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技廳關于開展河南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
豫科〔2017〕205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科技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各國家高新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動地方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發揮科技成果資源集聚、輻射和科技成果轉化示范作用,決定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地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河南省內地理范圍明確、重視科學技術創新、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能力強、科技成果產業化效益顯著、具有輻射效應和示范帶動作用的高新區、經濟開發區、產業聚集區、農業科技園區等各類園區。
二、申報條件
(一)園區及所在地政府高度重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制定出臺了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相關政策,對科技成果轉化經費投入比例、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知識產權歸屬、專項配套經費支持等有明確規定。
(二)有內設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部門或機構,有開展科技成果推廣業務的省市級技術轉移示范或中介機構,與高等院?;蚩蒲袡C構建立了科技成果轉化的合作機制。
(三)園區上年度工業總產值達到30億元以上,經認定的技術合同登記額達到一定數額,高新技術企業3家以上,近3年累計獲得知識產權證明(發明專利證書、動植物品種審定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行業標準等)10項以上,購入或出售技術成果10項以上(以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為準)。
三、申報材料
申請組建轉移轉化基地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河南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地申報書》;
(二)申報單位(園區)成立批復文件證明;
(三)園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及批復的復印件;
(四)近三年已轉化的主要科技成果名稱及相關情況;
(五)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有關政策措施文件復印件;
(六)知識產權證書復印件;
(七)校企、院企有合作項目的,提供雙方合作協議或合同。
四、申報方式
對于工作基礎好、積極性高、符合布局條件的園區經推薦部門同意,向科技廳提出建設成果轉移轉化基地申請。
一般園區通過所在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申報;隸屬于省直部門(單位)的通過省直部門(單位)申報;國家高新區、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國家級園區通過管委會申報。
五、認定審批
省科技廳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和實地考察。按照評審結果確定河南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地建設名單,并予公示。
六、考核管理
通過認定的轉移轉化基地省科技廳每兩年進行一次考核,考核通過的,資格繼續保留。首次考核不合格的應按要求進行整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將取消基地資格。
七、材料報送時間及地點
報送時間:12月11日下午下班前
報送地點:省科技廳科技成果轉化與管理處2320房間
聯系人:武晉偉
聯系電話:0371-65991157
附件:河南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地申請書(略)
河南省科技廳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