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1號)相關規定,經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審核備案,重慶市于2018年3月1日起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離境口岸
重慶江北國際機場。
二、辦理退稅場所
在重慶江北國際機場T3航站樓國際出發候機廳設立專用退稅場所。
三、退稅代理機構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行,服務期限為2018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
四、實施時間
自2018年3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重慶市國家稅務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