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主動適應、把握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充分發揮財政政策的調控功能和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支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推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入落實“三去一降一補”五大重點任務
(一)支持落實去產能。統籌處理好去產能與優化結構、轉型升級的關系,發揮財政政策引導、激勵作用,支持工業企業轉型升級脫困發展,加快化解過剩產能。落實煤炭行業去產能財政獎補、職工安置和關閉煤礦價款退還政策,支持煤炭行業產能整體退出。引導鼓勵過剩產能行業、企業主動化解過剩產能、節能技改、轉型升級。支持采取兼并重組、債務重組或破產清算等綜合措施,推進處置“僵尸企業”。嚴格執行財政、環保、安全、能耗等制度、政策和標準,倒逼“僵尸企業”有序退出市場。
(二)支持落實去庫存。支持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培育市場供應主體。積極推進公租房貨幣化,鼓勵和支持公租房保障對象通過市場租房,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給予租賃補貼。落實鼓勵居民出租住房的稅收優惠政策,激活存量住房租賃市場。支持市州縣“因城施策”實施棚改貨幣化安置,促進消化存量商品房。落實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財政政策,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健全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就近城鎮化,形成就業地買房或長期租房的需求。
(三)支持落實去杠桿。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堅持“疏堵結合、分清責任、規范管理、防范風險、穩步推進”的原則,建立“借、用、還”相統一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機制,防范化解財政金融風險。嚴格執行政府債務限額管理政策,限額分配與市州縣可償債財力直接掛鉤。市州縣政府只能通過省人民政府代為發行政府債券方式舉債和為外國政府、國際經濟組織貸款提供擔保,嚴禁違規舉債和違法擔保等行為,防范政府債務隱性化。加快推進融資平臺公司分類轉型,規范市州縣政府和融資平臺公司融資行為。融資平臺公司在境內外舉債融資時,應當向債權人主動書面聲明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將市州縣政府債務狀況和債務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履職盡責考核范圍,作為黨政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
(四)支持落實降成本。繼續落實“營改增”等結構性減稅政策,落實取消和暫停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小微企業降費擴圍等各項減費降負政策,推進財會服務改革,優化財稅政策環境,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嚴格執行目錄清單制度。完善涉企收費監管機制,加大檢查督辦力度,堅決遏制各種亂收費行為。加大減稅降費政策宣傳力度,開展政策咨詢服務,引導市場主體用活用足政策,推動政策落地落細落實。
(五)支持落實補短板。合理測算分年度資金需求,納入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建立資金分擔機制,統籌整合財政存量資金、專項資金、政府債券等資金,推進“補短板”重大工程建設。創新政府投資管理體制,加強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引導社會資本支持重大產業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I措落實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省級資本金,并通過轉貸政府債券的方式保障市州縣資本金需求,推進水利、交通等重大項目和優勢產業、生態文明等重點領域建設。
二、全面推進重點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六)支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市州縣統籌使用產糧大縣獎勵、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現代農業等資金,推進糧經飼和農牧漁結合。省級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農村互聯網建設、電商發展成效突出的市州縣給予支持。持續推進農產品加工“四個一批”工程,積極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動綠色農業發展,探索建立以綠色生態為導向、促進農業資源合理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的農業補貼政策體系。綜合采用政府購買服務、定向委托、以獎代補、先建后補、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承接涉農項目。擴大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機制創新試點。鼓勵市州縣統籌資金,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和高效節水灌溉,加強美麗鄉村建設,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支持“三區”“三園”“一體”建設、特色農業發展、農產品品牌創建。
(七)支持精準扶貧。落實中央和省有關扶貧投入政策,督促市州縣政府落實投入主體責任。省級按照貧困縣、貧困村、貧困人口及績效等因素分配扶貧資金,支持貧困市州縣根據精準扶貧規劃統籌安排使用,因地制宜發展優勢特色產業,鼓勵發展勞動力密集型家庭服務業,建立市場主體、合作組織與貧困戶的利益鏈接機制。推廣資產收益扶貧模式,通過分紅、打工、技術指導、產品回購等方式增加貧困戶收入。省財政安排以獎代補資金,對光伏扶貧工作進展快、成效好的地方給予扶持。支持實施易地搬遷、生態補償、發展教育、社會保障脫貧工程建設。
