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等十一部門關于印發〈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2018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工商廣字〔2018〕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黨委宣傳部、網信辦、通信管理局、公安廳(局)、衛生計生委,人民銀行上??偛?、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廣電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銀監局、中醫藥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推進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和執法聯動,加強廣告市場事中事后監管,嚴厲查處侵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虛假違法廣告,維護公平競爭的廣告市場秩序,工商總局、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民銀行、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銀監會、中醫藥管理局等十一部門聯合制定了《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2018年工作要點》,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工商總局
中央宣傳部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人民銀行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銀監會
中醫藥管理局
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2018年工作要點
一、總體要求
2018年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堅持依法監管、簡約監管、審慎監管、綜合監管、智慧監管、協同監管原則,進一步加強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和執法聯動,強化廣告導向監管,加大廣告監管執法力度,緊緊圍繞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重點領域,嚴肅查處虛假違法廣告,凈化廣告市場環境,積極探索廣告領域跨部門信用聯合懲戒工作機制,加大失信懲治力度,發揮信用監管作用,推動廣告市場誠信經營。
二、工作重點
(一)加強廣告導向監管。從講政治的高度出發,加強組織部署,健全廣告導向監管的領導協調和應急處置機制。對涉及導向問題、政治敏感性問題或者社會影響大的廣告內容加強定向監測,發現線索,及時報告,快速處置。突出查辦重點案件,嚴厲查處使用或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形象等具有不良影響的廣告,嚴肅查處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廣告。
(二)加大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力度。突出醫療、藥品、食品、保健食品、招商、金融投資、收藏品類等重點領域和農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地區,重點查處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的虛假違法廣告。
(三)部署開展互聯網廣告專項整治。針對互聯網廣告監管的重點難點,部署開展互聯網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查辦互聯網虛假違法廣告案件,公布互聯網廣告典型案例,加大宣傳力度,形成有力震懾。
(四)加強重點媒體監管。繼續加強對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的廣告監測監管,各成員單位對發布虛假違法廣告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依據職能采取行政指導、約談告誡、行政處罰和紀律處分等手段實施綜合治理,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五)強化互聯網平臺責任。督促互聯網平臺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和責任,互聯網廣告發布者自覺履行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的義務,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及時制止利用其平臺發布虛假違法廣告的行為,提高抵制虛假違法廣告的自律意識。
(六)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各地各相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意識,強化擔當精神,對本轄區的虛假違法廣告活動嚴格履行好屬地監管的責任。
(七)強化協同監管。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重點案件的協同監管與聯合懲戒,建立健全重點案件協調指揮機制,強化掛牌督辦力度,對重點導向性案件和重大違法廣告案件實行統一調度督辦。要加大對違法廣告責任主體的懲戒力度,探索實行聯合懲戒。集中曝光嚴重虛假違法廣告,震懾虛假違法廣告行為。
三、各部門職責
(一)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發揮好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牽頭單位作用,聯合部署2018年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工作并牽頭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解決查處虛假違法廣告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協調組織對影響較大、涉及多部門監管職責的重點案件開展聯合約談、聯合懲戒,適時組織開展聯合調研、聯合督查。部署開展虛假違法廣告整治考評工作,加強綜合治理和社會共治。加強廣告監管,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嚴厲查辦涉及導向問題、政治敏感性問題、具有不良影響的廣告;重點查處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虛假違法廣告。
(二)黨委宣傳部。組織新聞媒體圍繞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做好闡釋解讀。組織主要新聞媒體持續深入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查處虛假違法廣告行為的正面宣傳。協調新聞媒體曝光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開展輿論監督。指導監督媒體健全廣告刊播管理制度,履行法定廣告審查義務。
