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
魯政辦發〔2017〕75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0月22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39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部署,按照“統一機構、統一規劃、統一網絡、統一軟件”的要求,全面整合各級政務信息系統,實現全省政務信息資源跨部門、跨地域、跨層級共享,促進政務大數據、商用大數據、民用大數據協同發展,為構建精簡高效的政務生態,實施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建設經濟文化強省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
(二)工作目標。按照“先聯通,后提高”的原則,在2017年年底初步實現部門主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和開放基礎上,力爭到2018年年底,通過“統籌一片云(電子政務云),規范兩張網(電子政務內網、電子政務外網),建成三大體系(數據資源體系、政務服務體系、業務協同體系),強化四個支撐(政策支撐、產業支撐、標準支撐、安全支撐),落實五項保障(體制保障、財力保障、智力保障、監督保障、審計保障)”,形成設施集約統一、資源有效共享、業務有機協同、工作有力推進的“12345”發展格局,全省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基本完成,滿足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務改革需要,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
二、統籌一片云,加快構建全省統一的電子政務云
(一)統籌全省電子政務云建設。進一步加強省級統籌,優化全省電子政務云布局,對建設規模小、運行成本高、支撐能力弱的市級及以下政務云和行業云實施歸并整合;允許保留的,納入全省統一的云服務體系管理;尚未建設電子政務云平臺的市、縣(市、區),今后不再新建,依托省級電子政務云開展服務;2018年3月底前,組織全省政務云服務能力評估,啟動政務云規范整合(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委網信辦、省財政廳、各市政府配合)。繼續加強省電子政務公共服務云建設,強化安全保障和監督管理,進一步提升服務層次和運行質量。2017年年底前,公共服務云基本達到與開展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要求相適應的服務規模和保障水平,通過網絡安全主管部門安全審查(省政府辦公廳、省委網信辦、省財政廳、省電子政務公共服務云承建商分工負責)。加快推進省電子政務外網行政服務域各類資源云化改造,2018年3月底前,整合部門有關機房、計算、存儲等資源,形成省電子政務行政服務云,為政府內部管理、監督、決策、協調等提供集約化應用支持(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委網信辦、省財政廳、各市政府配合)。建設全省統一的政務云災備服務中心。2018年6月底前,初步實現省市兩級政務云容災、監管和運維一體化(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財政廳、各市政府配合)。
(二)加快部門業務系統遷移整合。全面梳理部門現有業務系統,清理資源閑置、功能可替代的“僵尸”系統,整合設置重復、功能相近的“影子”系統。2017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省政府部門內部“僵尸”系統、“影子”系統清理整合工作。整合各級部門分散設置的網絡會議、視頻監控、電子郵件、即時通信等基礎業務系統,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提高業務互通能力和資源使用效率,2017年年底前統一郵件、即時通訊等通用系統,2018年年底前完成網絡會議、視頻監控等系統的整合及應用。按照“應上盡上”的原則,有序組織部門各類業務系統分別向電子政務公共服務云或行政服務云遷移。除涉密等原因外,原則上不再批準部門新建或部署獨立運行的業務應用系統。2018年6月底前,省政府部門和各市具備遷移條件業務系統的上云比例達到70%,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系統上云工作(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財政廳配合,省政府有關部門、各市政府具體落實)。
三、規范兩張網,建設完善全省電子政務內網和電子政務外網
(一)加快全省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內網建設。進一步加快政府系統內網建設。2017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內網省政府網絡結點,實現與內網國家平臺的連接(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加快推進省政府部門機關內網建設,2018年3月底前,基本建成省政府部門機關內網,接入內網省政府網絡結點(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2018年年底前,依托全省電子政務內網,完善各市政府系統內網應用(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政府有關部門、各市政務內網主管部門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完善全省電子政務外網。進一步優化外網網絡結構,統籌外網公共服務域(原外網)和行政服務域(原專網)發展。擴大網絡覆蓋范圍,推動并規范基層政務部門接入,提高對業務量大、覆蓋廣、實時要求高的業務應用支持水平。2017年年底前,外網連接至省市縣三級政務部門;2018年6月底前,外網公共服務域實現全省鄉鎮(街道)全覆蓋,基本具備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跨業務的支撐服務能力(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市政府具體落實)。
(三)推進部門業務專網整合。全面整合全省各級部門各類業務專網(專線),2018年年底前,除個別確需保留、經批準暫時實行網絡對接的外,各類業務專網(含國家部委垂直部署業務專網的省以下部分)完成向全省電子政務內網或外網的分類遷移整合(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財政廳配合,省政府有關部門、各市政府具體負責)。依托省電子政務外網公共服務域,整合部門互聯網出口,建設省市縣三級互聯網統一接入平臺。有條件的市可建設市縣一體化接入平臺,縣以下各級統一接入縣級平臺。2018年3月底前,完成省政府部門互聯網出口整合。2018年6月底前,完成市縣政府部門互聯網出口整合(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財政廳配合,省政府各部門、各市政府具體負責)。
四、建成三大體系,促進數據資源、政務服務和業務協同體系統籌發展
(一)加快數據資源體系建設。
