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廣州市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管理辦法》等9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廣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25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廣州市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管理辦法〉等9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5年6月9日市政府第14屆16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長 陳建華
2015年7月1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廣州市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管理辦法》等9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廣州市人民政府第14屆167次常務會議決定廢止下表所列《廣州市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管理辦法》等9件政府規章。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5年7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