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環保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
現將全省環保系統1月份查辦環境違法案件情況通報如下:
2017年1月,全省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共立案207起,已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211起,罰款金額1015.418萬元。其中,按照新法新規新標查辦環境違法案件189起,分別為查封扣押14起、限產停產4起、移送行政拘留2起、建設項目違法91起,其它案件78起、涉及違法企業181家。
從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數量上看,1月份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較多的省轄市環保局是:鄭州市(62起)、洛陽市(24起)、漯河市(20起)。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較多的省直管縣(市)環保局是:鞏義市(6起)、汝州市(4起)、永城市(3起)。
從按照新法新規新標查辦案件數量上看,2017年1月查辦案件較多的省轄市環保局是:鄭州市(52起)、周口市(22起)、漯河市(20起);按照新法新規新標查辦案件較多的省直管縣(市)環保局是:永城市(13起)、鞏義市(4起)、長垣縣(2起)、鹿邑縣(2起)。
2017年,省廳將認真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等環保法律法規,持續進行各種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持續對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實行月調度通報制度。各地要進一步加強環境違法案件統計工作,按規定及時上報。
附件:1. 全省環保系統環境行政處罰案件月進度表(2017年1月).pdf
2. 全省環保系統按照新法新規新標查辦的環境違法案件月進度表(2017年1月).pdf
抄送:省廳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河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7年1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