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建立落實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市司法局:
你局《關于建立落實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收悉。經市政府同意,現函復如下:
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司法局牽頭的落實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南昌市落實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制度
2018年1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南昌市落實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中辦發〔2017〕31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贛辦字〔2017〕56號),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配合,深入推進全民法治宣傳教育,經市政府同意,建立落實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統籌協調全市各級國家機關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相關工作;研究擬定全市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工作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督促落實市直各部門(單位)普法責任清單和年度工作計劃;協調解決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總結交流和宣傳典型經驗;審核通過考核評價標準。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內司委、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政府法制辦、市人社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城管委、市環保局、市安監局、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市農業局、市國土局、市教育廳、市文廣新局、市食藥監局、市衛計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23個部門和單位組成,市司法局為牽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聯席會議研究確定,可增加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司法局局長擔任召集人,相關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報聯席會議備案。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法治宣傳處(市普法辦)。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相關業務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兩至三次全體會議,由召集人主持,各成員參加。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會議或部分成員單位會議。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后印發有關方面,并抄報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四、工作要求
市司法局要牽頭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主動研究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有關問題,積極參與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布置的工作任務。要加強溝通配合,形成高效運行的長效工作機制,共同推進普法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并加強對會議議定事項的督促落實。
南昌市落實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涂慧玲市司法局局長
成 員:彭淑萍市法學會專職副會長
鄧 亮 市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
焦 健 市中級法院政治部主任
劉 敏 市檢察院政治部主任
湯瀟瓊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徐貞科 市人社局黨委委員、市外專局局長
裘以華 市國稅局副局長
鐘緒林 市地稅局副局長
嚴曉群 市交通局副局長
池建林 市建委副主任
朱和平 市房管局副局長
陳宗龍 市城管委副主任
章美良 市環保局副局長
吳 堃 市安監局總工程師
張志剛 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局總工程師
李慎林 市農業局副局長
吉偉偉 市國土局副局長
劉國平 市教育局副局長
劉國產 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龍紀瑞 市食藥監局副局長
萬 鵬 市衛計委副主任
張增和 市公安局副局長、市警校校長
周曉雄 市司法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