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西省國家稅務局山西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加強信息共享和推進企業簡易注銷改革的通知
晉工商企注字〔2018〕54號
各市工商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綜改區工商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多證合一"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41號)和《工商總局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11號)要求,現就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推進企業簡易注銷,優化服務環境等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擴大登記信息采集范圍
省工商局按工商總局的要求,在線上、線下企業登記系統中增加相應信息采集功能。各級工商部門在企業登記注冊時開展信息采集工作,并及時更新線上、線下提供的紙質及電子版辦事表格。
稅務部門通過信息共享獲取工商登記信息,不再重復采集,凡是能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業和群眾重復提交。稅務部門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稅務部門要回傳給工商部門,工商部門要及時接收,并用于事中事后監管。
二、協同做好涉稅事項辦理提醒服務
工商部門在企業注冊登記時向企業發放涉稅事項告知書(附件1),提醒企業及時到稅務部門辦理涉稅事宜。對到工商辦事大廳注冊登記的企業,工商部門直接將告知書發放給企業;對通過全程電子化方式登記的企業,工商部門將告知書內容加載在相關登記界面,供企業閱覽和下載。
工商部門在企業信息填報界面設置注銷承諾書(附件2)的下載模塊,并在企業筒易注銷公告前,設置企業清稅的提示(附件3)。
三、深化改革優化市場主體退出機制
(一)放寬簡易注銷程序適用情形根據我省實際,下列情形可以適用簡易注銷程序:
1、因未年檢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
2、因《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一、二、四種情形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
(二)強化業務協同優化企業注銷流程
未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且不適用簡易注銷程序的企業申請注銷登記時,因未辦理稅務登記稅務部門無法開具“清稅證明"的,可由稅務部門查詢稅務信息系統后出具相關情況說明,工商部門可據此受理企業注銷登記申請。
四、協同推進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
省工商局、省國稅局和省地稅局按照工商總局和稅務總局確定的《簡易注銷技術方案》做好系統開發升級完善工作,并指導各級工商和稅務部門實施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相關工作。
工商部門在企業發布簡易注銷公告起1個工作日內,將企業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信息通過省級部門間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給稅務部門。
稅務部門通過信息共享獲取工商部門推送的企業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信息后,應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詢稅務信息系統核實企業的相關涉稅情況,對于經查詢系統顯示為以下情形的納稅人,稅務部門不提異議:一是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二是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沒領過發票、沒有欠稅和沒有其他末辦結事項的納稅人,三是在公告期屆滿之日前已辦結繳銷發票、結清應納稅款等清稅手續的納稅人。對于仍有未辦結涉稅事項的企業,稅務部門應在公告期屆滿次日向工商部門提出異議。
企業可在公告期屆滿次日起30日內向工商部門提出簡易注銷申清,或者撤銷簡易注銷公告。自公告屆滿次日起,至工商部門作出是否準予簡易注銷決定之日或者企業自主撤銷簡易注銷公告之日止,除應盡未盡的義務外,企業不得持營業執照辦理發票領用及其他相關涉稅事宜。
對企業提出的簡易注銷申請,工商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簡易注銷的決定。工商部門應當及時將企業簡易注銷結果推送給稅務部冂。對于因承諾書文字、形式填寫不規范的企業,工商部門在企業補正并說明情況后,予以受理其簡易注銷申請。
五、建立協同監管和信息共享機制
各級工商、稅務部門要密切配合,健全機制,提升協同監管效能。進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實施協同監管,實現“一處違泫、處處受限”。省工商局定期將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單共享給省國稅局和省地稅局,由稅務部門在企業或者法定代表人關聯企業申領增值稅發票時,提醒其到工商部門修復信用;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定期將列入非正常戶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單共享給省工商局,由工商部門在企業或者法定代表人關聯企業辦理工商業務和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時,提醒其到稅務部門修復信用。加強企業風險分析,實施分類監管,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稅務部門要加大對經營異常名錄和稅收非正常戶企業的監督管理,加大“雙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適時開展聯合檢杳,倒逼企業珍愛信用,誠信守法經營。
六、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組織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工商局、省國稅務局和省地稅局成立由各部門分管領導任組長的工作小組,統籌推進工作落實,及時協調和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各級工商、稅務部門要密切協作,主動作為,共同做相關工作,要聯合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積極取支持,為開展相關工作創造良好條件和基礎。
(二)加大宣傳輔導。各級工商、稅務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微博、微信等各種媒介,做好宣傳解讀,提高政策知曉度和社會參與度,引導公眾全面了解其享有的權利和對應的義務,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努力營造全社會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技術保障。工商部門要嚴格按照工商總局和稅務總局確定的技術方案的要求,做好線上、線下企業登記系統,以及相關信息共享系統的優化升級改造及部署,確保采集到的數據精準可靠,傳輸的數據及時、完整;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上述技術方案的要求,升級改造業務系統和相關信息共享系統,做好數據的導入、整理、轉化和反饋,確保工商、稅務系統之問的有序銜接。
附件:【點擊下載】
1、“多證合一一”企業辦理涉稅事項告知書
2、全體投資人承諾書
3、溫馨提示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省國家稅務局
山省地稅務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