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語委關于印發〈推普脫貧攻堅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
教語用〔201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扶貧辦(局)、語委,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扶貧辦(局)、語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扶貧辦、語委:
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脫貧攻堅重要講話精神,切實發揮語言文字的基礎性作用,加大深度貧困地區教育脫貧攻堅力度,教育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語委研究制定了《推普脫貧攻堅行動計劃(2018-2020年)》?,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教育部
國務院扶貧辦
國家語委
2018年1月15日
推普脫貧攻堅行動計劃(2018-2020年)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脫貧攻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揮普通話在提高勞動力基本素質、促進職業技能提升、增強就業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采取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準的舉措、更加有力的工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良好基礎,特制定本計劃。
一、目標定位
扶貧先扶智,扶智先通語。到2020年,貧困家庭新增勞動力人口應全部具有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溝通交流和應用能力,現有貧困地區青壯年勞動力具備基本的普通話交流能力,當地普通話普及率明顯提升,初步具備普通話交流的語言環境,為提升“造血”能力打好語言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健全機制。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貧困地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工作。引導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向貧困地區轉移產能,形成“造血”能力,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將普通話普及率的提升納入地方扶貧部門、教育部門扶貧工作績效考核,列入駐村干部和駐村第一書記的主要工作任務,力求實效。
(二)堅持精準聚焦,精準發力。綜合人口、經濟、教育、語言等基礎因素和條件保障,聚焦普通話普及率低的地區和青壯年勞動力人口,將普通話學習掌握情況記入貧困人口檔案卡,消除因語言不通而無法脫貧的情況發生。
(三)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綜合考慮地域差別和文化差異,制定適合不同地區、不同情況的具體推普措施,統籌規劃,穩步實施。“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要率先行動,統籌安排好普通話培訓所需經費,以確保攻堅目標如期實現。
(四)堅持統籌兼顧,融合發展。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在大力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同時,尊重各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自由,創造性地發展當地特色文化產業,促進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牢固樹立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三、具體措施
(一)組織開展青壯年農牧民普通話培訓。要創造學習條件,創新學習方式,結合當地旅游服務、產業發展、勞務輸出等需求,對不具備普通話溝通能力的青壯年農牧民進行專項培訓,使其具有使用普通話進行基本溝通交流的能力。每個行政村舉辦“人人通”推普脫貧培訓班,由駐村干部和村民委員會負責組織村民集中開展普通話專項學習培訓。鼓勵村民借助信息化學習工具和資源自主學習普通話。由當地縣級教育(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協助組織師資定期給培訓班授課。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學員,落實相關資助政策,并由扶貧部門優先推薦就業、學習機會。
(二)同步推進職業技術培訓與普通話推廣。在各級各類扶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中,要把學習掌握普通話作為培訓的重要內容,把普通話推廣與職業技能培訓相結合,顯著提高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和職業技術技能水平,提高就業競爭力,促進就業脫貧。
(三)切實發揮公務員的表率作用。各級新錄用公務員應當具備相應的普通話水平,同時要加強基層干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意識的培養和應用能力的培訓。采取多種措施,通過集中學習、“一對一”互幫互學等有效方式,對不具備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溝通能力的縣以下基層干部進行專門培訓,力爭在“十三五”期內使所有在職干部具備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
(四)大力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基本規范標準納入各級各類校長綜合培訓和教師業務培訓,強化校長、教師和學生自覺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自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語言文化的意識。確保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為教育教學的基本用語用字,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學生接受本民族語言文字教育的權利,按期完成語言文字規范化達標建設任務,確保各民族中學畢業生具有較好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能夠熟練使用普通話進行溝通交流。
(五)嚴把教師語言關。新錄用的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大力提升教師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通過脫產培訓、遠程自學、校本研修、幫扶結對等方式,使所有現任教師的普通話達標,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具有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教育教學的能力,普通話水平達到相應等級。
(六)加強普通話培訓資源和培訓能力建設。支持各地教育(語言文字工作)部門組織編寫針對當地語言和語音特點的普通話培訓教材,免費向村民和有學習需要的人群發放。研究開發或引進普通話學習輔助學具或軟件,幫助提升學習效率。依托各地師范院校,加強培訓基地建設,確保學有所教、教有所據。
(七)加強對口地區語言文字工作支援。參與東西扶貧協作、對口支援建設的省市、高校和有關單位,要將語言文字工作列入援助工作的內容,摸清受援地教師、學生、干部、青壯年農牧民的普通話培訓需求底數,制訂時間表和路線圖,保證人員和經費,力爭在“十三五”期內幫助受援地完成各項培訓任務,切實促進當地普通話普及率的提升。
(八)積極發揮各方面力量。積極發揮學校對社會和家庭的輻射帶動作用,鼓勵學生幫助家長學習提高普通話水平。制定政策,提供條件,鼓勵教師、播音員主持人、寒暑假返鄉大學生等積極參與“人人通” 推普扶貧培訓工作。搭建平臺網絡,鼓勵和吸引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支持語言文字扶貧工作。
(九)加強督導檢查。教育部、國家語委會同國務院扶貧辦對各地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或抽查,對行動迅速、措施得當、成效顯著的地區給予表揚,對推諉卸責、措施不力、進展緩慢的地區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