改革發展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落實糧食初加工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政策。(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糧食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