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
辦建管函〔2018〕67號
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和李克強總理就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作出重要批示。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做好水利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保障農民工工資權益的重要意義
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事關和諧穩定大局。2017年以來,我部就保障水利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多次發出通知,作出部署安排。從各地各單位反饋情況看,水利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總體較好,但少數地方和個別單位還存在支付拖欠問題。2018年春節臨近,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進入易發多發期,持續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排查工作,深入全面做好重要節點的治欠保支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務求取得實效。
二、扎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各項工作
在2018年春節、“兩會”前,各地各單位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進一步做好水利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治理工作。當前,一大批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工程開工在建,在建項目投資規模大,項目多、分布廣、用工需求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任務艱巨。請各地各單位按照《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水利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通知》(辦建管函〔2017〕1504號)要求,進一步加大水利工程項目欠薪問題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堅決杜絕因拖欠工程款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發生。
二是進一步加大欠薪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對發現的欠薪行為,要責令相關企業和單位籌措資金,在春節前將拖欠的農民工工資足額發放至農民工手中。同時,要依據有關規定對上述企業和單位進行嚴肅處理,特別是對存在惡意欠薪行為或者責令整改逾期不改的單位及其責任人,要依法從嚴處罰,并依據有關規定納入欠薪“黑名單”。
三是進一步做好因欠薪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要暢通農民工維權投訴渠道,對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投訴舉報案件,要及時認真調查處理和回復,堅決防止事態蔓延擴大而發生群體性或極端惡性事件。各地各單位要進一步完善有關應急預案,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并督促施工企業和建設單位建立應急處置機制,確保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單位能夠在第一時間啟動預警,迅速妥善處理。
四是進一步健全長效機制。從項目資金來源、用工實名制管理、工資發放制度、工資保證金制度、落實清償責任、欠薪投訴處理、信用管理等方面采取綜合措施,進一步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長效機制。同時,在日常檢查、稽察、考核等工作中,始終將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常抓不懈,切實保障好農民工工資的及時足額支付。
水利部辦公廳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