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清遠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5年)的批復
粵府函〔2018〕40號
清遠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報請審批清遠市城市總體規劃的請示收悉?,F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清遠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5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
清遠市是珠三角北緣門戶城市?!犊傮w規劃》實施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尊重和順應城市發展規律,統籌做好清遠市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可持續發展,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努力把清遠市建設成為環珠三角新興產業與綠色產業集聚區、國際旅游休閑城市和山水生態宜居城市。
二、加強城鄉協調與區域統籌發展。
在《總體規劃》確定的3650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加快推動中心城區擴容提質和重點鎮建設,逐步推動城鄉基礎設施銜接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積極探索區域合作新模式和創新機制,搶抓“廣清一體化”、粵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的政策機遇,加強清遠與珠三角地區全面對接,以及與韶關、肇慶、永州等周邊地區的合作交流,積極融入“廣佛肇+清云韶”經濟圈,推動區域交通一體化建設。
三、合理控制城市規模。
到2035年,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21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231平方公里以內。要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關于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禁止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之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新城新區。堅持集約節約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嚴格落實生態控制線和城鎮開發邊界的規劃管控。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保護好永久基本農田。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優化空間格局。
四、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
要按照綠色循環低碳的理念規劃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公路、鐵路、機場等交通基礎設施,發揮清遠南融北拓“橋頭堡”作用。引導城市交通出行逐步向“公交+慢行”為主導的集約化模式發展。堅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則,統籌規劃建設城市供水水源和給排水、污水、電力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按要求開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提升各類基礎設施對城市運行的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確保城市生命線穩定運行。結合城市未來發展方向,合理安排教育、醫療、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布局。加強對各類市政基礎設施用地的規劃控制和預留。高度重視城市防災減災工作,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排澇、防震、防地質災害等在內的城市綜合防災體系。
五、推動生態文明和宜居城市建設。
強化區域內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和管理,打造綠色環狀生態屏障。依托北江、連江水系,完善區域生態網絡;建設飲用水水源保護共管區,加強流域水污染聯防聯治。根據城市實際需要,積極開展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穩步推進城市有機更新。不斷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務,提高城市發展的宜居性。
六、重視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
要統籌協調發展與保護的關系,按照整體保護的原則,嚴格落實紫線管理要求,切實保護好城市特別是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傳統風貌和格局。做好城市設計,加強北江、飛來湖、大燕湖、大燕河、濱江等城市景觀視廊的控制和引導,塑造“山水名城、嶺南綠都”的城市特色風貌。
七、嚴格實施《總體規劃》。
《總體規劃》是清遠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都必須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要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明確實施重點和建設時序。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一切建設用地與建設活動實行統一、嚴格的規劃管理,切實保障規劃的實施。要加強公眾和社會監督,提高全社會遵守城市規劃的意識。
你市要根據本批復精神,認真組織實施《總體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