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一)〉的通知》
閩財行〔2014〕47號
省直各部門:
《福建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閩財行〔2014〕22號)印發后,我們陸續接到有關部門和人員電話咨詢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的一些具體問題。為方便操作,我們制定了《福建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解答(一)》?,F予印發,請在工作中遵循。
福建省財政廳
2014年12月5日
1.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如何交納伙食費?
除接待單位按照《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員就餐應當自行解決。接待單位協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員應當按實際發生的費用向接待單位交納相應的伙食費。接待單位應向出差人員出具接收憑證(不作報銷依據),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接待單位的招待費支出。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如何交納市內交通費?
市內交通應由出差人員自行解決。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應當按實際發生的費用向接待單位交納市內交通費。接待單位應向出差人員出具接收憑證(不作報銷依據),收取的市內交通費用于抵頂接待單位的車輛運行支出。不同省直單位工作人員因共同任務出差,其中一家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均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
3.出差人員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發票的差旅費如何報銷?
出差人員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如果是住在自己家里的,或到邊遠地區出差,無法取得住宿費發票的,由出差人員說明情況并經所在單位領導批準,可以報銷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其他情況一般不予報銷差旅費。
4.省直在榕單位工作人員到福州市五區(鼓樓區、晉安區、臺江區、倉山區、馬尾區)以外的所轄市縣開展公務活動如何報銷差旅費?
省直在榕單位工作人員到閩侯縣、連江縣貴安參加會議、培訓,不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到閩侯縣、連江縣貴安和長樂機場開展其他公務活動,當天往返的,不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確因工作原因誤餐,經單位領導批準,每人每天發放誤餐補助40元;當天無法往返需要住宿的,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執行。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不包括出租小汽車)憑據報銷。
5.工作人員調動搬遷路費如何報銷?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由調入單位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予以一次性報銷。隨遷家屬和搬遷家具發生的費用由調動人員自理。
6.出差人員符合乘坐火車軟臥條件而改乘軟座的是否給予補助?
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交通工具等級是出差人員可以乘坐交通工具的上限。出差人員應嚴格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等級乘坐相應交通工具,符合乘坐火車軟臥條件而改乘軟座的,不給予補助。
7.經單位領導批準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回家省親辦事的差旅費如何報銷?
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回家省親辦事的,城市間交通費按不高于從出差目的地返回單位按規定乘坐相應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自理;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從出差目的地返回單位的天數(扣除回家省親辦事的天數)和規定標準予以報銷。
8.參加會議、培訓的差旅費如何報銷?
到常駐地以外參加會議、培訓的,會議、培訓期間執行會議和培訓費的相關制度。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報銷。其中,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往返各1天計發,當天往返的按1天計發。
9.出差乘坐飛機的,從駐地到機場的交通費如何報銷?
往返駐地和機場的專線地鐵、客車費用憑據報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10.工作人員駕駛私家車出差,是否報銷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出于安全考慮不提倡工作人員駕駛私家車出差。私家車所發生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停車費等不能報銷,也不能作為城市間交通費票據。無城市間交通費票據的,憑住宿費發票計算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當天往返的按1天計發。
11.出差人員是否可以乘坐全列軟席列車軟臥?
出差人員原則上乘坐全列軟席列車軟座,但在晚8時至次日晨7時期間乘車時間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經單位領導批準,可以乘坐軟臥,按照軟臥車票報銷。
12.省直機關工作人員出差是否還要入住定點飯店?
新修訂的差旅費管理辦法不要求出差人員必須入住定點飯店,從2015年起,福建省財政廳也不再組織招標采購出差的定點飯店。
13.《福建省省直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解答(一)》(閩財行〔2007〕71號)和《福建省省直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解答(二)》(閩財行〔2008〕45號)是否可以繼續執行?
《福建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出臺后,《福建省省直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解答(一)》(閩財行〔2007〕71號)和《福建省省直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解答(二)》(閩財行〔2008〕45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