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湖北省城市建設綠色發展三年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12月31日
湖北省城市建設綠色發展三年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順應新時代城市建設工作要求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扎扎實實辦一批貼近人民群眾需求的大事、實事,補上城市建設綠色發展中的“短板”,推動解決城市建設綠色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省政府決定在全省開展城市建設綠色發展補“短板”三年行動。特擬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工作系列重要論述和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從我省城市建設階段性特征出發,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為導向,強化“生命共同體”理念,著眼于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以解決具體問題為提質提效的著力點,集中力量破解一批事關城市建設綠色發展的突出問題,整治“城市病”,踐行新理念,扎扎實實補上城市建設綠色發展短板,推動城市建設轉型升級。
二、行動目標
通過三年努力,全省城市(含各市州城區、直管市城區、神農架林區松柏鎮、縣城,下同)復雜水環境得到有效治理,大氣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各類廢棄物得到收集和處置,海綿城市理念和綜合管廊建設在新區建設和老城改造中得到廣泛應用,所有城市人均綠地面積全部達標,公共廁所按標準全部布局到位且管理規范,公共文化設施按標準配套并得到合理利用,所有城市歷史文化建筑全部實行清單管理,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得到較大面積推廣,城市面貌發生重大改觀,城市建設走上集約、節約、生態發展的軌道。
三、重點任務
(一)統籌推進城市水環境治理。建立從“源頭到龍頭”的全流程飲用水安全保障體系,所有城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建成一個以上備用水源;存在安全隱患的二次供水設施得到改造;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每年穩定在98%以上,水質100%達標,縣(市、區)城市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每季度向社會公布。每年完成地下老舊管網改造20%以上,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大力實施雨污分流,全力推進截污納管,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95%以上,達到國家標準要求。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城區所有湖泊均要有專項保護規劃和一河(湖)一策,實施紅線藍線管控,河湖面積不縮小,水質不下降,防洪能力不降低。統籌考慮河、湖、岸、植物、生物等生態要素,防澇、治污、生態一起抓。以水定城、以水定產,實施城市節水綜合改造,創建節水型城市。對城市易澇點的雨水口和排水管渠進行改造,城市排澇能力比2017年提高30%以上,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
(二)著力加強廢棄物處理處置。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力爭做到全過程網上監測,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大力推行垃圾分類,試點地方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其他地方達到20%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地級市達到90%,縣級市達到75%,縣城達到60%以上。加強餐廚油煙集中治理,政府機關、公共設施、酒店賓館、小餐飲集中點餐廚油煙做到集中收集處理,新建小區要將油煙集中處理設施建設要求納入規劃條件,嚴格控制露天燒烤場地,對環境影響嚴重的要及時整改。市、州、直管市城市餐廚垃圾合理利用和處理率達到70%以上,垃圾焚燒發電廠市州、直管市全覆蓋,各市、州、直管市都要建成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理設施。落實建筑施工揚塵防治責任制,達到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標準。
(三)大力推進海綿城市和綜合管廊建設。把海綿城市建設指標納入規劃條件和項目審查環節,嚴格落實到位。新編城市規劃要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指標。系統開展江河、湖泊、濕地等水體生態修復,積極推進水系連通流動,因地制宜建設濕地公園、雨水花園等海綿綠地,推進老舊公園提質改造。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的要求和標準。完成地下管線普查,建立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制定各專業管線年度建設計劃,并與道路建設同步實施,杜絕“馬路拉鏈”現象。編制綜合管廊專項規劃,推進地下空間“多規合一”。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據功能需求,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2020年,城市新區新建道路綜合管廊配建率30%以上,城市道路綜合管廊配建率2%以上。
(四)加快綠色交通體系建設。提倡“公交+慢行”出行模式。推行“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著力提高支路網密度,加強道路微循環,城市建成區路網密度達到規劃要求。改善各類交通方式的換乘銜接,公交車覆蓋半徑適應城市需求,城市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車等綠色出行分擔率提高10%以上。打造連續成網的慢行系統,新建主次干道必須設置獨立的非機動車道,老城區通過改造升級,實現非機動車出行的連續性。加快停車設施建設,各地2018年要編制完成停車專項規劃和分年度實施計劃,2020年完成規劃建設任務。停車場充電樁配置率10%以上。
(五)提升園林綠地建設水平。劃定城市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推動城市集約節約發展。優化城市綠地布局,留出城市風道、綠廊,構建完整連貫的綠地系統,實現“300米見綠、500米見園”,城市公園綠地500米服務半徑覆蓋率達到85%,人均公園綠地面積設市城市不少于14.6平方米,縣城不少于11.4平方米,老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少于5平方米,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9%以上。設市城市至少建成一個具有一定規模,水、氣、電等設施齊備,功能完善的防災避險公園。城市的受損山體、水體、工礦廢棄地、垃圾填埋場得到有效修復。
