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
“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湖北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6月30日
湖北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深入開展低碳省建設,確保完成湖北省“十三五”規劃綱要確定的低碳發展目標任務,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6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湖北實施,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強碳排放和大氣污染物排放協同控制,推動能源革命和產業革命,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消費端轉型,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綠色低碳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作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9.5%,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甲烷、氧化亞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控排力度進一步加大。碳匯能力顯著增強。能源體系、產業體系和消費領域低碳轉型取得積極成效。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日臻完善,低碳試點示范不斷深化,減污減碳協同作用進一步加強??萍贾文芰Σ粩嘣鰪?,法律、政策環境進一步優化,統計核算、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得到健全。公眾低碳意識明顯提升,綠色低碳理念得到廣泛普及。
二、建設清潔低碳能源體系
(一)嚴格控制能源消費。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到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89億噸標準煤以內,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費比2015年下降16%。合理確定各地控制目標,逐級分解任務,確保目標落實。加強統計和監督管理,強化目標責任考核評價。(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統計局負責)
(二)大力推進能源節約。堅持節約優先的能源戰略,合理引導能源需求,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嚴格實施節能評估審查,創新節能監督管理機制。強化節能監察,完善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推動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商用和民用、農業和農村等重點領域節能降耗。實施全民節能行動計劃,組織開展重點節能工程。落實國家能效領跑者制度,健全節能標準體系。鼓勵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節能量審核、節能低碳認證等服務,推動節能服務產業健康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統計局、省質監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負責)
(三)加快發展非化石能源。統籌推進水電保護性開發,合理開發鄂西及鄂西北地區水能資源,在漢江、溇水、清江等流域新建一批水電站,新增水電裝機容量150萬千瓦左右。加快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適度有序推進集中式地面光伏電站建設,到2020年,累計裝機容量達到350萬千瓦。充分利用我省水面光照資源,積極探索水面光伏發電應用技術。積極推進生物質能綜合高效利用,支持生物質燃料發展,到2020年,累計裝機容量達到100萬千瓦。因地制宜開展風能開發利用,加快推進資源條件較好的地方實現規?;虚_發利用,推動風能資源適宜、靠近負荷中心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到2020年,累計裝機容量達到500萬千瓦。積極開展地熱能開發利用,推動淺層地溫能在建筑制冷供暖方面的規?;瘧?。(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電力公司負責)
(四)優化利用化石能源??刂泼禾肯M總量,2020年控制在1.31億噸左右。加快小煤礦關閉退出。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新建燃煤發電機組供電煤耗低于300克標準煤/千瓦時,污染物排放達到燃氣機組排放水平。加快推進我省煉油企業油品質量升級和適應性改造,2017年起全面供應國Ⅴ車用汽柴油??茖W謀劃石油替代產業,推進燃料乙醇等替代燃料在我省生產。積極培育天然氣消費市場,提高城鎮天然氣氣化率,替代分散燃煤。拓展天然氣在工業、交通運輸、分布式能源及城市熱電聯產中的應用。到2020年,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6%。積極開展頁巖氣資源調查和重點區塊勘查,加快頁巖氣開發利用。加強放空天然氣和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經信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電力公司負責)
三、打造低碳產業體系
(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構建符合節能低碳特征的產業體系。嚴格控制鋼鐵、煤炭等產能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延伸產業鏈、提高附加值,提升企業低碳競爭力。轉變出口模式,嚴格控制“兩高一資”產品出口,著力優化出口結構,鼓勵和支持鋼鐵、水泥、通信、汽車、電力、智能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紡織服裝等優勢企業“走出去”。實施產業綠色發展專項行動計劃,重點圍繞綠色產品、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積極打造綠色制造體系。以武漢青山經濟開發區、孝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黃石黃金山工業園等三個國家低碳示范園區,以及宜昌國家級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園區、襄陽谷城資源循環利用國家級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為切入點,推進工業園區產業耦合。積極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發展服務業,力爭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7%以上,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48%左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負責)
