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投資類企業風險排查工作的通知
豫發改財金〔2018〕104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投資類企業主(監)管部門: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工作部署,加強投資類企業風險監測預警,有效防范打擊投資類企業非法集資行為,經研究決定,自2月1日起至3月20日在全省范圍開展風險集中排查?,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
各地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當前投資類企業風險嚴峻形勢,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維護全省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利益的大局上來,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工作要求,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做好投資類企業風險排查,努力化解處置投資類企業風險,確保經濟平穩增長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排查重點
各地要集中2個月時間,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對轄區內投資類企業風險進行排查。風險排查的重點是:
1、聯系不上的企業,即多次電話聯系不上或現場查看找不到的企業;
2、規避監管的企業,即沒有向投資類企業主(監)管部門作信息登記,或者拒不配合接受監管的企業;
3、超范圍經營的企業,即從事工商營業執照載明業務范圍以外經營活動的企業;
4、無證經營的企業,即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就開展經營活動的企業;
5、群眾舉報或有信訪件反映情況的企業;
6、涉及互聯網金融風險的企業。
各地要組織基層主(監)管部門對投資類企業實施全覆蓋風險排查,明確任務,責任到人。排查結束,要在河南省投資類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為每家企業添加風險排查記錄。
三、妥善處理排查出的投資類企業風險問題
各地對這次風險排查出的風險問題,要“一企一策”實施分類監管,妥善處理。
1、對于聯系不上、超范圍經營、無經營活動的企業,通過正式公函移交由工商部門依法處置;
2、對于有意規避監管的企業,要通過監管部門網站及時披露信息,公開揭示風險;
4、對已移交的涉嫌非法集資企業,要協助公安、處非部門做好風險化解工作;
5、對于涉嫌互聯網金融風險、非法集資的企業,要及時報政府和向有關部門移送線索,在政府統一領導下開展風險化解工作;
6、對于經營困難且有群眾反映問題的涉嫌非法集資企業,要密切關注,審慎采取措施;
7、對于資金鏈確已斷裂、風險充分暴露、主觀詐騙惡意明顯、社會影響惡劣的涉嫌非法集資行為,要及時移交有關部門立案查處。
四、做好風險信息報送和督導工作
這次風險排查后,各地要建立整改臺賬,將排查出的投資類企業風險問題及風險化解措施,對應企業逐一錄入河南省投資類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并跟蹤化解風險。4月1日后,省發展改革委將對風險排查率較低的市縣進行現場督導或約談。對工作不落實、風險隱患較大的市縣進行通報批評。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