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同意遼寧對外經貿學院和遼寧何氏醫學院舉辦者變更的批復
教發函〔2018〕14號
遼寧省教育廳:
《遼寧省教育廳關于變更遼寧對外經貿學院舉辦者的請示》(遼教〔2017〕35號)、《遼寧省教育廳關于變更遼寧何氏醫學院舉辦者的請示》(遼教〔2017〕47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民辦高等學校辦學管理若干規定》(教育部令第25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同意遼寧對外經貿學院舉辦者由“王萬義、呂紅軍、方世純、臧寧、潘錫光、賈廷民、陳明云、翟衛東、王秀娟、王穎、武宇光、王海濱、祁福雪”變更為“王萬義、呂紅軍、方世純、臧寧、賈廷民、陳明云、翟衛東、王秀娟、王穎、武宇光、王海濱、祁福雪”。同意遼寧何氏醫學院舉辦者由“沈陽何氏眼科醫院”變更為“何偉”。
二、遼寧對外經貿學院和遼寧何氏醫學院要按照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國務院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81號)相關要求,切實加強黨組織建設,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公益導向,內涵發展,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辦學行為。
三、遼寧省教育廳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務職責,切實加強領導,指導學院明確辦學定位,提高辦學質量,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br />
教育部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