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40號)要求,為加快縮小全省縣域內城鄉間、學校間教育差距,著力解決“城鎮擠”“鄉村弱”等問題,現就統籌推進全省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到2020年基本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為我省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在中部地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一)城鄉二元結構教育壁壘基本破除。實現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教師編制標準、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標準、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統一和“兩免一補”政策城鄉全覆蓋。
(二)城鄉師資配置基本均衡??h域內城鄉學校教師按編制標準和崗位結構配置,增強鄉村教師崗位吸引力,促進城鄉教師合理流動,基本實現城鄉師資配置均衡。
(三)城鎮學校大班額基本消除。城鎮學校建設適應城鎮化發展需要,到2018年全省基本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額,到2020年全省基本消除56人以上的大班額。
(四)鄉村學校建設基本達標??h域內鄉村學校布局合理,鄉村完全小學、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寄宿制學?;就瓿蓸藴驶ㄔO,鄉村小規模學校(含教學點)達到相應要求。
(五)控輟保學機制基本健全。隨遷子女、留守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習困難學生、殘疾兒童等特殊群體關愛體系進一步完善,教育脫貧任務全面完成,到2020年全省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8%。
二、主要措施
(一)統籌規劃城鄉義務教育學校。
1.與新型城鎮化建設同步規劃城鎮學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以城鎮化建設規劃、常住人口規模、學齡人口變化趨勢、中小學建設標準等為依據,編制城鎮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專項規劃。國土、建設、規劃等部門要根據專項規劃預留足夠的學校建設用地。
2.與新農村建設同步規劃農村學校。各地要在基礎設施完備、交通便利、公共服務成型的農村地區合理設點。要充分考慮邊遠貧困地區適齡兒童的入學需求,把寄宿制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含教學點)、邊遠地區的教學點納入整體規劃,合理布局。
3.加強學校布局規劃制定和實施管理。各級城市(鄉)規劃委員會要把教育行政部門納入成員單位,實行教育用地聯審聯批制度,新建配套學校建設方案應征得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意見。學校布局規劃編制和變更要依法定程序進行。
(二)統籌推進城鄉學校標準化建設。
1.實施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完善全省統一的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h級人民政府要全面摸清情況,逐校建立標準化建設臺賬,分校制定建設方案,分年度推進實施,到2020年總體達標。
2.按標準配建城鎮學校??h級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實措施,按照統一標準建好城鎮學校,確保足夠的學位供給。城鎮新建居住區要依法配建標準化學校,老城區的改造、未達到配建學校標準的小規模居住區要依法統籌新建或改擴建配套學校。地方政府要實施“交鑰匙”工程,確保配套學校建設與住宅建設首期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3.按標準建好鄉村學校。要按照標準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建設好寄宿制學校和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含教學點)。因撤并學校造成學生就學困難的,當地政府應因地制宜,采取多種方式予以妥善解決。因撤并學校造成校園校舍閑置的,要嚴格規范權屬確認、用途變更、資產處置等程序,并優先用于教育事業。要切實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現“邊建設、邊閑置”現象。
(三)統籌推進城鄉師資配置。
1.全面實施縣管校聘。各地要依據《省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聯合轉發〈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統一城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的通知〉》(鄂編辦發〔2016〕22號)規定,結合學生規模和教育教學需要,按照中央嚴格控制機構編制有關要求,合理核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總量、崗位總量及結構。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班額、生源等情況,充分考慮鄉村小規模學校(含教學點)、寄宿制學校和城鎮學校的實際需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數量,并向同級機構編制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建立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統籌配置機制和跨區域調整機制,實行教職工編制城鄉、區域統籌和動態管理。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縣管校聘”實施方案,于2018年全面實施。
2.完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各地鄉村義務教育學校新進教師,按照縣域內“控制總量、動態平衡、退一補一”原則,逐級申報年度招聘計劃,全省統一發布招聘信息、搭建考務平臺。實施“??贫ㄎ?、師范定向、全科定性、小學定點”的教師培養方式,委托??茖哟螌W校,招收本地初高中畢業生,通過師范教育為鄉村小規模學校(含教學點)定向培養全科教師。各地要利用空編,采取有效辦法及時補充教師,創造鄉村教師專業成長條件,豐富鄉村教師業余文化生活。
3.推動城鄉教師交流。城鎮學校教師每學年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不低于交流輪崗教師總數的20%。城鎮學校教師工作滿五年,必須交流到鄉村學校教學一年。鄉村學校教師工作五年后,可以申請交流到城鎮學校從教。交流教學的經歷應作為教師職稱評定和績效工資分配的重要考量因素。要落實交流教師鄉鎮工作補貼,積極鼓勵和引導鄉村志愿支教活動。
4.加強教職工編制管理。嚴禁“有編不補”、長期聘用編外教師;嚴禁擠占挪用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和各種形式“吃空餉”;嚴禁擠占專任教師編制,導致專任教師實際比例低于國家標準。積極推進地方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學校提供安保、宿管、食堂等工勤和教學輔助服務。
(四)完善城鄉教師待遇保障機制。
1.建立城鄉教師工資收入聯動機制。各地在核定義務教育學??冃ЧべY總量時要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平均收入水平,確??h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在保證教師隊伍穩定基礎上,突出體現城鄉教師待遇差異化,落實并完善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穩步擴大實施范圍,按照越往基層、越往艱苦地區補助水平越高的原則,使鄉村教師實際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職級縣鎮教師實際工資收入水平。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并足額納入財政預算。
