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18年度種子種源免稅進口計劃的通知
財關稅〔2018〕6號
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十三五”期間繼續對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農業部2018年度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免稅進口計劃,以及國家林業局2018年度種子(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免稅進口計劃已經核定(見附件1、2、3)。請按照《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十三五”期間進口種子種源稅收政策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關稅〔2016〕64號)有關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2018年3月15日
附件:【點擊下載】
附件1.農業部2018年度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免稅進口計劃
附件2.國家林業局2018年度種子(苗)免稅進口計劃
附件3.國家林業局2018年度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免稅進口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