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
《武漢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28日
武漢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16〕60號)精神,為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加快推進我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在全市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節水和農田水利體制機制創新、與投融資體制相適應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促進農業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約化轉變,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提升水功能、節約水資源。
二、重點工作
(一)夯實農業水價改革基礎
1.加強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推進大中型灌區等重點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加強干支渠道防滲襯砌、涵閘維修、泵站更新改造,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數。加快末級渠系配套工程建設,整合高標準農田、土地整治、農業綜合開發、高效節水灌溉、“五小水利”(系指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壩、小水渠)等各類項目,系統性解決農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問題。
2.加快供水計量體系建設。新、改、擴建工程要同步建設計量設施;尚未配備計量設施的已建工程要抓緊改造。大中型灌區骨干工程全部實現斗口及以下計量供水;小型灌區和末級渠系根據管理需要細化計量單元,結合區域輸配水形式,選取合適的計量設施。以管道輸水為主的,可采用水表、流量計等計量設施;以渠道輸水為主的,可采用流量計、量水堰等計量設施。有條件的地方,計量設施可實行智能控制,精確計量到戶。
3.建立農業水權制度。以各相關區行政區域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為基礎,綜合農業用水定額、灌溉面積、水文數據、渠道水利用系數、種植結構等因素,確定街道(鄉鎮)用水總量控制指標。按照灌溉用水定額,逐步將鄉鎮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細化分解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農戶、承包經營企業等用水主體,落實到具體水源,明確水權,頒發用水權證,實行總量控制。
4.提高農業供水效率和效益。加快完善大中小微并舉的農田水利工程體系,在有條件的地方因地制宜配套噴灌、滴灌、管灌等節水設施。做好工程維修養護,保障工程良性運行。強化供水計劃管理和調度,建立管理科學、精簡高效、服務到位的運行機制,保障合理的灌溉用水需求,有效降低供水成本。建立區級財政農田水利資金投入激勵機制,重點向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積極性高、工作有成效的地方傾斜。
5.加強農業用水需求管理。因地制宜調整優化種植結構,建立作物生育階段與天然降水相匹配的農業種植結構與種植制度。大力推廣低壓管灌、噴灌、滴灌、微潤灌等節水技術,集成發展水肥一體化、水藥一體化技術。積極推廣農機農藝相結合的技術,因地制宜實行集雨補灌,提升天然降水利用效率。開展節水農業試驗示范和技術培訓,提高農民科學用水技術水平。
6.健全基層水務服務體系。支持農民用水合作組織規范組建、創新發展,充分發揮農民用水者協會在工程管護、用水管理、水權分配、水費計收等工作中的作用。進一步明晰農田水利設施產權,落實大中型水利設施的管理職責,鞏固小型水利設施產權改革成果,明確管護責任,落實管護經費。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護。
(二)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
1.分級制定農業水價。有效發揮價格機制的激勵、約束作用,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的原則,構建綠色發展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大中型灌區骨干工程農業水價實行政府定價;大中型灌區末級渠系及小型灌區農業水價實行協商定價。加強供水成本監審,充分利用節水改造騰出空間,綜合考慮供水成本、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供水工程各環節水價并適時調整。供水價格原則上應達到或者逐步提高到運行維護成本水平。
2.探索實行分類水價。區別糧食作物、經濟作物、養殖業等用水類型,在終端用水環節探索實行分類水價。統籌考慮用水量、生產效益、區域農業發展政策等,合理確定各類用水價格,用水量大或者附加值高的經濟作物和養殖業用水價格可高于其他用水類型。
3.逐步推行分檔水價。實行農業用水定額管理,逐步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合理確定階梯和加價幅度,促進農業節水。
(三)建立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
1.建立農業用水精準補貼機制。在完善水價形成機制的基礎上,建立與節水成效、調價幅度、財力狀況相匹配的農業用水精準補貼機制。補貼標準根據定額內用水成本與運行維護成本的差額確定,重點補貼種糧農民定額內用水。補貼對象為采取節水措施的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種糧用水戶(或會員)、規模經營主體等用水主體。各相關區當應根據轄區具體情況,在確保補貼效果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自行確定補貼的程序、對象、方式、環節、標準以及資金使用管理等。
2.建立節水獎勵機制。在農業灌溉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的基礎上,建立與節水成效、財力狀況相匹配,易于操作、用戶普遍接受的農業用水節水獎勵機制。根據節水量對采取節水措施、調整種植結構節水的規模經營主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和農戶給予獎勵,提高用戶主動節水的意識和積極性。節水獎勵標準由各相關區自行確定。
3.多渠道籌集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資金。以區為主體,統籌有關農業獎補、節能減排、部門預算等財政資金,落實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資金來源。
三、組織實施
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要與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農田水利設施及計量設施建設、土地產權制度改革、水環境綜合治理、財政節能減排綜合試點等工作相結合。改革工作從2018年開始,到2025年底結束。
(一)試點階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蔡甸區作為省級試點區,到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張灣街的綜合改革任務;黃陂區梅院泥灌區、新洲區舉水灌區,到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灌區綜合改革任務,形成可推廣的改革經驗。各相關區同步開展調查研究和相關工程建設,為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順利實施提供基礎。
(二)推廣階段(2020年1月—2021年12月)。結合試點區的改革經驗,根據區域實際情況,各相關區選取條件成熟的街道(鄉鎮)進行推廣,到2021年12月底之前完成全部試點街道(鄉鎮)的綜合改革任務。蔡甸區到2021年12月底之前基本完成全區的綜合改革任務。
(三)全面完成階段(2022年1月—2024年12月)。各相關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全面推開,到2024年12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全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任務。
(四)驗收總結(2025年1—6月)。組織對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驗收。
(五)鞏固深化(2025年6—12月)。在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總體驗收后,及時總結改革工作經驗,深化推廣改革工作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區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負總責,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在本實施方案規定的進度和內容范圍內,結合本區域內農業用水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年度改革目標任務,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抓好各項措施落實。
(二)明確工作責任。建立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農委等有關部門參加的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聯席會議制度,協調推進改革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組織協調,測算及核定農業灌溉水價,完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財政部門負責獎補資金的籌集、撥付和監管。水務部門負責工程建設和技術指導,配合測算農業水價,明確農田水利設施管理主體,指導組建農民用水者協會,建立農田水利設施運行管護機制。農業部門負責指導優化種植結構、農業節水技術的應用。各相關區人民政府要建立協調機制,落實本區域水權分解,頒發水權證書,制定農業用水精準補貼、節水技術示范推廣和節水獎勵政策。
(三)做好宣傳引導。各相關區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做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政策解讀,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宣傳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重大意義,加強輿論引導,強化水情教育,落實對用水主體的培訓,引導農民樹立節水觀念、增強節水意識、提高有償用水意識和節約用水的自覺性,為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創造良好氛圍。
(四)強化檢查督辦。各相關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明確的改革進度,定期對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開展檢查評估。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建立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機制,對各相關區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定期通報,推動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附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武漢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辦[2017]130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