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價局關于調整民用瓶裝液化石油氣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
滬價管〔2018〕6號
各民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
根據《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民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滬發改價管〔2017〕3號)的有關規定及上月本市液化石油氣出廠價格變動情況,自3月10日零點起,本市民用瓶裝液化石油氣最高零售價格調整為每瓶 79元(14.5kg/瓶)。
各經營企業可在不高于上述最高限價的前提下自主制定零售價格,明碼標價,誠信經營,嚴禁價格壟斷、價格欺詐、不執行最高零售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
特此通知。
上海市物價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