(二)控制工業領域排放。2020年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22%左右。鼓勵鋼鐵、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重點用能行業企業建設能源管理中心。積極推廣低碳新工藝、新技術,加強企業碳排放管理體系建設,強化企業碳排放管理。圍繞鋼鐵、水泥、石灰、電石、硝酸、鋁等重點行業,采用原料替代、生產工藝改善、設備改進等措施,加快工業低碳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積極控制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繼續開展富氧燃燒示范工程,推進工業領域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試點示范,并做好環境風險評價。(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環保廳負責)
(三)大力發展低碳農業。堅持減緩與適應協同,降低農業領域溫室氣體排放。實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減少農田氧化亞氮排放,到2020年,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5%以上。積極推廣低排放高產水稻品種,改進耕作技術,控制稻田甲烷排放。推廣生育期較長的中晚熟水稻品種,培育和選用高光效、耐高溫、耐旱作、耐低溫的農作物優良品種,提高種植業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推廣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因地制宜建設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刂菩笄轀厥覛怏w排放,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推進畜禽廢棄物綜合利用,到2020年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率達到85%以上。(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四)增加生態系統碳匯。全面實施“綠滿荊楚”行動,開展大規模造林綠化行動,大力實施林業重點生態工程,加快推進山區綠化、平原綠化、通道綠化、城市綠化和鄉村綠化。全面加強森林經營,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著力增加森林碳匯。以鄂東南幕阜山低山丘陵區、鄂東北大別山及桐柏山地區、鄂西南武陵山地區為重點,大力發展木本糧油基地。加強森林資源管護,鞏固天然林保護成果,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有效增加森林面積和蓄積量。加強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嚴格實行森林采伐限額制度,減少森林碳排放。開展碳匯計量監測,鼓勵碳匯造林。到2020年,森林覆蓋率達到42%,森林蓄積量達到4.2億立方米。加強農田保育,提升土壤有機碳儲量,增加農業土壤碳匯。開展濕地資源碳排放和碳吸收的相關研究,探索濕地資源碳排放計量與評估。加強濕地保護與恢復,增強濕地儲碳能力。(省林業廳、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負責)
四、推動城鎮化低碳發展
(一)加強城鄉低碳化建設和管理。優化城市功能和空間布局,在各地城鄉建設規劃修編中落實低碳理念和要求,武漢、長陽等低碳試點城市要編制實施低碳城市規劃或方案。加強建筑工程關鍵環節監管,提高基礎設施和建筑質量,防止大拆大建。加強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加快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強化新建建筑節能,嚴格實施新建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推動綠色建筑規?;l展,積極推進政府投資項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強制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達到50%。優化建筑用能結構,積極推動太陽能、淺層地溫能在建筑中的應用。強化賓館、辦公樓、商場等商業和公共建筑低碳化運營管理。在農村地區推動建筑節能,指導綠色農房建設,打造綠色低碳村鎮。因地制宜推廣余熱利用、高效熱泵、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綠色建材、綠色照明、屋頂墻體綠化等低碳技術。推廣綠色施工和住宅產業化建設模式。推進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積極創建國家綠色生態示范城區。支持武漢、襄陽、宜昌率先開展“被動式”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建設。(省住建廳、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各低碳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負責)
(二)發展綠色交通。完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開展以長江、漢江為骨干的內河航道整治,提高鐵路、水路在綜合運輸中的承運比重,加快多式聯運和甩掛運輸發展,推動公路運輸低碳發展,發展低碳物流。完善公交優先的城市交通運輸體系,發展城市軌道交通、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鼓勵綠色出行,到2020年,大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達到30%以上。發展節能低碳運輸裝備和機械設備,鼓勵購置能效等級高的運輸裝備及配套設備,加快淘汰老舊船舶,推進船舶標準化,推廣船舶靠港使用岸電技術。推廣新能源和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在公交、出租車等方面的應用。嚴格實施乘用車和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發揮武漢綠色交通城市的示范引領作用,推進全省綠色交通發展。(省交通運輸廳、武漢鐵路局、省質監局,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負責)
(三)加強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低碳化處置。創新城鄉社區生活垃圾處理理念,合理布局便捷回收設施,科學配置社區垃圾收集系統,在有條件的社區設立智能型自動回收機,鼓勵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在社區建立分支機構。建設餐廚垃圾等社區化處理設施,提高垃圾社區化處理率。鼓勵垃圾分類和生活用品的回收再利用。推進工業垃圾、建筑垃圾、污水處理廠污泥等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利用垃圾焚燒發電及水泥窯協同處置等多種方式,減少垃圾填埋。開展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廠甲烷收集利用及與常規污染物協同處理工作。鼓勵企業建設和使用填埋氣體收集利用系統,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省住建廳、省環保廳負責)
(四)倡導低碳生活方式。開展綠色商場、綠色飯店、綠色餐飲創建活動和綠色消費、綠色采購引導行動。積極踐行低碳理念,鼓勵使用節能低碳節水產品。抑制不合理消費,反對過度包裝,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提倡低碳餐飲,推行“光盤行動”,遏制食品浪費。倡導低碳居住,推廣普及節水器具。倡導“135”綠色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內步行、3公里以內騎自行車、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推動建設公共自行車網點,鼓勵購買小排量汽車、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積極開展“每周少開一天車”“低碳出行”等活動,鼓勵共乘交通和低碳旅游。(省發展改革委、省委宣傳部、省民政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旅游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