2.完善教師崗位激勵政策。按照國家確定的縣域統一的義務教育學校崗位結構比例,完善職稱評聘政策,逐步推動縣域內同學段學校崗位結構協調并向鄉村適當傾斜,實現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吸引優秀教師向農村流動。合理設置鄉村學校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確保鄉村學校教師職稱即評即聘。校長和教師績效工資要全額納入財政預算,校長績效工資在核定的總量內,按不高于本校教師平均績效工資水平的2倍確定。班主任崗位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一半計算。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鄉村教師榮譽制度。
3.完善鄉村教師周轉房保障制度。將符合條件的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納入當地政府住房保障體系,加快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
(五)統籌提高城鄉義務教育質量。
1.推進城鄉學校全面實施課程計劃。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湖北省義務教育課程計劃,開齊開好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融入教育教學的全過程,重視心理健康教育,重視綜合實踐活動,積極推進研學旅行,充分發揮校外教育基地的育人作用。城鎮中小學和農村初中要按規定組織教學,嚴禁考什么教什么,嚴禁加快教學進度,嚴禁違規補課,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農村小學要提高課堂教學質量,開齊開好體育、音樂、美術、生命安全教育等課程。
2.改革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制度。制定義務教育課程實施標準,建立課程實施監控制度,全面監控義務教育學校課程實施。制定義務教育質量基本標準,建立教育質量監測制度,充分利用監測結果指導教育資源配置和教育教學改革。積極推進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改革,加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制度建設,積極推進評價結果在招生中的有效應用。
3.應用信息技術促進質量提升。大力推進“三通二平臺”建設,充分利用班班通、農村教學點網校、教學點資源全覆蓋提高課堂教學效率和質量,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在辦學水平評價、教學質量監測、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方面的作用。
(六)改革教育治理體系。
1.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加大縣域內義務教育城鄉一體化發展省級統籌力度,落實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建立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監測評估標準和督導評估機制,實行義務教育投入、質量監測、均衡發展水平等公告制度。
2.改革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充分發揮學校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認真落實校長負責制,完善學校重大事項決策機制。全面推進學校章程建設,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推動建立學校法律顧問制度、學校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師生權益救助制度和涉校涉生矛盾糾紛調解仲裁機制等,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師生合法權益,推動平安校園建設。
3.推動社會參與教育治理。推動學校普遍建立家長委員會,建立完善家長委員會參與學校決策、管理和監督的工作機制。推動社區參與學校治理,營造良好的辦學環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開展教育質量、教育滿意度等評價。
4.加強基于“互聯網+”義務教育大數據綜合性平臺建設。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發展機制,提高財政教育資金的效益性和精準性,促進全省農村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各級政府要加強基于“互聯網+”農村義務教育信息化平臺建設,開展義務教育資金監管、預算績效評價、合理調配教育資源、監控教學運行、教學質量綜合評價及社會公開等工作。運用網絡遠程教學等方式推動城市教育優質資源向農村傾斜,運用大數據進行教育領域的分析利用,促進全省教育資源的合理均衡配置。要充分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撬動社會資本對教育領域投入,帶動教育相關產業發展。
5.加強政府購買服務。在維持原有教師招聘渠道不變的基礎上,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義務教育補充服務。要按照“政府統籌、市場運作、績效優先、師生受益”的總體思路,遵循“政府主導、穩步推進、公開擇優、注重績效、信息公開”原則,加強對政府購買義務教育補充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政策支持、財政投入和監督管理。通過競爭擇優方式,選擇承接政府購買義務教育補充服務的社會力量,確保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平等參與競爭。凡政府不能直接有效提供且社會能辦好的義務教育服務事項,可以交給社會力量承擔,包括:文藝、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健康、科技活動等短缺學科教學。購買義務教育補充服務所需資金,由縣級人民政府從教育經費增量中統籌解決,不得向學生、家長收取任何額外費用。
(七)推動義務教育學校集群發展。
1.推進辦學模式改革??h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全面推進集團化辦學、學區制、名校辦分校、對口支援、委托管理等辦學模式改革,縮小城鄉間、學校間辦學水平差距。探索集團化內部實行統一法人、統一課程設置、統一教學管理、統一師資配備、統一經費使用、統一質量評價。各地要建立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績效評估機制,在分配相關教育經費時,對縮小城鄉間、學校間辦學水平差距的牽頭學校給予傾斜。
2.辦好鄉村小規模學校。完善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機制和管理辦法,鼓勵將村小學和教學點納入對鄉鎮中心學??己?,加強鄉鎮中心學校對村小學、教學點的指導和管理。探索鄉村小規模學校小班化教學試點,鼓勵開展城市優質學校帶鄉村學校的小班化教學試點,探索建立具有湖北特色的農村小班化教學模式。
(八)實施消除大班額計劃。
1.明確消除大班額工作任務。到2018年年底前,現有超大班額超過10%的縣(市、區)要將大班額比例控制在5%以內,現有超大班額為5%—10%的縣(市、區)要將大班額比例控制在3%以內,其他縣(市、區)要消除超大班額,到2020年之后各地不得再存在超大班額。到2020年年底前,現有大班額比例超過20%的縣(市、區)要將大班額比例控制在10%以內,現有大班額比例為10%—20%的要將大班額比例控制在5%以內,其他縣(市、區)要將大班額比例控制在1%以內,到2020年之后各地大班額比例要逐年減低,直至全部消除。
2.實施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各級政府要按照國家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制定消除大班額工作計劃,明確消除大班額的具體措施,確定完成任務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平均班額超過國家限額標準的縣(市、區)說明整體教育資源不足,應以發展為主,有序擴大學位供給;平均班額低于國家標準的縣(市、區),應以改革為主,引導生源合理流動。分縣(市、區)建立消除大班額臺帳,建立班額預警機制、消號制度和公示制度,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工作滯后的地方要追究責任。已完成消除大班額的地方,應逐步把班額控制在標準班額內,并防止反彈。從2017年秋季開始,起始年級不得出現大班額。
(九)關愛特殊群體學生。
