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黑龍江省住建領域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黑建規范〔2017〕9號
各市(地)和省直管縣住建系統歸口單位,省農墾總局、省森工總局建設局,廳機關各處室(站):
為完善住建領域誠信體系建設,不斷規范我省住建領域各方主體行為,建立具有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的市場信用體系,遏制住建領域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規定,結合《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我廳制定了《黑龍江省住建領域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現已正式發布,請遵照執行。各市(地)住建系統歸口單位還要將本辦法轉發至本轄區內的縣級住建系統歸口各單位,并做好貫徹落實。
附件:黑 龍江省住建領域責 任主體不良行為記 錄管理辦 法(試行)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