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川府發〔2017〕59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現將《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
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20號),加快推進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建設,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自貿試驗區決策部署和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緊緊圍繞自貿試驗區戰略定位,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經驗為基本要求,突出內陸特色,注重學習借鑒,強化聯動協作,按照“半年出經驗、一年有成效、兩年上臺階、三年達目標”要求,實施“清單制+責任制”,探索建設內陸自由貿易港,努力在新一輪對外開放中走在前列,為實現“兩個跨越”、建設美麗繁榮和諧四川注入強勁動能,在打造內陸開放型經濟高地、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和長江經濟帶發展中發揮示范作用。
二、功能布局
自貿試驗區實施范圍119.99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成都天府新區片區90.32平方公里,成都青白江鐵路港片區9.68平方公里,川南臨港片區19.99平方公里。
成都天府新區片區重點發展現代服務業、高端制造業、高新技術、臨空經濟、口岸服務等產業,建設國家重要的現代高端產業集聚區、創新驅動發展引領區、開放型金融產業創新高地、商貿物流中心和國際性航空樞紐,打造西部地區門戶城市開放高地。
成都青白江鐵路港片區重點發展國際商品集散轉運、分撥展示、保稅物流倉儲、國際貨代、整車進口、特色金融等口岸服務業和信息服務、科技服務、會展服務等現代服務業,打造內陸地區聯通絲綢之路經濟帶的西向國際貿易大通道重要支點。
川南臨港片區重點發展航運物流、港口貿易、教育醫療等現代服務業,以及裝備制造、現代醫藥、食品飲料、融資租賃等先進制造和特色優勢產業,建設成為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和成渝城市群南向開放、輻射滇黔的重要門戶。
三、主要任務
(一)著力營造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
1.建立行政權責清單制度。在自貿試驗區各片區推行權責清單制度,明確政府職能邊界,并向社會公開。深化政府機構改革,探索設立法定機構,推進相關政府機構從直接提供公共服務轉變為通過合同管理交由第三方機構提供。編制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目錄,將由政府部門承擔的資產評估、鑒定、認證、檢驗檢測等逐步交由專業服務機構承擔。
2.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取消行政許可事項,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做到“目錄之外無審批”。建立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動態更新管理機制。按照“依法放權、按需放權、應放盡放”原則,自貿試驗區最大限度承接省級管理事項。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建設線上線下行政審批服務“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模式,建立“一窗式”政務服務專區,建設市場準入統一平臺,推行集中審批、并聯審批,實現多部門信息共享和協同管理,推進“多證合一”“多規合一”“多評合一”“證照分離”改革。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建成涵蓋“全事項、全過程、各環節”的行政許可實施、監督和評價體系。
3.推進執法監管方式創新。探索建立統一集中的綜合行政執法體系,相對集中執法權,推動各部門信息數據互通互享,建立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協調合作機制,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構建大市場監管格局。在海關、檢驗檢疫、稅收執法等方面實施“雙隨機”抽查監管機制,建立健全“一公開”工作平臺和公開平臺。全面實施事前提醒告知、輕微違法約談與告誡、嚴重違法依法處置的“三段式”監管機制。完善行業監管制度和資格審查制度,進一步規范開展文化、教育、信息服務的內容審查。
4.強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放寬企業名稱表述限制,優化完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系統,開放企業名稱庫,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網上核準,制定名稱爭議處理辦法。放寬企業住所登記條件,探索以郵政通信地址作為企業住所的登記方式,實行企業住所托管的集群注冊模式,允許“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推行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電子營業執照工作。
5.創新稅收征管服務新模式。構建“互聯網+大數據”的智慧稅務生態服務系統。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優化辦稅流程,拓展網上辦稅事項,創新辦稅手段,縮短辦稅時間。深化國地稅合作,全面推廣國稅、地稅“一窗一人”聯合辦稅模式。強化納稅信用管理運用,持續擴大“銀稅互動”受惠面。