(三)網信辦。配合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互聯網廣告管理,大力整治網上虛假違法違規信息,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查處發布虛假違法廣告信息的網站平臺,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四)通信主管部門。加強互聯網基礎管理,積極組織或者參與各專項整治行動,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置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涉嫌仿冒他人網站發布互聯網廣告的違法違規網站。積極引導行業自律。
(五)公安機關。對有關部門移送的涉嫌虛假廣告犯罪的案件,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立案查處。在工作中發現的違法行為,雖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依法應當追究違反行政管理責任的,應當及時移送行政執法機關處理。對阻礙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開展廣告執法工作,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予以查處。
(六)衛生計生部門。落實中央“放管服”有關工作要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引導醫療機構誠信經營、公平競爭。推動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繼續開展醫療機構依法執業專項監督檢查,在落實醫療機構依法執業主體責任同時,對重點問題進行抽查。配合修訂《醫療廣告管理辦法》。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違法醫療廣告的監測力度,繼續做好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移送案件的依法查處工作。發布《健康科普信息生成與傳播技術指南(媒體版)》和《公眾識別利用網絡健康信息建議》,聯合相關部門加強對電視類健康科普欄目的管理與監測。
(七)人民銀行。研究解決金融領域廣告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推動金融領域營銷宣傳行為規范的制定與出臺,在法定職責范圍內,按照部際聯席會議統一部署,依法做好相關工作。
(八)新聞出版廣電部門。督促指導媒體單位履行廣告發布審查職責,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等制度,嚴格規范廣告發布行為。強化指導,提升廣告內容的藝術格調。清理查處違規媒體和廣告,對廣告條次違法率、時長違法率高的媒體單位加大查處問責力度。研究解決縣級(廣播)電視臺刊播廣告有播無證的問題。及時受理群眾對虛假違法廣告的投訴舉報。進一步規范電視購物節目播放,清理整治各種利用健康資訊、養生等節(欄)目、專版等方式,變相發布廣告的行為;對不履行廣告發布審查責任、虛假違法廣告問題屢查屢犯的廣播電視報刊出版單位以及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九)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嚴格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的審查。會同工商部門,加快推進相關廣告審查發布規定的修訂工作。加大對發布違法廣告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懲治力度,對違法廣告情節嚴重涉及的企業和產品,在移送的同時,采取曝光、撤銷或收回廣告批準文號和暫停銷售等措施,并將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
(十)銀監會。針對涉及非法集資內容的廣告,加強整治力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信息互通和聯合執法。結合網貸專項整治工作加強虛假違法廣告整治。開展非法從事金融業務整治工作,結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中關于加強打擊非法討債、暴力討債等行為的打擊要求,聯合工商總局等部際聯席會議有關單位發布工作方案,針對從事非法金融活動的或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發布金融廣告的,開展專項整頓活動,銀監會會同工商等部門依法、依職責令停止相關廣告發布活動。
(十一)中醫藥管理部門。加強中醫醫療廣告審查,規范中醫醫療廣告宣傳行為,開展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監測,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中醫醫療機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部署落實。各地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強化政治敏感性和敏銳性,認真部署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工作,落實各項任務,結合本地區實際,采取切實有力措施,加大虛假違法廣告整治力度,維護廣告市場良好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協調聯動,形成監管合力。充分發揮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的作用,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暢通部門間溝通渠道。強化監管執法的協調聯動,建立健全部門間監管信息反饋處理機制和監管執法聯動機制,加大部門間聯合行政約談、聯合督查工作力度,形成整治虛假違法廣告的監管合力。
(三)協同共治,強化信用監管。探索建立部門間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強化信用監管,推進各部門涉及廣告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黑名單”,對發布虛假廣告情節嚴重的企業,依法實施信用約束、部門聯合懲戒,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推動企業、行業自律,強化媒體、互聯網平臺社會責任,推進社會協同共治。
(四)創新機制,提高工作效能。認真落實《“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堅持依法監管、簡約監管、審慎監管、綜合監管、智慧監管、協同監管原則,創新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工作機制,不斷提升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工作效能。推動“互聯網+”監管,充分運用各地廣告監管大數據,推動部門間廣告監管數據交換,實現監測數據共享和綜合利用,形成重點突出、層次分明、上下聯動、數據共享的工作格局,加強對虛假違法廣告的預警研判、指揮調度和監管執法,提升廣告監管效能。
工商總局將會同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適時對各地開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擴大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合實地督查覆蓋面,督促整治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和部門加強和改進工作,推動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地相關部門在查處虛假違法廣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況和問題,請分別上報各自的主管部門,并抄送同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