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7〕30號)精神,進一步建立“地溝油”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嚴厲打擊制售、使用“地溝油”違法犯罪行為,切實解決“地溝油”經非法渠道回流餐桌的問題,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高度重視“地溝油”治理工作
“地溝油”一般是指用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的油脂。近年來,全省各地、有關部門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強化“地溝油”源頭治理,有力打擊、有效遏制了制售、使用“地溝油”違法犯罪行為,但“地溝油”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尚未完全建立,各地、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積極探索試點,建立“地溝油”綜合治理長效機制,保持打擊制售、使用“地溝油”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
二、加強源頭治理
(一)加強對餐廚廢棄物及廢棄油脂的管理
各地要制定和完善餐廚廢棄物及廢棄油脂的管理辦法,明確餐廚廢棄物及廢棄油脂的主管部門,加強對餐廚廢棄物及廢棄油脂產生、回收、清運、處理等各環節管理。有條件的地區要逐步建立信息系統,全面監管餐廚廢棄物及廢棄油脂的產生、加工、銷售等各個環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產生環節:要建立餐廚廢棄物及廢棄油脂產生、收運臺賬,設立餐廚廢棄物及廢棄油脂處理公示信息牌,設置結構密閉的廢棄物臨時集中存放設施,做到日產日清。(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收運環節: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提供者要與合法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收運者簽訂收運合同或者協議;自行收運餐廚廢棄物及廢棄油脂的,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收運者要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住房城鄉建設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處置環節:有條件的單位要自建無害化處理設施,按照處理規范進行無害化處理并如實記錄;不具備條件的,由符合要求的餐廚廢棄物及廢棄油脂收運者運至規定的城市垃圾處理場所處理;(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將餐廚廢棄物中的泔水粗加工后用于飼喂畜禽的,將餐廚廢棄物及廢棄油脂用于工業原料再加工的,將餐廚廢棄物及廢棄油脂進行無害化處理、用于加工生產“有機蛋白飼料添加劑”“有機復合肥”等再生資源產品的企業(含個體戶),應當建立有關制度及臺賬,屬地縣級政府應當督促農業、市場監管或指定管理部門加強日常監管。(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二)加強肉類加工廢棄物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管理
健全肉類加工廢棄物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管理辦法,鼓勵企業在屠宰間、肉類加工車間和無害化處理車間等關鍵環節安裝攝像裝備,追溯廢棄物流向。加強特種毛皮動物養殖屠宰環節監管,屠宰加工企業應建立胴體肉處理和銷售檔案,詳細記錄處理銷售情況。(省農業廳負責)
肉類加工廢棄物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的處理,要委托防疫條件合格的無害化處理企業處理,并簽定委托處理協議。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應當取得動物防疫合格證。加強對采取深埋、化制、焚燒等方式處置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企業的環境執法監管,避免造成二次污染??h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水域及公共場所發現的病死畜禽,要組織有關部門收集處理,做好來源調查和疫情排查,并向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各州、市人民政府,省農業廳、環境保護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嚴格落實對進出口食用油、肉類生產和經營企業的檢驗監管制度,健全產品進出口追溯制度。(云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昆明海關負責)
三、推進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餐廚廢棄物、廢棄油脂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應實行集中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水、廢氣、廢渣、粉塵等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完善的環保設施設備及循環體系。合理布局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體系,組織建設無害化處理場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總結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經驗,探索可復制的經驗,在全省推廣。(省政府食品安全辦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大力推廣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技術,積極鼓勵單位和個人開展對餐廚廢棄物及廢棄油脂回收清運處理技術、工藝流程、技術應用的研究工作,促進資源循環利用。培育與城市規模相適應的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企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農業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引導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企業適度規模經營,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省農業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工業和信息化委、地稅局,省國稅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落實監管責任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強化食品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堅持誠信守法經營,切實履行社會責任。要嚴格執行有關標準和操作規范,建立健全并認真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以農村、城鄉結合部、集貿市場等為重點區域,以畜禽養殖企業、畜禽屠宰企業、肉類加工企業、食用油生產經營企業、餐飲服務企業以及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等為重點對象,開展非法收儲運、加工利用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以及利用肉類加工廢棄物、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制售“地溝油”行為專項整治。(省農業廳、住房城鄉建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的無害化處理,應建立相關制度及臺賬,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省農業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完善行政機關與公安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報機制。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重點企業的監管和巡查力度,依法從嚴從重打擊非法制售、使用“地溝油”違法犯罪活動,對違法犯罪分子形成強有力的震懾。(省公安廳、農業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法院,省檢察院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切實做好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州、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地溝油”治理工作負總責,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整治目標、工作任務和措施辦法。要把“地溝油”治理作為“十三五”期間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任務,力爭取得突破。(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二)加強協作配合。省直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形成治理工作合力。同時,加強與國家有關部委的匯報銜接,加強對全省各地“地溝油”治理工作的指導。(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社會共治。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提升行業自律自治水平。加強“地溝油”治理有關輿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處置工作,定期向社會公布“地溝油”方面出現問題的企業和單位,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的失信懲戒力度,建立“黑名單”制度,將失信企業和個人的違法違規信息納入聯合懲戒信息管理系統。制定并落實獎勵舉報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支持鼓勵群眾積極參與“地溝油”治理工作。(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宣傳引導。大力普及防范識別“地溝油”科學知識,倡導科學健康消費。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系,支持新聞媒體及時報道有關工作措施、進展和成效,對非法制售“地溝油”窩點和違法使用“地溝油”企業予以曝光。同時,加強對輿情的監測、管理和引導工作。(各州、市人民政府,省農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住房城鄉建設廳、新聞辦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嚴格監督考核。各地、有關部門要把“地溝油”治理工作情況納入對下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制定考核細則和評分標準,逐級開展督導檢查。要將“地溝油”治理工作作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創建的重要內容,細化工作目標、任務分工,嚴格落實各項措施。(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