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SP12-2018-0001
浙財法〔2018〕1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寧波所屬市縣不發):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75號)有關規定,結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17〕60號)要求,我們對現行省財政廳(包括與其他省級主管部門聯合)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確定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379件(附件1),廢止或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73件(附件2),現予以公布。廢止或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停止執行。
附件:1.浙江省財政廳保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379件)
2.浙江省財政廳廢止或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73件)
浙江省財政廳
2018年1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