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對我省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涉金融失信企業開展專項治理的通知
黑工商發〔2018〕21號
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墾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組織召開的涉金融企業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視頻會和《國家發改委辦公廳關于開展涉金融領域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函》(發改電〔2017〕662號)精神,省工商局決定對我省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涉金融失信企業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類梳理失信企業
根據國家發改委提供的信息,經省工商局核對,已梳理出我省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涉金融失信企業名單。請各市(地)依據省里確定的名單,對本轄區涉金融失信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原因進行分類梳理。各市(地)按照以下四種情況進行分類:一是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二是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三是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四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
二、督促失信企業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涉金融失信企業,各市(地)要結合分類情況,依據《企業信用信息公示條例》和《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督促企業在3月底前完成補報年報、履行公示義務、更正其公示的信息等工作,并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三、反饋失信企業實施懲戒情況
對逾期仍未整改到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失信主體,各市(地)要按照《關于對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17〕454號)將懲戒情況于每月25日前反饋至省工商局。各市(地)要建立信息報送機制,于每月底前一周將上一階段工作情況反饋省工商局,由省工商局匯總形成我省工作情況報送國家發改委。聯系人:省工商局社會信用辦 張維維,聯系電話:0451-87220308。
黑龍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