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
豫政辦〔2017〕164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國發〔2017〕48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我省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義
土地調查是我國法定的一項重要制度,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做好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是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宏觀調控、推進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是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重要內容;是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夯實自然資源調查基礎、推進統一確權登記的重要舉措;是協調優化城鎮空間、農業空間、生態空間,實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促進“多規合一”的基礎支撐。
二、調查內容
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包括地類、位置、面積、分布等狀況;土地權屬及變化情況,包括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狀況;土地條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條件、社會經濟條件等狀況。進行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調查時,重點調查永久基本農田現狀及變化情況,包括永久基本農田的數量、分布和保護狀況;開展耕地細化調查、批準未建設的建設用地調查、農用地質量分等定級評價調查和土地利用潛力調查等。
三、時間安排
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分為四個階段。
準備階段:2017年第四季度,全面部署土地調查工作,落實調查經費,完成調查方案編制、技術規范制訂以及培訓和宣傳等工作。
實施階段: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組織開展實地調查和數據庫建設。
匯總階段:2019年4月至6月,完成調查成果整理、數據更新、成果匯交,匯總各地成果,形成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基本數據;7月至12月,進一步完善成果,按時向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土地調查辦)上報。
發布階段:2020年,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經全國土地調查辦組織驗收通過后,向社會發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河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解決調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調查工作的具體組織、指導和協調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依據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各地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負責本地調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制定實施方案。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土地調查實施方案,并報全國土地調查辦批準后實施。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編制相應的土地調查實施方案,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
(三)嚴控調查質量。各地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對調查數據嚴格審核,確保調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弄虛作假和篡改調查數據。要完善質量監管機制,以市級為單位引入第三方,全過程跟蹤調查項目的進展情況和成果質量。要嚴格落實調查驗收制度,確保調查數據、圖件與實際一致。對調查中獲得的涉密資料和數據,必須嚴格保密。
(四)用好現有成果。充分利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等基礎資料,以及城市開發邊界、生態紅線、城市規劃地形圖、數字城市、地理國情普查、林地變更調查、濕地監測和沙化監測等現有成果,積極運用“互聯網+”、無人機航攝、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高新技術手段,提高調查效率,提升調查成果質量。
(五)保障工作經費。我省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經費由省、市、縣三級財政按各自工作任務分擔。各地要統籌安排,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順利進行。各級調查機構要嚴格財務管理,管好用好調查經費,??顚S?防止浪費。
(六)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全面深入宣傳土地調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教育廣大調查人員依法開展調查,為調查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附件:河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26日
河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徐 光(副省長)
副組長:
吳 浩(省政府副秘書長)
朱長青(省國土資源廳廳長)
成 員:郜 義(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劉清民(省民政廳副廳長)
張中亮(省財政廳副廳長)
陳治勝(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王朝軍(省環保廳副廳長)
郭風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王國棟(省水利廳副廳長)
鄒慶鵬(省農業廳副廳長)
李 軍(省林業廳副廳長)
羅勤禮(省統計局副巡視員)
方 旭(省畜牧局副局長)
宋新龍(省測繪地理信息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陳治勝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