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推進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實施方案的公告
交通運輸部公告2009年第24號
為加快推進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和上海市、江蘇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慶市、四川省、云南省、河南省人民政府聯合制定了《推進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實施方案》,現予發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章)
上海市人民政府(章)
江蘇省人民政府(章)
安徽省人民政府(章)
江西省人民政府(章)
湖北省人民政府(章)
湖南省人民政府(章)
重慶市人民政府(章)
四川省人民政府(章)
云南省人民政府(章)
河南省人民政府(章)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