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企業登記注冊有關工作的通知
閩工商企注〔2018〕29號
各市、縣(區)工商局(市場監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工商總局近期先后下發的《工商總局辦公廳關于落實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辦字〔2017〕220號)、《工商總局關于嚴格規范營業執照簽發等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4號)、《工商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統一規范企業登記注冊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辦字〔2018〕1號)、《工商總局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外商投資企業授權登記工作的通知》(工商辦字〔2018〕18號)等4個文件(分別見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精神和要求,現就進一步規范企業登記注冊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核準環節和登記環節對企業名稱進行“雙把關”。
要切實增強政策敏感性,嚴格把握企業名稱的政治導向,對含有有損于黨和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有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容和文字的企業名稱(以下統稱“不適宜名稱”),除應當在名稱核準環節不予核準外,還應當在企業設立登記和變更登記環節加強把關,對已經核準的不適宜名稱應當暫緩登記,并報請名稱核準機關確認后,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要主動開展對已經登記的企業名稱的監測糾正工作,對發現的不適宜名稱,經報請名稱核準機關確認后,應當責令企業限期辦理名稱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逾期不辦理的,依照有關規定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代替其名稱向社會公示,同時標注“該企業名稱已被登記機關認定為不適宜”。
二、規范營業執照的簽發機關、版式和記載事項。
要認真排查本轄區是否存在非法定簽發單位簽發營業執照的問題;是否存在未經工商總局批準,擅自調整營業執照版式或者增減營業執照記載事項的問題。對存在問題的,要盡快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工商總局、省工商局有關要求,并在其領導下會同相關部門迅速組織糾正,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落實時間表,確保市場主體領取的營業執照符合法定簽發要求,符合工商總局規定的版式和記載事項。設區市工商局(市場監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要督促本轄區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立即進行整改,于2018年3月15日前將有關情況書面報送省工商局企業注冊和行政審批處。
三、規范外商投資企業授權登記工作。
依據現行的外商投資管理法律規定,國家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授權登記管理體制,未經工商總局授權,任何機關都不具備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的法定權限。設區市工商局(市場監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要按照《外商投資企業授權登記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組織開展自查自糾,重點查糾以下行為:一是被授權局超越被授權范圍、擅自委托或再授權其他行政機關行使登記權的;二是其他行政機關未經工商總局授權,擅自履行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職能的;三是地方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未經工商總局授權,擅自開展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工作的;四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登記注冊外商投資企業的。各設區市工商局(市場監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應當于2018年3月15日前將自查自糾情況書面報送省工商局企業注冊和行政審批處,并做好迎接工商總局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工作的專項督查。
四、推進經營范圍登記便利化改革。
省工商局將結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工商總局新興行業指導目錄,統一進行梳理和規范,編制《經營范圍參考目錄》,為實現經營范圍用語標準化、智能化、規范化、精確化打下堅實的基礎。全省各級登記機關要加強宣傳工作,引導企業按照《經營范圍參考目錄》申請經營范圍登記,進一步提升登記工作水平。
省工商局企業注冊和行政審批處聯系人:蔡迎凱0591-63097601;潘曉峰0591-63097759
附件:
1.《工商總局辦公廳關于落實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辦字〔2017〕220號)
2.《工商總局關于嚴格規范營業執照簽發等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4號)
3.《工商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統一規范企業登記注冊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辦字〔2018〕1號)
4.《工商總局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外商投資企業授權登記工作的通知》(工商辦字〔2018〕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