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吉林省社會保險基金欺詐騙取案件行政監督辦法》的通知
吉人社聯字〔2015〕13號
各市(州)、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民檢察院、公安局、財政局、衛生計生委(局)、審計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防范和查處社會保險基金欺詐騙取行為,切實保障基金安全,現將《吉林省社會保險基金欺詐騙取案件行政監督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
吉林省公安廳 吉林省財政廳
吉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吉林省審計廳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