6.建設社會信用評價機制。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推進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建設公共信用信息目錄,推動各部門依法履職信息的聯通和共享。建立企業網上信用承諾制度。規范開放征信服務。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加強對第三方開展企業信用評價工作的引導和監督檢查。
7.建立完善法律服務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律師、公證員、司法鑒定人員等法律服務工作者誠信執業制度、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建立從業與執業信息管理系統,逐步建立執業信息與社會評價檔案,對失范失信、違法違規的法律服務機構和執業人員依法實施聯合懲戒。逐步建立完善司法鑒定誠信檔案,司法鑒定執業違法違規在成都試行“負面清單”管理,法院暫停鑒定委托。升級律師綜合信息系統,提升律師行業誠信執業規范水平。
8.建立健全商事糾紛訴訟解決機制。設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四川自貿試驗區仲裁分會(中心)及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四川自貿試驗區調解中心,設立成都國際商事仲裁院,加強涉外仲裁工作隊伍建設。探索專業陪審員機制。建立糾紛中立評估機制。
9.開展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發揮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的引領作用,打通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構建便民利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探索支撐創新發展的知識產權運行機制。健全知識產權執法機制,開展跨部門、跨區域知識產權聯合執法,健全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構與公安、海關的保護協作機制。
10.加強商事權益保障社會化服務。推進知識產權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完善知識產權信息服務網絡,實行執業信息披露制度,定期發布從業主體“信用紅黑名單”,切實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推動在專利申請、商標注冊、著作權登記等領域率先使用信用報告。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市場化評估、運營機制,探索建立科技計劃知識產權目標評估制度,鼓勵外來資本投資設立專業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11.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維權援助和仲裁調解工作。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規規章,提高知識產權審查質量和審查效率。加快新興領域和業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設。依法依規嚴格保護來川投資企業知識產權。建立健全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體系和維權援助“互聯網+”新體系,加大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懲治力度。
12.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和應急救援管理體制。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雙控體系建設。建立或明確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配備與監管任務相匹配的工作人員。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機制,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或落實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開展經常性應急聯動演練。
13.建設社會治理新體系。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明確重大行政決策的范圍和標準,把專家咨詢、社會聽證、第三方評估作為重大行政決策必經程序,建立決策問責和糾錯機制。建立健全廉潔監督機制,建立自貿試驗區廉政監督聯席會議制度,統籌監察、檢察、公安、審計等監督力量,形成“一體化”廉政監督。建立工程項目廉情預警評估制度,加強對土地、財金等關鍵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設立自貿試驗區研究機構(平臺),為自貿試驗區搭建課題研究智庫、人才培訓基地和對外宣傳平臺。建立行政咨詢體系,成立由專業人士組成的專業咨詢委員會,為自貿試驗區發展提供咨詢。創新自貿試驗區內社區治理模式,探索外籍人士參與社區治理機制。
(二)著力打造西部門戶城市開發開放引領區。
14.大力發展高端制造業。圍繞助力“雙七雙五”產業,鼓勵電子信息、汽車制造、生物醫藥、軌道交通、智能制造、航空與燃機、新材料等產業向自貿試驗區集聚,推動食品飲料等傳統產業加快向價值鏈創新鏈高端延伸。創新利用產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高端制造業集群式發展,打造一批萬億級、五千億級、千億級產業集群。
15.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依托中國西部國際博覽城、國際會展中心、天府軟件園、成都科學城、成都金融城等,大力發展國際會展經濟、總部經濟、商務服務、醫療健康、信息服務、文化創意、科技研發、新興金融、知識產權運營等新經濟。依托川南臨港片區臨港產業,聚集發展電子商務、融資租賃、航運金融、大宗商品交易及總部經濟、會展經濟等現代服務業。依托成都國際鐵路港國際通道和口岸優勢,著力發展整車、肉類、糧食、木材等新型貿易,形成集跨境電商、物流總部經濟、物流倉儲、物流設施設備研發、物流金融保險、物流人才培訓等于一體的全球供應鏈。
