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SP12-2018-0005
浙財綜〔2018〕3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省級各有關部門:
為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從源頭上規范政府非稅收入執收行為,根據《浙江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規定,現將《浙江省2017年政府非稅收入項目目錄》(以下簡稱《2017年政府非稅目錄》)予以公布,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7年政府非稅目錄》所列的政府非稅收入項目,為我省截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浙江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規定設立的政府非稅收入項目。
二、2018年1月1日之后,新增、取消或調整的政府非稅收入項目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三、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我省范圍內執收的資金全額直接上繳中央的政府非稅收入項目,不列入《2017年政府非稅目錄》,按照中央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各地應在《2017年政府非稅目錄》公布的項目范圍內,公布本地區的政府非稅收入項目目錄并報省財政廳備案,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五、國家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本通知自2018年2月15日起施行。
浙江省財政廳
2018年1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