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106號)要求,為充分發揮武漢國家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武漢片區的先行先試和示范帶動作用,加快推進全市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試點范圍
借鑒國內其他地區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成功經驗,結合我市實際,率先在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開展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逐步向改革創新成果多、經濟轉型步伐快、發揮知識產權引領作用和推動供需結構升級成效顯著的區拓展。
二、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試點區的區域創新優勢,整合行政管理資源,優化行政管理職能,嚴格知識產權保護。建立與國際接軌、高標準的專利、商標、版權“三合一”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系,打造權界清晰、分工合理、責權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識產權體制機制,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更加順暢,知識產權執法更加高效,知識產權保護和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激勵創新的基礎保障作用,激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助推區域經濟發展提質增效和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高效的“三合一”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系
圍繞專利、商標、版權及其他各類知識產權“獲權—用權—維權”,打通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建立“三合一”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系。在試點區設立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機構,統一承擔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行政管理職責,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堅持大部制改革要求,科學劃分知識產權部門政策引導、公共服務、市場監管職責,加大職責整合力度。整合優化執法資源,統籌推進知識產權綜合行政執法。整合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資源,優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實現知識產權信息等各類服務的便利化、集約化、高效化。尊重基層首創精神,尊重試點區實際,允許試點區開展多種類型、多種模式的改革探索和試驗。
(二)構建便民利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在試點區著力推行知識產權負面清單制度,并實行動態管理。加大知識產權領域簡政放權力度,強化依法行政,堅持放管結合,合理減少管理事項。依托武漢東湖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試驗區與知識產權服務行業協會建設,大力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加強對專利代理機構的政策引導,強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事中事后監管。加強公共服務體系統籌規劃和行業管理,完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加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完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構建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網絡。
(三)提升綜合運用知識產權實現創新發展的能力
強化試點區知識產權戰略統籌實施、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發展規劃、知識產權重大政策制定、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等方面工作,統籌制定實施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促進政策,將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培育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指導市場主體綜合運用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全方位、立體化地保護產品、技術、工業設計。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激勵保障創新、促進創新成果合理共享等方面的關鍵作用,將知識產權工作貫穿于創新創業發展全過程,有效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市推進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市科技局(市知識產權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編辦、市財政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漢南區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統籌協調共同推進試點工作。試點日常工作由市科技局(市知識產權局)承擔。上述各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政策保障
結合國家和省有關知識產權與科技創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我市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的配套政策。以優化知識產權資源配置、促進產業優化和轉型升級為目的,圍繞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安排、知識產權服務標準建設、知識產權考核指標確定、市重點產業發展等內容,狠抓政策落實落地,并根據試點工作的需要,及時研究制定出臺新的支持政策。
(三)強化人才支撐
試點區要結合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要求,統籌優化機構編制資源,創新人員配置方式,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新機制,積極支持知識產權行政管理、綜合執法和公共服務隊伍建設。加大知識產權管理、培訓力度和高端知識產權人才引進力度,探索建立知識產權國際化人才儲備庫和利用知識產權人才信息平臺,壯大知識產權專業人才隊伍。選拔培訓一批知識產權創業導師,加強青年創業指導。
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武政辦[2017]109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