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文物局關于公布文物系統中介服務項目和證明材料的通知
魯文函〔2017〕98號
各市文廣新局、文物局:
按照《《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政務環境的意見》》(魯辦發〔2017〕32號)和省職能辦有關文件要求,省文物局對全省文物系統政務服務事項(包括行政許可事項、其他行政權力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的中介服務項目和證明材料進行了清理規范,現將文物系統涉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清單和證明材料清單公布。
各市、縣(市、區)文物行政部門要根據公布的清單和有關規定,及時調整政務服務事項的要素、業務手冊和服務指南;調整已有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清單并分級公布,進一步方便企業群眾辦事創業,確保清理規范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附件:【點擊下載】
1.文物系統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清單
2.文物系統購買技術性服務項目參考目錄
3.文物系統涉政務服務事項證照或制式證明清單
4.文物系統涉政務服務事項補充證明或再證明清單
山東省文物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