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轉發下達2018年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通知
豫發改投資〔2018〕56號
南陽市、商丘市、信陽市發展改革委:
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下達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2018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通知》(發改投資〔2018〕4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本次計劃轉發下達我省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項目3個,項目總投資797萬元,其中:中央預算內投資559萬元,地方預算內投資238萬元。
二、各地請于收到本計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轉發下達完畢。請嚴格按照發改辦投資〔2016〕1196號文件要求,對此次下達計劃的項目實行按月調度,并于每月5日前審核報送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建設進展情況。
三、請各地嚴格履行投資管理程序,認真執行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等規定,加強項目管理和資金監管,提高工程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切實管好用好中央投資,務必統籌落實地方投資。
四、請各地嚴格落實投資計劃執行和項目實施監管的主體責任,及時組織地方有關部門和項目單位進行自查、復核檢查,采取實地查看、在線監管等多種方式,加大對轉發計劃、項目落地實施、地方建設投資落實、計劃執行進度等計劃執行重點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獎優罰劣,切實履行好監管職責。
五、國家發改委將適時組織進行重點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區別不同情況采取通報批評或扣減、收回、暫停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懲戒,并將監督檢查結果作為下一年度投資計劃安排的重要參考依據。
附件:河南省2018年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表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