16.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充分發揮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自主創新改革示范區、天府新區、自貿試驗區疊加政策集成效應。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軍民深度融合等方面探索試驗,將自貿試驗區打造成具有示范和帶動作用的區域性創新平臺。建設以大數據為核心的互聯網產業和科技產業,搭建創新創業服務平臺,推動建立創業苗圃、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構建全鏈條創新創業體系。建立完善技術類無形資產交易制度,制定技術類國有無形資產管理辦法。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創新企業研發進口設備及材料監管模式,降低企業研發成本。引導境內外資本為創新創業項目提供投融資支持,拓寬創新創業項目境外融資渠道。
17.加大高端人才引進力度。研究制定大力引進海外人才加快人才國際化進程的實施意見和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落實人才簽證實施細則,明確外國人申請人才簽證的標準條件和辦理程序。吸納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優秀外國留學生或外籍高校畢業生在自貿試驗區工作。加大外籍青年學生創業支持力度。圍繞重點產業引進一批產學研平臺、項目和高層次人才。開展海外人才離岸雙創試點,建設海外人才離岸創新中心,搭建海外“預孵化”平臺,試點建設海外創新創業基地。采取掛職兼職、特聘崗位、項目合作、技術聯姻等方式柔性引進一批急需緊缺人才。
18.創新人才管理服務模式。建立“黨委政府+社會組織+市場主體”的人才服務體系,完善高層次人才服務制度,建立國際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為自貿試驗區企業聘雇的管理或技術人員出境、外籍高層次人才入境開辟辦證綠色通道。為符合條件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在川工作、停居留提供便利,暢通自貿試驗區內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請永久居留渠道。鼓勵本土高校與國外高校合作開展學科建設,擴大國際學生規模。鼓勵建設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提供有針對性的指導服務和語言學習機會,多形式多渠道幫助外國人才更好地融入中國社會。
19.全面提升對歐經貿合作水平。以服務貿易、雙向投資為重點,推進與歐洲地區在產業人才合作、企業對接聯動、項目載體共建、商務環境優化等領域的深度合作。大力發展旅游會展、文化創意、研發設計等服務貿易。探索與歐盟委員會、歐洲有關國家的政府機構和商協會全面合作,推進“一帶一路”經濟聯絡基地“歐洲中心”建設,打造對歐工商、稅務、知識產權、投資、人員便利化等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
20.推進開放合作平臺建設。采取“平臺+園區”“政府+機構+企業”的共享開放合作模式,支持中德、中法、中韓、中意、新川等國別產業合作園區建設。加強國際科技合作平臺建設,推動聯合實驗室、聯合研究中心等國際合作基地設立,實施“國際頂級科技園合伙人計劃”,促進產學研協同創新和自主創新。推動全省各類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參與國際合作競爭。
21.激發國有企業活力。完善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激勵約束機制,提升國有資本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設立國有資本運營平臺,提升資本運營能力和水平。鼓勵國有企業依托自貿試驗區探索創新發展新路徑。進一步推進自貿試驗區內國有企業產權多元化改革,穩妥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探索國家鐵路運輸企業、國家鐵路控股合資鐵路公司與地方政府合作參與成都國際鐵路港運營管理,推動鐵路資源有效整合。
(三)著力打造內陸開放戰略支撐帶先導區。
22.深化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管理改革。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之外領域的外商投資項目(國務院規定對國內投資項目保留核準的除外)和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實行備案制,由自貿試驗區負責辦理。著力構建與負面清單管理方式相適應的事中事后監管制度。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試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4號),對敏感外商投資主體開展國家安全背景審查。配合商務部開展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強化外商投資實際控制人管理,建立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和外商投資信息公示平臺,完善外資備案信息化體系建設。全面開展外商投資“雙隨機”制度,試點開展預約式監管。
23.構筑對外投資服務促進體系。實施對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確立企業對外投資主體地位。對一般性境外投資項目和設立企業實行備案制。簡化境外投資項目備案管理,除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境外投資項目外,自貿試驗區內地方企業實施的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以下境外投資項目分別由成都市和瀘州市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建立對外投資合作“一站式”服務平臺。