(八)支持社會事業發展。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堅持盡力而為與量力而行相結合,加大社會事業投入力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加大湖北省高?!半p一流”建設力度,根據學校排名與進位和學科排名與進位對高校給予綜合獎補。對省屬高校接受的社會捐贈收入實行獎勵性補助。實施湖北省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加大技能強省戰略工程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投入力度。實施湖北省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績效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生均撥款制度。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重點支持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研究、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動。建設一批湖北省重點實驗室、產業技術研究院、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積極爭取國家實驗室落戶。改革財政科技資金投入方式。擴大省屬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財務自主管理權限,激發科研人才創新創業活力。加大就業創業支持力度,推動實施積極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九)優化社會保障政策和服務供給。重點抓好中央和省既有政策的落實,審慎出臺新政策,清理規范過高承諾。堅持?;?、可持續,建立責任分擔機制,厘清政府、社會、企業和個人責任,重點加強社會保障的薄弱環節。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全面落實市州縣政府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風險防控的主體責任,依法、從嚴、規范管理,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完善省級支持政策,嚴格執行省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調劑金激勵約束政策,省級調劑金撥付與市州縣財政安排的缺口補助掛鉤。
三、深化財政管理改革,增強財政有效供給
(十)有效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撬動社會資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組建省級再擔保平臺,根據發展需要逐步增強資本金實力,鼓勵市州縣加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金投入力度,建立新型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充分發揮縣域經濟發展調度資金作用,支持縣域重點企業發展。探索建立以金融機構落實國家政策實效和服務地方發展貢獻度為主要內容的考核評價體系。創新“過橋貸”“楚農貸”等政銀合作模式,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支持企業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保險。推動農業保險提標擴面,構建市場化的農業生產風險保障體系。開展大災保險試點。擴大財政貼息支持范圍。建立對國家和省級創新示范項目的獎補機制。落實企業上市獎勵和債券融資獎勵扶持政策,支持企業直接融資。加大對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支持力度,推進政事分開、政社分開,放寬市場準入,不斷推進體制機制創新。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優惠政策,加大對節能環保產品的采購力度,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導向作用。堅持“促改革、惠民生、穩增長”的定位,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推動公共服務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激發社會資本活力和創造力,增強經濟增長內生動力。
(十一)加強財政收入預期管理。積極應對重點地方、行業和稅種增減變化,加強經濟形勢分析和財政收入征管情況研判,根據經濟形勢、政策調整等因素,及時調整收入預期目標。加強財政、國稅、地稅、人行等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加大組織收入力度。完善財政收入質量控制、考核制度,通過2至3年的努力,使市(州)本級稅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重不低于70%,縣(市、區)不低于60%。加強財政收入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防止有稅不收、收“過頭稅”、虛增財政收入等違法違規行為。
(十二)改革財政支出管理機制。嚴格落實結轉結余資金收回、統籌整合使用等政策,簡化國庫支付和政府采購流程,加強財政庫款動態監控和余額考核管理,規范財政專戶管理,切實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深入推進統籌使用財政資金,省級實行資金、項目、招標、管理、責任“五到縣”,支持縣級完善規劃引導統籌、重點項目主導統籌、獎補資金引領統籌,集中資金支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十三)全面提升財政資金績效。強化財政支出管理的績效導向,建立責任明晰、績效優先的專項資金監管和分配體系,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立項前編制中期和年度績效目標。推動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相結合。圍繞重大政策執行、財政支持的重點領域和重大項目等,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完善財政專管員制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健全嚴肅財經紀律的長效機制,健全公務支出管理制度體系。深入推進各級各部門內部控制建設,構建覆蓋財政資金分配、管理、使用全流程的長效內控機制。
(十四)完善財政管理體制??茖W合理劃分省與市州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形成依法規范、合理授權、職責明確、運轉高效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模式。建立事權劃分動態調整機制。提高市州縣基本財力保障水平,完善縣級配套激勵約束政策。繼續清理、整合、規范專項轉移支付,進一步減少專項轉移支付規模,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加大財力性轉移支付力度,促進地區間財力均衡。制定財政激勵政策措施,對預算執行、推進資金統籌、盤活存量資金、預決算信息公開等財政管理工作開展考核,對績效好的部門和市州縣給予政策和資金激勵。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財政經濟工作,增強大局意識,加強組織領導,抓好貫徹落實。各地要根據本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財政支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推經濟社會發展的細化措施。省財政廳要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