五、加快區域低碳發展
(一)實施分類指導的碳排放強度控制。綜合考慮各市(州)發展階段、資源稟賦、戰略定位、生態環保等因素,分類確定碳排放控制目標?!笆濉逼陂g,武漢市、襄陽市、宜昌市、黃石市碳排放強度分別下降20.5%,荊門市、孝感市分別下降20%,十堰市、鄂州市、黃岡市、潛江市分別下降19.5%,荊州市下降19%,咸寧市、隨州市、仙桃市、天門市分別下降16.5%,恩施州、神農架林區分別下降15.5%。(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負責)
(二)推動部分區域率先達峰。支持武漢市、長陽縣等國家低碳試點城市明確達峰路線圖,實現碳排放率先達峰。鼓勵省級低碳試點城市和其他具備條件的城市加大減排力度,完善政策措施,爭取盡早達峰。(省發展改革委,武漢市、長陽縣人民政府負責)
(三)創新區域低碳發展試點示范。支持武漢市、長陽縣、武漢花山生態新城進一步開展國家低碳城市(鎮)試點示范,在探索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建設、低碳產品和低碳技術推廣等方面發揮示范帶頭作用。推進省級低碳城市(鎮)創建,在省內形成一批碳排放峰值目標明確、碳數據管理規范、重大項目碳評價制度合理的低碳城市(鎮)示范區。支持5個工業園區開展省級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力爭4個園區創建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推動園區傳統產業低碳化改造和新型低碳產業發展,開展低碳技術創新與推廣應用,培育一批低碳企業。推動開展40個左右城市低碳社區和10個左右農村低碳社區試點,支持武漢百步亭社區、鄂州長港鎮峒山社區等省級低碳社區納入國家試點范圍。選擇10個左右具有代表性的商場、配送中心、賓館、餐館、景區,組織開展低碳商業試點,加強運營和供應鏈管理,顯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組織開展低碳校園試點,全面提高校園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和師生生活方式的低碳化水平。做好各類試點經驗總結和推廣,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商務廳、省旅游委、省地稅局、省質監局等部門,各低碳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負責)
(四)支持貧困地區低碳發展。根據區域主體功能,確立不同地區扶貧開發思路。將低碳發展納入扶貧開發目標任務體系,實施支持貧困地區低碳發展的差別化扶持政策,形成適合不同地區的差異化低碳發展模式。貧困地區中的城市化地區要加強能耗和碳排放強度控制。支持老工業基地和資源型城市大力發展接續替代產業,增強科技創新能力,加快低碳轉型;鼓勵基礎條件較好、具有特色資源的縣城和特色小鎮加快發展休閑旅游、商貿物流、傳統文化等產業,避免盲目接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轉移。貧困地區中的農產品主產區要限制大規模工業化、城鎮化開發,大力開展農林產業扶貧,加快發展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工程,因地制宜實施光伏扶貧工程。貧困地區中的重點生態功能區要嚴守生態紅線,促進生態保護與恢復,因地制宜發展林產業、生態文化旅游業等低碳特色產業,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探索碳匯交易、綠色產品標識等市場化補償方式。倡導企業與貧困村結對開展低碳扶貧活動。鼓勵大別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等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大力開發沼氣、碳匯造林等碳減排項目,推動碳減排項目進入國內外碳交易市場。(省扶貧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文化廳、省旅游委、省能源局負責)
六、建立規范有序、兼容開放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一)健全碳交易制度體系。適時修訂《湖北省碳排放權配額分配方案》等配套管理辦法,強化制度支撐。支持碳匯大廈和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建設,打造依法依規交易平臺和穩定運行平臺,健全市場風險預警與防控機制,建立規范有序、兼容開放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力爭到2020年,武漢成為全國碳交易中心和碳金融中心。(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國資委、省物價局負責)
(二)積極開展碳金融創新。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碳資產質押貸款、配額托管、碳眾籌等創新。開展碳現貨遠期及碳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逐步擴大碳現貨及現貨遠期交易規模。培育一批實力較強的碳金融機構,匯聚一批高層次碳金融人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監局負責)
(三)加快對接全國碳市場。積極開展與全國碳市場對接的相關研究。做好重點單位碳排放數據報告工作。依托全國碳交易能力建設培訓中心,深入開展全國碳交易能力建設工作,推動企業提升碳資產管理水平。優化湖北碳市場注冊登記系統,爭取中國碳排放權登記結算管理有限公司落戶湖北。(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國資委負責)
(四)推動自愿減排交易活動。建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和強制減排互為補充的抵消機制,豐富碳交易產品種類,降低企業履約成本。探索“城市補償鄉村、工業補償農業、排碳補償固碳”的新機制,支持恩施、神農架、通山等碳匯資源較豐富、脫貧攻堅任務較重的地方,積極開發基于農林類項目的自愿減排,形成低碳發展和精準扶貧相結合的生態補償模式。(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環保廳、省林業廳、省國資委、省扶貧辦負責)
七、加強低碳科技創新
(一)加強氣候變化基礎研究。深化氣候變化的事實、過程、機理研究,加強氣候變化影響與風險、減緩與適應的基礎研究。加強大數據、云計算等互聯網技術與低碳發展融合研究。組織技術攻關,將氣候變化影響綜合研究、低碳技術研發納入全省科技發展規劃和重點科技計劃,積極組織開展重大科研與示范項目。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積極參與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科技專項研究,著力開展CCUS技術研發。依托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項目,積極開展政策研究。(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氣象局負責)
(二)加快低碳技術研發與示范。建立政產學研用有效結合機制,引導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術創新聯盟,形成技術研發、示范應用和產業化聯動機制。增強大學科技園、企業孵化器、產業化基地、高新區對低碳技術產業化的支持力度。依托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推進低碳先進適用技術應用示范。在低碳試點地區,加強低碳技術集中示范應用。(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負責)
(三)積極推進國際合作。利用相關國際機構優惠資金和先進技術支持我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大力開展碳金融、節能、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低碳城鎮建設、CCUS等合作項目。積極主動融入“一帶一路”戰略,加強與沿線國家和地區低碳項目合作,推進先進技術交流合作和海外投資項目低碳化。(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外僑辦負責)