1.加強政務信息資源統籌管理。2017年10月底前,依據部門工作職責,組織編制省市縣三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明確數據來源、格式、更新、共享和開放等屬性。啟用省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管理系統,保障政務信息資源有序歸集和共享(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市政府具體負責)。加強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健全分工協作、動態更新、有效利用的工作機制。2018年6月底前,建成完善全省人口、法人單位、空間地理、宏觀經濟、公共信用、電子證照、決策支持等重點基礎信息資源庫(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市政府分工負責)。
2.強化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共享。進一步提升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的服務能力和共享效能,全面提供公民、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相關基本信息,圍繞投資項目、涉企涉稅、市場監管、社會保障等重點應用領域,組織開展跨部門信息資源綜合應用。健全全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體系,加強對市級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工作的指導,進一步擴大共享交換應用范圍,推動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向基層延伸。2017年年底前,完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目錄編制工作;部門現有業務應用系統依據共享交換目錄,實現與統一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的對接,部門自有數據歸集渠道完成向統一平臺的遷移;省市兩級政府信息資源實現共享互通(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市政府具體落實)。
3.促進政務大數據創新發展。2018年3月底前,建成集數據采集、數據處理、預測預警、可視化呈現于一體的省政務信息資源和大數據管理平臺,加強安全管理和數據管控,為政府數據整合、資源共享、分析挖掘創造條件,開展政務大數據在社會態勢感知、綜合分析、預警預測、輔助決策等領域的示范應用(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政府有關部門配合)。完善管理和技術措施,定期開展數據真實性、規范性、準確性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重大數據違法行為,預防和嚴懲數據造假。2017年年底前,出臺有關檢查和管理辦法(省統計局、省政府辦公廳、各市政府分工負責)。建立政務大數據創新應用工作機制,開展與通信、供電、供水等公共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大數據資源協作應用試點示范,以政務大數據發展帶動商用大數據、民用大數據協同發展,促進大數據新業態、新業務、新服務快速增長和產業鏈成熟擴張(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通信管理局、各市政府、有關公共企事業單位配合)。
4.推進公共數據有序開放。制定政府數據開放標準和開放計劃,明確開放范圍和開放領域。2017年年底前,依托省電子政務外網和省政府門戶網站,建成全省統一的公共數據資源開放網站,首先實現地理信息、道路交通、公共服務、經濟統計、資格資質、環境保護、行政管理等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2018年6月底前,發布全省政府部門和主要公共企事業單位數據資源開放清單,建成全省統一的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平臺。各市、縣(市、區)政府不再單獨建設數據開放平臺,已建設的要逐步并入省統一平臺。制定引導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其他社會力量開展數據增值服務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政府有關部門、各市政府分工負責)。
(二)加強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繼續完善全省政務服務平臺功能,不斷深化平臺應用,提升服務水平(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編辦配合,省直有關部門、各市政府具體落實)。2018年6月底前,建成全省統一的政府網站技術平臺;2018年年底前,按照《政府網站發展指引》要求,將全省各級各類政府網站遷入平臺運行(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財政廳配合,省直有關部門、各市政府具體落實)。2018年年底前,進一步規范全省政府網站設置,基本完成全省各級各類政府網站整合集中管理工作(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市政府具體落實)。推行統一身份認證,2017年年底前,建成并啟用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用戶認證中心。依托省政府門戶網站,初步建成省級一體化政務服務門戶。2018年6月底前,基本實現省政府各部門面向公眾服務系統與一體化門戶的前端整合;建成市級一體化政務服務門戶并完成前端整合工作;建立省市政務服務門戶協同聯動機制(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市政府具體落實)。以政務服務平臺和政府網站統一技術平臺為基礎,整合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的政務信息系統,完善形成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體系。2018年9月底前,完成全省各類熱線服務資源、主要社交平臺與政務服務平臺的數據對接和服務融合,提升在線服務效率和質量(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市政府具體落實)。
(三)推進業務協同體系建設。依托省電子政務外網,以省政府公文交換、應急管理等系統為基礎,實現政府內部辦公、監督、決策、協調等業務系統的整合應用,推動建立全省統一的業務協同平臺。2018年6月底前,制定部門間主要業務系統流程優化和服務對接規范,推動部門主要業務系統與統一業務協同平臺的對接,實現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應用(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各市政府具體落實)。進一步加強全省各類移動辦公網絡和終端的安全管理,完善配套制度,推動非涉密辦公業務的移動應用。延伸政務外網行政服務域,建立全省統一的移動業務網絡,暢通數據傳輸通道,搭建移動辦公基礎支撐系統,對接各級、各部門移動辦公應用,整合形成全省一體化移動辦公服務平臺(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委網信辦、省財政廳配合,省政府有關部門、各市政府具體落實)。