24.完善投資者權益保障機制。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自由轉移其投資收益。完善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建立工作環境損害監督等制度,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規和標準。加強境外投資事后管理和服務,完善境外資產和人員安全風險預警和應急保障體系。
25.建設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依托電子口岸公共平臺,建立完善集多部門業務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逐步完善貨物進出口、運輸工具進出境、貿易許可、資質登記、出口退稅申報等功能。積極推進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推進自動進口許可證通關作業無紙化試點和電子許可證推廣工作。全面優化通關流程,增加無人干預自動通關比例。推動口岸監管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推進口岸現場一站式聯合作業,實現“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提高“一次查驗”比例。建設空鐵公水多式聯運物流監管中心,多方聯網共享物流全程信息,實現多式聯運貨物“單一窗口”辦理。
26.創新口岸政策服務機制。加大對口岸和場站公共服務的政策和資金支持。拓展政府購買口岸服務范圍和內容,將適空、適鐵、適水指定口岸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制定航空、鐵路、水運口岸作業、報關報檢、查驗等環節的工作和服務標準,并向社會公布。規范口岸各環節收費。
27.開展口岸通關監管制度創新。努力實現24小時預約通關服務。建立進出口貨物口岸放行時間評價體系。健全與跨境電子商務、進口特殊商品指定口岸、外貿綜合服務發展相適應的通關管理機制。推進企業運營信息與監管系統對接,鼓勵企業參與“自主報稅、自助通關、自動審放、重點稽核”等監管制度創新試點。對資信良好、管理規范、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企業,探索實施自動備案、自核單耗和自主核報。建立貨物狀態分類監管模式,允許非保稅貨物以非報關方式進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與保稅貨物集拼、分撥后,實際離境出口或出區返回境內。深化保稅貨物流轉模式改革。試行企業“主動披露”制度,對企業主動報告海關未發現的違規事項,可依法視情從輕、減輕或不予行政處罰。
28.推進檢驗檢疫監管模式創新。制定國際展會檢驗檢疫管理辦法,創新國際會展檢驗檢疫監管模式。探索檢驗檢疫證書國際聯網核查機制,大力實施質量安全風險管理,進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制定進口食品“預檢快放”貿易便利化工作規范、進出口商品檢驗結果采信工作規范。建立進口鮮活農產品集中查驗工作制度,創新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工作模式,探索推動出口產品低碳認證。
29.拓展保稅維修檢測研發業務。支持成都建設亞洲知名的航空維修基地。制定入境維修/再制造用途機電料件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對入境維修/再制造用途機電料件和企業采用“企業能力評估、維修品入境查驗、事中事后監管”的檢驗監管機制。支持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開展航空發動機等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商品境內外維修業務,推動保稅售后維修業務升級,構建“全球市場銷售、本地運營結算”的新型外貿業態新模式。
30.推進稅收征管方式創新。創新稅收擔保模式,推行涉稅擔保信息化管理,支持符合條件的涉稅擔保業務適用總擔保制度。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試點促進貿易選擇性征收關稅、其他相關進出口稅收等政策。在符合稅制改革方向和國際慣例、以及不導致利潤轉移和稅基侵蝕前提下,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積極探索境外所得稅收抵免的稅收政策。
31.探索建立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新模式。自貿試驗區內土地可按不同功能用途混合利用,允許同一地塊或同一建筑兼容多種功能。對多用途產業土地按主要用途確定供應方式。產業用地實行短期出讓、租賃、先租后讓等差異化供地政策,降低土地成本。由成都市、瀘州市政府出臺支持工業項目利用企業自有存量土地技改升級擴能等鼓勵政策,鼓勵工業項目節約集約用地。
(四)著力打造國際開放通道樞紐區。
32.打造國際鐵路運輸重要樞紐。支持成都國際鐵路港建設國家對外開放口岸。推進中歐班列(成都)北、中、南三線穩定常態運行,適時開通至東南亞“泛亞班列”,大力拓展成都至國內主要樞紐城市的互聯互通班列,構建面向泛亞泛歐地區的國際班列體系。加強糧食口岸建設,完善整車口岸、肉類口岸功能,開展木材進口加工業務。搭建以物流信息調度為核心的鐵路港片區信息港,促進企業降本增效。推進平行進口汽車試點,打造集整車進口、展銷、金融等于一體的產業鏈,支持平行進口汽車在川南臨港片區延展分銷。建立班列運輸融資機制和平臺,創新倉單質押等供應鏈金融產品。
33.加快推進國際航空樞紐建設。積極推進雙流國際機場改造、成都天府國際機場建設。支持國際航班代碼共享,鼓勵符合條件的航空公司新開、加密、優化國際(地區)國內航線,建設國際航空貨運樞紐和國內航空綜合樞紐,建設連接全球重要樞紐機場和主要經濟體的空中絲綢之路。構建國際(地區)國內有效銜接、相互支撐的航線網絡和航班時刻分配機制。支持設立符合條件的全貨運基地航空公司。
