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關關于調整減免稅相關事宜的公告
上海海關公告2018年第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9號),現將減免稅管理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上海海關區域內的減免稅申請人涉及以下減免稅事項,由上海海關駐科創中心辦事處(以下簡稱“科創辦”)負責集中辦理。
(一)由上海市核定的所屬科研院所進口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征免性質:科研院所,代碼:901);
(二)國家企業技術中心進口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征免性質: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代碼:904);
(三)外資研發中心進口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征免性質:外資研發中心,代碼:910);
(四)科技重大專項進口關鍵設備、零部件和原材料(征免性質:科技重大專項,代碼:409)。
請涉及上述4項減免稅事項的減免稅申請人至科創辦辦理主管海關變更事宜。辦理地址:浦東新區丹桂路899號張江跨境監管服務中心一樓報關大廳,聯系人:毛旗云,聯系電話:021-68894466。
二、除上述4項減免稅事項外,上海海關區域內的減免稅事項仍依據上海海關公告2014年第22號辦理。
本公告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上海海關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