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
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民防辦擬訂的《市人防工程專用設備廠整合并入武漢地產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9月5日
市人防工程專用設備廠整合并入武漢地產
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實施方案
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民防辦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22號)和《中共武漢市委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意見》(武發〔2016〕4號)等文件精神,為推進企業重組整合,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將市民防辦所屬市人防工程專用設備廠(以下簡稱人防設備廠)整合并入武漢地產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地產集團)。為切實做好整體劃轉和資產整合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持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切實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推動國有企業做大做強做優,將人防設備廠與市民防辦徹底脫鉤,整體劃轉至武漢地產集團,實現政企分開、管辦分離,促進城市地下空間、人防工程建設與維護的市場化、規范化發展。
二、整合內容
(一)企業管理關系調整及產權劃轉。將人防設備廠移交給武漢地產集團管理。鑒于人防行業的國防特殊性質,原則上將該廠作為武漢地產集團的直屬企業,由武漢地產集團負責對其整體進行公司制改制,出資人變更為武漢地產集團。
(二)人員安置。本次劃轉移交所涉及的企業與職工的勞動關系仍保持不變。
(三)黨群關系變更。人防設備廠黨群關系轉移至武漢地產集團,其企業負責人由武漢地產集團管理。
(四)明確相關關系。人防設備廠與市民防辦脫鉤后,市民防辦作為全市民防工作的管理部門,對人防設備廠實行行業管理與市場監管。武漢地產集團應當支持人防設備廠繼續依法承擔人防應急救援職責。
三、整合程序
(一)民主決策。市民防辦負責指導人防設備廠按照民主決策程序對企業整合相關事項進行審議,聽取職工意見和建議。其中,涉及職工安置的事宜,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表決通過。
(二)清查審計。由市民防辦會同武漢地產集團對人防設備廠依法依規開展人員、資產清查工作,并以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作為該企業國有資產劃轉的依據。
(三)協議簽訂。市民防辦、武漢地產集團經協商一致后,簽訂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協議。
(四)手續辦理。市民防辦、武漢地產集團負責指導人防設備廠依法依規辦理產權劃轉、工商變更登記、黨群關系變更等相關手續。
四、工作要求
(一)確保正常經營。劃轉過程中,市民防辦要協助支持辦理人防設備廠相關資質審核工作,確保人防設備廠相關資質的連續性和有效性,保證人防設備廠正常經營不受影響。
(二)順利推進劃轉。市民防辦、武漢地產集團要做好人防設備廠干部職工的思想工作,以確保劃轉工作的順利進行。武漢地產集團要積極謀劃人防設備廠未來發展,聚集優勢,促進企業做優做強。
(三)嚴肅工作紀律。嚴禁在企業劃轉移交時突擊提拔、調動人員,嚴禁突擊發放錢物,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人員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附件:武政辦[2017]89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