34.大力發展臨空經濟。依托雙流航空樞紐積極培育壯大臨空關聯度較強的高端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大力發展航空制造與維修、航空物流、快遞物流、服務貿易、跨境電商等臨空核心特色產業,打造具有全國示范效應的臨空經濟創新高地、高端產業集聚區、內陸開放先行區和新型智慧空港城。支持成都天府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建設,重點發展臨空制造、高端商務、旅游度假產業,形成臨空制造業、臨空綜合服務等功能組團。推進成都空港國檢試驗區建設,對空港特殊貨物實施集中查驗,支持海關、檢驗檢疫共建一般貨物集中查驗中心和協同監管區。
35.建設川滇黔航運物流中心。支持川南臨港片區設立國家對外開放口岸。加快建設長江上游高等級航道,推進綜合交通樞紐基礎設施建設,聯動構建“空鐵公水”立體交通網絡體系,延伸航運物流、航運服務、國際貿易產業鏈,打造以港口為核心的多式聯運物流體系。鼓勵發展船舶交易、航運物流信息、船員培訓、船舶維修等航運服務業,探索與港口航運配套的金融服務、信息服務。優化船舶運營、檢驗與登記業務流程。
36.建設中歐陸空聯運基地。推動雙流航空樞紐、成都國際鐵路港、瀘州港實現無縫中轉,進一步拓展航空、鐵路和水路運輸相互融合的輻射圈。著力打造陸空物流分撥中心、海外物流節點和海外倉,促進中歐貨物便捷高效流動。推進內陸地區國際多式聯運示范建設,加快構建多式聯運物流體系,完善多式聯運標準和服務規則,探索與沿海沿邊沿江重要樞紐城市高效聯運新模式,打通鐵路、公路、航空、水路、郵路等多種方式,加速構建立體綜合交通體系。大力發展集裝箱多式聯運,支持瀘州港參與成都國際鐵路港集裝箱鐵公水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建設。加快發展快遞等現代物流業,完善快件處理設施和綠色通道。
(五)著力打造內陸開放型經濟新高地。
37.提升利用外資水平。深入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擴大開放促進投資若干政策措施意見的通知》(川府發〔2017〕36號),進一步擴大開放領域和外商投資鼓勵范圍,加強重大引資項目財政支持和用地保障,依法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探索形成有利于高端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向自貿試驗區集聚集群發展的體制機制。報請國家旅游局審批,允許在自貿試驗區內注冊的符合條件的中外合資旅行社從事除臺灣地區以外的出境旅游業務。鼓勵和引導外資參與和發展“互聯網+”健康服務。出臺優惠政策鼓勵外資企業通過多種形式參與投資醫療服務業。著力發揮川酒優勢,探索白酒產銷體制創新,深化中國國際酒業博覽會功能,依托現有交易場所開展國際性酒類產品展示、投資、技術等交易,打造中國白酒創新創業集聚地。瞄準世界500強和知名企業、行業龍頭企業,策劃開展產業鏈招商、小分隊招商、聯合招商等投資促進活動,充分發揮境外商務代表處、投資促進代表處職能,引進代表世界前沿技術、發展方向的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加強與發達國家(地區)在高端技術、重點技術領域的聯合研究和技術引進。
38.創新國際產能合作。加快實施國際產能合作“111”工程,推動能源電力、石油鉆采、節能環保、軌道交通和航空裝備制造以及電子信息、汽車制造、冶金建材、油氣化工、輕工紡織、食品飲料優勢產業拓展國際市場。加快技術、標準、服務“一體化”走出去步伐。加快“中國標準”國際化推廣,積極開展與主要貿易國別標準比對,推動認證認可結果雙向互認。鼓勵社會資本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基金和境外合作基金。提高辦理境外資產評估和抵押處置手續便利化程度。推動企業用好“內保外貸”等政策,開展企業“走出去”綜合性金融創新服務。
39.推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深入推進成都國家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城市建設,探索適應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的體制機制,建立完善服務貿易公共服務體系和貿易促進平臺。支持自貿試驗區建設文化貿易基地,積極爭創國家級文化貿易基地。在鞏固提升旅游、物流等優勢服務業國際競爭力的同時,大力促進高技術、高附加值的設計、文化、技術、融資租賃、保稅維修等新興領域服務貿易發展,打造“成都服務”國際品牌。在確保有效監管和執行現行相關稅收政策的前提下,海關對融資租賃的飛機、船舶等大型設備實行異地委托監管。
40.促進文化貿易和版權貿易發展。深化藝術品交易市場功能拓展,支持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內開展藝術品保稅業務,為境內外藝術品生產、物流、倉儲、展示和交易提供服務,對從境外進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的文化產品,除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外,不實行許可證管理。鼓勵文化企業發展以傳統手工技藝、武術、戲曲、民族音樂和舞蹈等為代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會展、品牌授權相結合的開發模式,鼓勵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演出展覽等企業創新文化服務海外推廣模式,以項目合作方式進入國際市場。
41.大力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建立四川省中醫藥服務及貿易大平臺,積極與境外開展中藥材種植、研發等合作,鼓勵開展中醫藥國際健康旅游線路建設。探索“互聯網+中藥材”運營模式,建立完善道地中藥材商品規格電子交易標準。辦好國際中藥健康產業博覽會。
42.大力發展知識產權專業服務業。搭建便利化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設立知識產權服務工作站,大力發展知識產權專業服務業。建立重點產業專利導航制度和重點產業快速協同保護機制。依托現有交易場所開展知識產權跨境交易,推動建立市場化運作的知識產權質物處置機制。支持和鼓勵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在品牌設計、價值評估、注冊代理、法律服務等方面不斷提升服務水平。
