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技術規范〉的通知》
國土資廳發〔201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
為規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行為,部制定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技術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現予印發。請轉發至轄區內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相關行業協會和土地估價機構,結合本地實際遵照執行。
本《規范》自2018年4月9日起施行,《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發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技術規范(試行)〉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3〕20號)同時停止執行。各地自行出臺的出讓地價評估政策與本《規范》不一致的,以本《規范》為準。2018年4月9日前受理,至4月9日仍未出具土地估價報告的,可按本《規范》執行。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