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做好計量器具新產品型式評價實驗室計量授權工作的通知
國質檢量函〔2005〕9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各有關單位:
為實施新公布的《計量器具新產品管理辦法》,統一規范全國計量器具新產品型式評價技術機構,自2006年1月1日起,依照《計量授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由國家質檢總局新授權承擔計量器具新產品型式評價任務的技術機構,使用“國家XX計量器具型式評價實驗室”名稱;由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新授權承擔計量器具新產品型式評價任務的技術機構,使用“XX省(自治區、直轄市)XX計量器具型式評價實驗室”名稱。
技術機構獲得授權名稱后,執行全國統一的型式評價大綱、統一的型式試驗報告格式、統一的型式試驗印章式樣,原機構性質、隸屬關系、經費渠道等不變。
國家質檢總局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