43.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加快建立適應跨境電商貿易特點的海關、檢驗檢疫、退稅、物流等監管和支撐體系。依托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為跨境電商企業提供政務查詢、通關、外匯結算等一站式公共服務。探索中歐班列郵(快)件運輸,積極開辟郵(快)件上車通道,開行中歐郵件班列。支持企業建設出口商品海外倉、海外營運中心、售后服務體系,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貿易、倉儲和售后一站式服務。積極發展跨境培訓咨詢服務,鼓勵境外服務提供者以跨境交付形式提供管理培訓、咨詢服務。
44.大力開展大宗商品交易。探索制定大宗商品交易管理辦法,在自貿試驗區內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依托現有交易場所開展大宗商品交易。依托現有交易場所開展長江上游生產要素國際交易業務。依托天府商品交易所,支持拓展新的交易品牌,促進發展大宗商品國際貿易。
45.設立進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制定保稅展示交易貨物檢驗檢疫監督工作規范,建立保稅展示交易貨物檢驗檢疫分線監管、預檢驗和登記核銷等監管方式。建設進口商品直銷中心。引進跨境貿易企業開展跨境商品進口業務,完善進口商品網絡零售體系,提升進口商品物流集散服務能力。
(六)著力打造內陸與沿海沿邊沿江協同開放示范區。
46.推動國際國內改革效應協同。對標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高標準推動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更好地與國際接軌。全面落實123項復制推廣經驗。探索與其他自貿試驗區協同改革機制,積極開展對比試驗、互補試驗、聯動試驗,充分借鑒成功經驗,探索形成四川特色試驗格局。
47.推動片區協同發展。根據三大片區功能定位,探索建立產業互動和多層次要素流動便利化平臺,在功能布局、產業發展和推進措施上實現“優勢互補”與“機制互動”,避免過度競爭同質發展。建立跨片區、跨部門、跨區域協同聯動機制,促進三大片區改革試點各有特色、各項試驗經驗系統集成。
48.構建成都市及川南4市協同發展機制。以自貿試驗區為平臺,推動成都市各區域共建共享,促進雙流國際機場與天府國際機場、成都國家級臨空經濟示范區、資陽臨空經濟區、瀘州空港園區聯動協作,助力綿陽國家科技城和德陽智能制造、綠色生態及文化產業發展。積極探索川南臨港片區(瀘州港)與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協同改革機制,支持共同申報國家對外開放口岸綜合保稅區。探索自貿試驗區與宜賓、內江、自貢等地國家級開發區聯動協作機制,增強川南經濟區對外開放綜合競爭力。
49.深化與沿海協調聯動。研究制定承接東部產業轉移的重點產業目錄和重點企業名單,著力打造與東部產業配套協作的高端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臨港產業基地。積極開展沿海城市加工貿易和產業“雙轉移”促進活動,推動自貿試驗區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加大進出口貿易貨源組織力度,用好轉運至日韓臺的近洋航線。加強與沿海自貿試驗區片區和港口合作,用好自貿試驗區內外貿同船運輸、國輪捎帶業務。加強與深圳、珠海等口岸機構的溝通與合作,全面實現供港澳蔬菜出口直放。
50.加強內陸與沿邊合作。探索與周邊地區產業合作新路徑,促進研發設計、生產銷售和物流配送等環節協同配合。建立市場化運作的產業基金,建立產業協作發展和收益分享機制。鼓勵企業跨區域兼并重組,在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運營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投融資模式。構建自貿試驗區與陜滇黔渝藏等地國家級開發區協同合作機制。探索在攀枝花、昆明等西部內陸重要物流節點城市建設無水港,完善無水港合作管理機制。強化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的交流對接,重點在人員來往便利化、鐵路貨源組織、貨幣結算支付等方面開展合作。
51.深化沿江開放合作機制。深化與長江中下游港口合作,實現成果共享、監管互認、業務互通。拓展水運貨源腹地,爭取在增加集裝箱班輪密度、新開班輪航線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快建立與沿江重要樞紐城市高效聯運模式,建設長江物流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打造長江口岸現代航運服務系統和長江港口智能物流網絡,推進與沿海沿江口岸信息互聯互通,建設港口綜合服務“單一窗口”,實現與全省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信息系統連接。
52.全面加強港澳臺經貿合作。全面深化內地與香港澳門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CEPA)合作機制,大力發展貿易、旅游、物流服務和促進外來直接投資。依托港澳在金融服務、信息資訊、國際貿易網絡、風險管理等方面的優勢,將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企業“走出去”的窗口和綜合服務平臺。加強與港澳在項目對接、投資拓展、信息交流、人才培訓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赴境外開展基礎設施建設和能源資源等合作。加強與臺灣在電子信息、生物醫藥、食品飲料等制造業和電子商務、信息服務、服務外包等現代服務業的深度合作,加強人文交流合作。
