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快推進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建設的通知
豫發改投資〔2018〕102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發展改革委:
為加快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爭取早日建成發揮效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認識,壓實工作責任
中央投資項目體現國家投資政策導向,示范效應強、牽引作用大,對于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擴大有效投資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國家非常重視中央投資計劃執行情況,將中央投資項目納入年度重點督查事項之一。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高度重視中央投資項目建設,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按照國家要求,在下達投資計劃時要逐一明確每個中央投資項目的建設管理主體責任單位和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
二、細化目標任務,加大推進力度
提高投資計劃分解轉發效率,在收到省投資計劃當日要轉發到項目單位,并結合實際情況,逐一明確2017年、2018年下達每個中央投資項目的目標任務節點,協調推動項目單位抓緊開展下一步工作。對已開工項目,要協調解決項目在前期推進、資金落實、建設實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尚未開工項目,督促項目單位及時開展土地、規劃、環評、財政評審、招標投標、勘察設計等前期工作,力爭按計劃時間開工建設。
三、規范線上調度,加強督查整改
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對項目單位信息報送人員培訓,指導信息報送人員在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中真實、準確、全面填報中央投資項目開工情況、投資完成情況、地方資金到位情況、工程形象進度和問題及建議等相關信息。要繼續加強項目現場督導力度,對推進中央投資項目形成的典型經驗要及時向省發展改革委報告,便于及時向全省復制推廣;對推進不力的項目單位進行通報批評,下達整改通知書,強化后續跟蹤問效,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四、嚴格項目申報,強化考核獎懲
要根據本地發展規劃和實際需要,選報建設條件成熟度較高的項目,對于未辦結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和用地預審、選址意見書、節能審查等前期審批手續,以及未落實地方配套資金的項目,堅決不予申報中央資金,確保投資計劃一經下達即可開工建設。省發展改革委實行中央投資項目開工率、投資完成率、資金到位支付情況與申報次年中央投資規模掛鉤制度,制定了《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執行情況考核暫行辦法》(見附件),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各地發展改革委要按照要求,強化目標導向,加快組織實施,爭取獎懲措施盡快落地見效。
附件: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執行情況考核暫行辦法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