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關于印發〈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和〈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業務工作規范〉的通知》
農機發〔201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機(農業、農牧)局(廳、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為貫徹實施《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2018年第1號)和《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2018年 第2號),規范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安全監理業務,加強農機安全生產,我部對《拖拉機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拖拉機登記工作規范》《拖拉機駕駛人各科目考試內容與評定標準》《聯合收割機駕駛人考試內容與評定標準》《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聯合收割機登記工作規范》《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牌證制發監督管理辦法》《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牌證業務檔案管理規范》進行了修訂,整合為《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和《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業務工作規范》?,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
1.拖 拉機和聯合收 割機駕 駛證業 務工作規 范
2.拖 拉機和聯合收 割機登 記業務工 作規范
農業部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