53.深化與“一帶一路”的經貿合作。探索自貿試驗區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海關、檢驗檢疫、認證認可、標準計量等貿易供應鏈安全與便利合作。探索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金融合作,支持“一帶一路”國家人民幣國際化結算中心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金融機構在自貿試驗區以人民幣開展新設、增資或參股金融機構等直接投資活動,鼓勵相關優質企業通過天府(四川)聯合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深入實施“一帶一路”“251”行動計劃,精心組織“千企行絲路”等活動。積極探索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運輸安全、環境保護深度合作。
(七)助力西部金融中心建設。
54.促進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探索建立與自貿試驗區相適應的本外幣賬戶管理體系,促進跨境貿易、投融資結算便利化。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和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允許自貿試驗區內法人金融機構和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在境外發行人民幣和外幣債券,所籌資金可根據需要調回自貿試驗區內使用。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簡化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手續,在真實、合法交易基礎上,自貿試驗區內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分類等級為A類企業的外匯收入無需開立待核查賬戶。銀行按照“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的展業三原則辦理經常項目收結匯、購付匯手續。
55.擴大金融領域開放。支持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大力引進金融機構總部、專業子公司、區域總部等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銀行設立營業性機構,支持設立貨幣兌換、征信等專業化機構,支持股權托管交易機構建立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支持依法設立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內純中資民營企業發起設立民營銀行。
56.增強銀行業服務功能。發揮外資銀行跨境業務的網絡平臺優勢,為跨境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已獲相應業務許可資質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開展企業和個人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人民幣結算服務。加快發展金融IC卡(芯片銀行卡)和移動金融,打造金融IC卡無障礙示范區。優化境外銀行卡刷卡消費環境。
57.促進保險業創新發展。支持設立健康、科技、養老等專業保險機構。支持注冊在自貿試驗區內的法人壽險機構創新發展。鼓勵保險公司創新保險產品,不斷拓展責任保險服務領域。支持自貿試驗區內保險機構大力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鼓勵各類保險機構在自貿試驗區創新特殊風險分散機制,開展特殊風險保險業務。建立完善巨災保險制度。支持專業性保險中介機構等服務機構以及從事再保險業務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在自貿試驗區依法開展相關業務,為保險業發展提供專業技術配套服務。大力發展長江航運金融服務,探索組建專業化地方法人航運保險機構,鼓勵境內外航運服務中介機構設立營業機構。
58.支持證券業發展。鼓勵證券期貨業經營機構在自貿試驗區內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或專業子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內機構按照規定投資境內外證券期貨市場。
59.大力發展科技金融。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積極爭取納入投貸聯動試點。鼓勵企業與高校等機構合作,共同開設區塊鏈技術、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創新培訓課程,共建金融創新實驗室基地。建立科技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和標準,引導金融機構探索完善科技企業信用風險管理機制。鼓勵借助區塊鏈等前沿技術,在自貿試驗區內試點推動搭建金融安全數字化信息平臺。
60.鼓勵發展融資租賃。支持符合條件的內地和港澳臺機構在自貿試驗區設立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鼓勵在飛機、船舶及其零部件、機器人、農機、醫療設備及基礎設施等領域開展業務,支持其在符合相關規定前提下設立項目公司開展境內外融資租賃業務。支持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開展飛機融資租賃。允許自貿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業務收取外幣租金。進一步推進融資租賃企業試點,注冊在自貿試驗區內的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由四川省商務廳和四川省國家稅務局審核。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探索建立融資租賃企業設立和變更的備案制度、違反行業管理規定的處罰制度、失信和經營異常企業公示制度、屬地監管部門對企業定期抽查檢查制度。支持租賃業境外融資,鼓勵各類租賃公司擴大跨境人民幣資金使用范圍。