八、強化基礎能力支撐
(一)完善應對氣候變化制度規范和標準體系。貫徹實施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節能、可再生能源、循環經濟、林業、農業等相關領域法律法規,配套制定、修訂我省應對氣候變化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落實重點行業和重點產品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標準、建筑低碳運行標準、CCUS標準,完善低碳產品認證制度。加強節能監察,強化能效標準實施,促進能效提升和碳減排。(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住建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質監局、省政府法制辦、省能源局負責)
(二)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統計與核算。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統計工作,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指標體系和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制度。完善企業碳排放盤查、核查制度。完善溫室氣體排放計量和監測體系,推動重點排放單位健全能源消費和溫室氣體排放臺賬記錄。依據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加強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告能力建設,探索建立重點企業直接報送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制度。加強省市兩級行政區域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和報告,提高數據質量。(省統計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住建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電力公司負責)
(三)建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推動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公開。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鼓勵企業主動公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企業要率先公布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動措施。(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國資委負責)
(四)完善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出臺綜合配套政策,完善氣候投融資機制,積極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及綠色債券等手段,支持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工作。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支持節能環保的各項政策措施,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優先采購國家節能環保清單產品。開展低碳機關、低碳校園、低碳醫院等創建活動。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完善區域低碳發展協作聯動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物價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
(五)加強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培養技術研發、產業管理、國際合作、政策研究等各類專業人才,逐步形成一批自主創新能力強、專業特長突出的研究團隊。加強氣候變化研究后備隊伍建設。積極培育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市場中介組織,鼓勵低碳專業服務機構發展,培養節能低碳服務行業人才。加強統計核算、觀測監測、新聞宣傳、戰略與政策等相關業務人員的培養,建立專業素養過硬、知識體系完善的工作隊伍。強化應對氣候變化教育教學內容,開展“低碳進課堂”活動。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企業管理者等培訓,增強政策制定者和企業家的低碳戰略決策能力。(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社廳、省氣象局負責)
九、強化保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發揮好省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協調和監督落實職能。各市(州)、縣(市、區)要將降低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府工作報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逐步健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監督和管理體制。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按照相關專項規劃和工作方案,切實抓好落實。
(二)強化目標責任考核。明確工作責任,逐級分解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年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跟蹤評估機制??己嗽u估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輿論監督。加強碳排放控制目標預測預警,推動各地、各部門落實低碳發展工作任務。
(三)加大資金投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圍繞實現“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統籌各種資金來源,切實加大資金投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資金投入與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成效相匹配,確保本方案各項任務的落實。
(四)做好宣傳引導。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借助網絡平臺,積極宣傳國家、省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的方針政策,傳播節能低碳理念,普及相關科學知識,加大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組織開展知識培訓、科學考察、教育科普等活動,提升社會公眾低碳意識。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公眾參與機制,在政策制定、重大項目工程決策等領域,鼓勵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營造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