(六)加強公共廁所規劃建設。按照“全面規劃、合理布局、改建并重、衛生適用、方便群眾、水廁為主、有利排運”的原則,進行公廁規劃建設,著力解決城市如廁難題。按老城區800米、新區500米服務半徑,實現公廁全覆蓋。老城區可通過新建、附建和公共設施開放共享等方式,解決公廁不足問題。新區按環衛設施專項規劃全部實施落地。中心城區公廁全部達到國家A級標準,公廁環境清潔衛生、設施設備良好,管理做到規范化、標準化。城市道路應設置明顯的公廁標識指引系統,推廣建設城市公廁智能引導系統,解決找廁難題。
(七)優化公共文體等設施配套。建設15分鐘社區生活圈,依托社區鄰里建設,配套完善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社區周邊步行15分鐘范圍內,有小學、幼兒園、社區衛生、基層文化體育設施和菜市場。城市圖書館、博物館、體育館等大型公共設施免費向群眾開放,并利用“互聯網+”提高城市公共設施使用效率。城市老舊小區改造率50%以上,配套完善水、電、氣、管網、路燈等基礎設施。
(八)強力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推動城市功能、空間的共享,推進城市智慧生活。打造智慧城建,市政基礎設施監管平臺實現全覆蓋,智慧市政基礎設施占基礎設施投資比例達1%以上。打造智慧交通,建成城市公共交通誘導、智慧停車系統,提高通行效率。打造智慧服務,每個城市都要建立涵蓋社保、公交、金融、醫療、旅游、水電氣繳費等范圍的市民一卡通(一卡通內容各城市可根據各自情況自行增減),并逐步整合到手機端使用。促進共享經濟發展,打造智慧政務,涉民服務和審批通過網上辦理的比例大幅提高。探索建立市民信用等級管理,將市民遵守城市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和公共秩序的情況納入信用體系。
(九)加強城市特色風貌塑造。完成總體城市設計和重點地區城市設計,將城市設計要求納入規劃條件和設計方案審查環節。加強城市歷史文化挖掘,劃定特色風貌街區或者歷史文化街區,編制相應的保護規劃,逐步修復完善,打造成城市的特色名片。開展歷史建筑普查并向社會公布,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員,嚴格保護,合理利用。加強荊楚派建筑風格應用,重大公共建筑應體現地域特征和時代風貌。著力治理城市環境容貌。2020年,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得到全面處理,形成長效管控機制,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治理管線亂拉亂牽,2020年,城區主要街道蜘蛛網式架空線全部規整,新建道路(除工業園區外)、主次干道、歷史街區、重點地區10kv以下的強電和弱電全部入地,建有地下綜合管廊的街道,管線必須入廊。治理亂停亂靠,重點整治機動車占用非機動車道、盲道行為,保持盲道連續性。治理亂貼亂畫,消除城市小廣告,規范城區廣告電招。治理城市老舊空間,背街小巷實現道路硬化、路燈亮化、環境整潔化。
(十)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全面推進綠色建筑行動。2020年,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50%,新建建筑能效比2015年提高20%。設市城市建設1個以上綠色生態城區。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2020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國家要求,各設市城市編制完成裝配式建筑發展規劃。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全裝修成品交房,裝配化裝修。
鼓勵各地采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引導投資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城市建設的民生領域、綠色發展項目。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發動群眾,創造條件,借助“互聯網+”共享城市公共基礎設施提供的服務,提高各類公共基礎設施使用的效率。
四、推進措施
(一)量化細化標準。省住建廳牽頭,對城市建設綠色發展三年行動涉及的重點任務,按照城市規模逐項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驗收標準。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州、縣對照標準開展評估,找出差距,制定三年行動計劃的具體實施方案、年度項目清單,明確責任人和工作要求、完成時限,經城市政府常務會討論通過后,向全社會公布,報省住建廳備案。
(三)加強考核督辦。省政府每年召開全省城市建設綠色發展現場推進會和總結表彰會。由省住建廳牽頭,年中開展1-2次專項督查;制定百分制考評辦法,每年由省對市(州)、市(州)對縣(市、區)實行分級考核,結果報省委、省政府,全省統一排名通報,并在省主要媒體公布。
(四)建立獎懲機制。將城市建設綠色發展工作考核排名結果運用到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評價中,增加考核權重和分值,與干部提拔使用掛鉤。省財政安排專項獎補資金,對排名靠前的20個城市給予獎補。對推進不力,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務的城市政府領導實施約談問責。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成立全省城市建設綠色發展三年行動指揮部,建立省長領銜、分管副省長主抓、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推進機制。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住建廳,承擔業務指導和驗收考核工作。省直相關部門立足職責,加強協調配合,上下聯動,合力推進實施。
(二)明確主體責任。各市州縣人民政府是實施城市綠色發展三年行動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領導,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統籌協調,全面推進各項工作。
(三)有序推進實施。省財政采取專項債券、金融機構采取綠色金融等方式,支持地方城市建設綠色發展項目。各縣(市、區)要認真研究制定城市綠色發展三年行動方案和年度實施計劃,將年度計劃實施項目納入每年的城建計劃。
(四)強化輿論引導。各縣(市、區)要加大宣傳引導,充分調動群眾參與城市綠色發展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基礎設施共謀共建共享,提高市民綜合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