61.發展融資理財業務。研究探索自貿試驗區內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向境外銷售人民幣理財產品、開展人民幣項下跨境擔保等業務。鼓勵通過社會資本設立融資擔?;?,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鼓勵國內外金融機構通過產業基金、并購重組、股權投資、資產證券化、消費信托等新模式全方位參與健康養老、文化旅游、軍民融合等具有特色優勢的上下游產業升級發展。探索開展知識產權、股權、應收賬款、訂單、出口退稅等抵質押融資業務。開展商業保理試點,探索適合商業保理業務發展的監管模式。
62.大力推進產融合作。大力推進產融合作試點工作。支持成都開展產融合作試點,構建產融合作示范基地,搭建產融對接信息化平臺,促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推動“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三鏈協同,實現互利共贏,探索產業與金融良性互動、創新發展的新途徑。
63.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依托現有交易場所在西部地區開展產權、技術、排污權、碳排放權等交易。鼓勵國內期貨交易所在自貿試驗區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開展期貨保稅交易等業務。鼓勵與國內交易所合作,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衍生品場外交易清算結算分支機構、金融創新研發基地及項目合作對接平臺。支持期貨經營機構協助企業依法運用期貨工具對沖業務風險。探索多式聯運“一單制”,試點簽發具備物權憑證性質的多式聯運提單,解決鐵路運輸憑證物權問題,降低與中歐班列沿線國家的外貿綜合運輸成本。自貿試驗區可結合實際試點設立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和并購基金等。
64.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放寬和簡化自貿試驗區內金融機構和高管準入事前審批,推行事后報告制。探索建立與自貿試驗區相適應的新型風險監管體系,強化開展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工作,防止非法資金跨境、跨區流動。鼓勵金融行業協會、自律組織獨立或者聯合依法開展專業調解,建立調解與仲裁、訴訟的對接機制,加大對金融消費者維權的支持力度。支持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宣傳教育服務體系,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宣傳教育方式,建立完善四川銀行業糾紛調解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自貿試驗區推進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研究解決自貿試驗區建設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大統籌協調力度,每月召開一次例會,推動領導小組各項決策落實。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將自貿試驗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點,主要負責同志親自研究,分管同志具體推動落實。適時建立專項工作推進小組,加強改革事項的分類推進和系統集成。
(二)強化責任落實。省級有關部門(單位)和成都市、瀘州市政府在自貿試驗區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領導下,不折不扣落實“清單制+責任制”。各有關地方和部門(單位)要結合承擔的改革任務,制定細化行業和片區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責任單位、完成時限和成果形式,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加快建立目標考核、統計監測、信息報送、績效評估等制度,建立政策保障體系,建立精簡高效、統籌協調的管理體系。
(三)加強督促檢查。各有關地方和部門(單位)要建立工作臺賬,對各項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并定期向自貿試驗區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省自貿辦、省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導工作力度,定期組織開展工作督促檢查,適時開展專項督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四)注重宣傳引導。制定自貿試驗區年度宣傳工作計劃,與中央媒體、海外媒體、省內媒體建立聯系,廣泛開展宣傳工作;不定期召開新聞通氣會;廣泛開展政策宣講,積極舉辦自貿試驗區研討會和論壇。辦好公共網站、微博、微信,及時展現建設動態、成效與亮點,努力營造自貿試驗區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發展的輿論氛圍。
(五)強化法治保障。做好相關法律立、改、廢、釋的銜接工作,按照法定程序開展自貿試驗區管理辦法政府規章和自貿試驗區條例立法調研、起草、送審工作,加快研究建立與試點舉措相匹配的法規制度,推動自貿試驗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容錯糾錯機制。
(六)抓好復制推廣。按照“邊試點、邊總結、邊推廣”要求和“試得好、看得準、風險可控”原則,注重改革經驗系統集成,邀請第三方機構對典型經驗進行評估,及時匯總制度創新成果,力爭探索出一批可在全國復制推廣的鮮活經驗。
附件:中國(四 川)自由貿 易試驗區建 設實施方 案責任分工清 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