1.保障隨遷子女入學權利。各地要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圍,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與轄區居民同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簡化入學手續。利用學籍管理系統,推動“兩免一補”資金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錢隨人走”。實現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促進隨遷子女融入學校和社區。公辦和民辦學校都不得向隨遷子女收取有別于本地戶籍學生的任何費用。
2.關愛留守兒童。各級政府要大力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中心建設,充分發揮鄉鎮政府和村委會作用,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督促外出務工家長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鼓勵取得居住證的家長帶適齡兒童在工作地就近入學,依法處置各種侵害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3.關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殘疾兒童。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社會救助和教育資助力度,優先將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資助范圍。落實全納教育要求,對殘疾兒童實行“一人一案”,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十)切實做好控輟保學。
1.完善控輟保學機制??h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托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建立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機制,加強對農村、邊遠、貧困、民族等重點地區,初中等重點學段,以及隨遷子女、流動留守兒童、學習困難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重點群體的監控。學校要加大對學習困難學生的幫扶力度,確保其順利完成學業,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要提供幫扶專項經費支持。
2.建立責任制和獎懲制。實施入學報告和勸學防輟制度,由各鄉鎮(街道)具體負責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發放入學通知書,對不入學或輟學的,進行勸學。鄉鎮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學校和派出所要緊密協作,保障適齡兒童信息齊全,入學學生一個不少。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黨的領導。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義務教育學校黨建工作,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有關方面齊抓共管的學校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全面加強學校黨組織建設,實現黨組織全覆蓋。嚴格黨組織生活,切實做好教師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從優秀教師中發展黨員,充分發揮學校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教師的先鋒模范作用。
(二)落實政府責任。各級政府要將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擺在優先發展位置,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及時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熱點難點問題。要建立目標責任考核制度,按照一體化的改革發展目標和任務,列出工作清單,層層簽訂責任書,將考核結果作為地方政府和主要領導履職盡責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明確部門職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同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編制完善義務教育發展規劃,積極推動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發展改革部門在編制相關規劃時,要統籌考慮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在安排重大項目和資金投入時優先支持義務教育學校建設。財政部門要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建立城鄉統一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切實加大財政保障力度。公安部門要加強居住證管理,建立隨遷子女登記制度,及時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有關信息。民政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特殊困難流動留守兒童和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納入社會救助政策保障范圍,落實兜底保障職責。機構編制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為統籌分配城鄉學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提供政策支持。國土部門要依法切實保障學校建設用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涉及中小學用地的,應當征求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意見,未按照規劃配套建設學校的,不得發放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合格書,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衛生計生部門要做好新出生人口的統計,為學校布局提供有關依據。殘聯要為殘疾兒童的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條件,維護相關權益,提供必要幫扶。婦聯要引導學生家長做好家庭教育,推動全社會關愛留守兒童,保障兒童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督導檢查。各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按照全省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監測評估標準和辦法,開展專項督導評估,建立督導評估結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對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顯的地方,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地方和有關責任人,要嚴肅問責。
(五)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加大對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脫貧攻堅、戶籍制度改革、居住證制度、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等工作的綜合宣傳和政策解讀力度,進一步凝聚人心,統一認識,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義務教育的良好氛圍。要依法推進學校信息公開,有效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積極作用。要認真總結成功做法和典型經驗,通過多種形式深入宣傳推廣,使義務教育改革發展更好地服務于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
2017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