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規范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預防及應急專項資金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
安監總廳管一函〔2018〕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預防及應急專項資金項目(以下簡稱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規范尾礦庫“頭頂庫”綜合治理和采空區隱患治理項目驗收工作,根據《安全生產預防及應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6〕842號)和《安全生產預防及應急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實施細則和專項資金安排方案及責任分工》(安監總廳財函〔2016〕81號)有關規定,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驗收主要內容
(一)項目總體完成情況。包括:采用的治理方式、完成的治理任務量、達到的治理效果、投入治理資金總量等。
(二)治理方案實施情況。包括:是否按治理方案進行治理,是否完成治理任務,是否達到預期治理效果。
(三)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包括:是否做到??顚S?,自籌資金是否落實。
(四)形成驗收意見。組織驗收的安全監管部門出具驗收意見。
二、工作職責
省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專項資金項目驗收,驗收工作應邀請同級財政部門參加,并認真填寫項目驗收表(見附件1-2)。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專項資金項目驗收工作,認真組織,確保治理效果。
(二)專項資金項目驗收工作應邀請相關專業專家參加并出具驗收意見,經組織驗收工作的安全監管部門審核。
(三)省級安全監管部門每年2月底前,將各年度專項資金項目驗收情況報告(見附件3)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一司。聯系人及電話:陳贊成,010-64464670(帶傳真)。
附件:【略】
1.《尾礦庫“頭頂庫”綜合治理項目》驗收表
2.《采空區隱患治理項目》驗收表
3.專項資金項目驗收材料提綱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