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標準化工作檢查考核表(試行)〉的通知》
安監總廳政法〔2018〕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規范安全監管部門行政許可工作,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中提出的“加快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優化直接面向企業和群眾服務項目的辦事流程和服務標準”的要求,參照國務院審改辦、國家標準委《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2016版)》,結合本部門工作特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研究制定了《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標準化工作檢查考核表(試行)》(以下簡稱《考核表》),現印發你們,請按照《考核表》對本單位行政許可實施工作進行量化檢查,有針對性地不斷改進工作。
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每年開展一次行政許可標準化工作自查自評,對照《考核表》進行打分,并將有關自評報告和《考核表》于下一年度1月10日前提交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策法規司。自評報告包括本單位行政許可標準化建設的進展情況、成效、問題等,有加分項的,在報告中作出專門說明并附有關證明材料?!犊己吮怼犯鶕嶋H情況逐項填寫,有扣分情況的,在表內作簡要說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策法規司根據工作需要將適時組織對省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進行實地抽查。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可參照《考核表》對市縣級安全監管部門有關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附件:安 全生產行 政許可標準化工作檢 查考核 表(試行)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