五、強化四個支撐,為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提供內生動力
(一)政策支撐。進一步加強與國家、省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的銜接,優化頂層設計,2018年3月底前,完成電子政務和大數據發展有關規劃調整完善和現有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省政府辦公廳負責)。進一步健全電子政務、大數據發展有關政策法規體系,為電子政務建設和數據資源共享開放提供制度規范,2017年年底前,制定出臺《山東省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管理辦法》(省法制辦負責,省政府辦公廳、省編辦等配合)。
(二)產業支撐。著力突破核心芯片、高端服務器、高端存儲設備、數據庫和中間件等產業重點環節的技術瓶頸,做大做強一批服務于政府信息共享和數據開放的互聯網企業,加快推進云操作系統、智能終端操作系統的研發和應用。運用互聯網理念,構建以骨干企業為核心、產學研用高效整合的技術產業集群,催生信息技術產業新的增長點(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分工負責)。
(三)標準支撐。著力完善電子政務建設和應用的地方標準規范,注重數據和通用業務標準的統一,為穩步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提供標準和依據。研究制定政務活動中使用電子簽名的具體標準,積極推動電子證照、電子文件、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電子檔案等在政務工作中的應用。加強現有成熟標準規范在電子政務中的運用,研究制定網絡、安全、應用、信息資源以及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方面的技術和業務標準規范(省政府辦公廳、省質監局負責)。
(四)安全支撐。加強政務信息資源和大數據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凡涉及國家秘密的,應當嚴格遵守有關保密法律法規規定(省國家保密局牽頭,省政府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加強統一政務信息平臺安全防護,切實保障信息和數據安全(省政府辦公廳負責)。加強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網絡安全管理,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風險評估,完善個人隱私保護措施(省委網信辦負責)。
六、落實五項保障,確保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順利推進
(一)體制保障。在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框架下,成立省電子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專項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政府辦公廳。組建統一的省政務服務管理機構,承擔電子政務、政務服務管理、大數據發展等職責;組建省大數據中心,按照統一機構、統一規劃、統一網絡、統一軟件的“四統一”要求,調整整合省直部門現有信息機構(省編辦牽頭,省委網信辦、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繼續完善電子政務項目歸口管理,建立并實行省級電子政務建設和運維全口徑備案制度,凡由政府投資建設、政府與社會企業聯合建設、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或需要政府資金運行維護的,用于支撐政府業務應用的各類信息系統,必須履行規劃審核和項目報批程序,執行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國家有關工作部署在我省的落地工作,凡涉及政務信息系統建設的,必須進行省級統籌(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審計廳分工負責)。
(二)財力保障。將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中需要搭建的系列公共基礎平臺建設資金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投資,運行維護工作經費納入各級部門預算統籌安排。對涉及電子政務集約化建設、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利用的項目,優先安排立項和建設運維資金。繼續擴大政府購買服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建設模式在電子政務和大數據發展領域的應用(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各市政府分工負責)。
(三)智力保障。充分發揮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專家等高層次人才在政務信息平臺建設和整合共享中的作用,加強與國內外重要智庫資源和技術先進第三方的合作,進一步完善專家咨詢工作。2017年10月底前,調整充實省電子政務專家咨詢委員會和大數據發展專家咨詢委員會(省政府辦公廳負責)。進一步優化電子政務、大數據等方面專業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機制,對特殊崗位、急需人才采取聘任制、項目制等形式給予保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四)監督保障。將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和信息資源共享工作列入省政府重點督查內容,建立考核評價體系,發揮統計執法監督、專家評價、媒體監督和第三方評估作用,加強結果運用,切實發揮導向和激勵作用(省政府辦公廳負責)。
(五)審計保障。進一步加強政務信息化建設項目審計,從2018年起,根據建設情況和工作需要,抽取一定數量的省級電子政務項目,適時安排績效審計,逐步建立信息化項目一建設一審計的常態化審計制度(省審計廳負責)。
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組織實施本方案,會同有關方面逐項明確工作任務書、時間表和路線圖,抽調有關單位精干人員組建階段性工作班子加快推進。
省政府各部門、各市政府要把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按照本方案和工作任務書的要求,安排專門力量,在本方案下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制定工作推進方案,并報省政府辦公廳備案。各級、各部門要精心安排,周密組織,確保本地區、本部門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附件:《山 東省政務信 息系統整合共 享實施方 案》工作任 務分解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