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檢驗、檢測、標準、認證、計量等(以下簡稱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是現代經濟發展的重要技術支撐,是產業鏈和創新鏈的關鍵環節,也是質量強省戰略實施的重要保障。建設具備人才密集、技術先進、附加值高、帶動性強等行業優勢的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是加快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發展的重要基礎和前提條件。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高技術服務業的指導意見》的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加強我省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目標要求。
以深化改革為動力,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以市場需求為導向,聚焦產業轉型升級熱點,布局建設覆蓋全省主要高新技術產業集群的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加快檢驗檢測體制機制創新,推動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做強做大,為我省經濟提質增效升級提供重要技術保障。力爭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體系;全省檢驗檢測市場環境進一步優化,市場活力進一步增強,新型服務業態不斷涌現;檢驗檢測新技術、新方法得到充分應用,檢驗檢測智能化水平不斷提高;檢驗檢測能力和機構布局更加合理,以檢驗檢測技術為核心的產業鏈服務與產業集聚區、開發區(園區)更加融合配套;在食品、冶金、石化、建材、機械、電器、紡織等傳統產業領域,電子信息、汽車、智能制造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形成一批創新能力強、服務水平高、市場競爭力居全國前列的檢驗檢測行業品牌機構,為集群企業提供檢驗、檢測、認證、計量、產品研發、標準制(修)訂、咨詢培訓等全過程、全產業鏈和一站式服務。
(二)基本原則。
——科學規劃,堅持需求導向。面對國家和區域經濟發展重大需求,圍繞《湖北產業轉型升級發展綱要(2015-2025年)》,充分調研湖北地區產業發展現狀和規劃設計,立足實際情況,貼合產業集群發展特點配套檢驗檢測能力,明確重點部署的領域和方向,更好地發揮政府資源調配和宏觀決策的服務作用。
——統籌協調,堅持協同推進。加強統籌規劃,強化頂層設計,充分發揮相關職能部門的作用,調動檢測技術機構(含檢驗檢測機構、標準機構、認證認可機構、計量機構、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等,下同)、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等相關技術機構積極性,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推進產學研相結合的創新體系建設,構建協同創新、資源共享的工作格局。
——突出重點,堅持創新發展。抓住區域產業發展重點,切合地區經濟發展特色和戰略性布局需要,規劃和建設公共服務平臺資源,依托“楚天云”平臺,充分應用現代信息和網絡技術,集聚各類創新資源,引入線上線下服務手段,務實高效地開展檢驗檢測平臺服務。
——堅持市場主體,激發產業活力。改革檢測技術機構市場準入機制,逐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打破部門和行業壟斷,從政策和資金支持上制定必要的激勵措施,加大檢驗檢測市場開放活力,支持社會力量進入檢驗檢測領域,讓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切實發揮推動集聚發展和產業提升發展方面的作用。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維護公平秩序。圍繞調整和優化檢驗、檢測、標準、認證供給側結構,建立健全法律規范、行政監管、認可約束、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等五位一體的認證執法監管體系,創新監管方式方法,加強對檢測技術機構服務行為的監管,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二、主要任務
(一)激發市場活力。
1.改革市場準入機制,支持社會力量進入檢驗檢測領域。推行行業準入負面清單管理。打破部門壟斷和行業壁壘,加大檢驗檢測市場開放力度,鼓勵不同所有制檢測技術機構平等參與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不斷增強權威性和公信力。大力發展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市場,培育本土知名品牌,鼓勵外資檢測技術機構及國內龍頭檢測技術機構在湖北設立總部或分支機構,支持各類企業將具有比較優勢的檢驗檢測資源與產品研發、生產、制造分離,設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檢測技術機構,向社會提供專業化公共服務。
2.深化檢測技術事業機構改革。結合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全面清理現有檢測技術事業機構職能,堅持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逐步推進具備條件的檢測技術事業機構與主管部門脫鉤。創新管理體制,建立和完善理事會、董事會等多種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落實檢測技術機構法人自主權。推動經營性檢測技術機構轉企改制,支持條件成熟的檢測技術機構或其剝離的經營性業務組建市場主體參與檢驗檢測公共服務。
3.推進國有檢測技術機構整合。加快國有檢測技術企業股份制改造,支持非國有資本參股,發展混合所有制檢測技術企業。充分發揮現有綜合性國有檢測技術機構優勢,鼓勵以資產為紐帶,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整合檢驗檢測資源,進一步提高綜合服務水平,增強技術支撐,提升核心競爭力。
4.推動集聚發展和產業提升發展。加強產業集聚地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為質量提升和產業轉型提供公共服務。鼓勵檢測技術機構組建技術聯盟,加強業務協作。支持各地人民政府在產業集聚區設立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產業園及進一步建設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強化規劃引導和要素保障,發揮區位、土地、資金、環境和人才優勢,吸引社會優質檢驗檢測資源入駐,形成集聚效應、規模效應和輻射效應。
(二)提升服務能力。
1.加強能力建設。以新建和提升一批國家級檢測技術中心為龍頭,新建和提升一批省級檢測技術中心為骨干,提升傳統優勢產業、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檢驗檢測技術服務能力,構建符合我省產業發展導向的檢驗檢測公共技術服務體系。力爭到“十三五”期末,湖北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準籌建的國家級檢測技術中心總數超過50個,在國家級標準驗證中心、國家級認證技術機構方面實現零的突破。加強檢驗檢測技術標準研制與應用,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機構牽頭或參與制定聯盟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提升我省檢驗檢測行業話語權。
2.強化技術創新。推動檢測技術機構參與全省重大基礎研究、核心技術研究以及重大科技專項攻關,創建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等載體。加強檢驗檢測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完善檢驗檢測技術創新激勵機制。積極開展檢驗檢測新技術和新方法研究,提升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產業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等能力,完善新產品測試服務。
3.完善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產業鏈條。以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和關聯產業集聚化發展為基礎,加強檢驗檢測、分析測試、計量校準等高端、智能儀器設備以及配套試劑、耗材、標準物質等的研發和制造,完善檢驗檢測產業配套服務。開展面向設計開發、原料采購、生產制造、售后服務全過程的質量檢驗、分析測試、計量校準、標準信息、認證認可等綜合服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策支持。
1.強化要素資源扶持。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檢測技術機構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建設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可享受國家服務業、生產性服務業和科技服務業有關土地、金融等各項要素資源支持政策。鼓勵各類融資擔保機構按照商業原則加大對檢驗檢測技術服務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檢驗檢測技術服務企業上市,拓展直接融資渠道。
2.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綜合運用PPP模式,加大對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發展的支持力度。積極推廣運用政府產業基金、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其它急需的檢驗檢測技術服務能力建設。對形成權威檢驗檢測技術服務能力的國家級檢測技術中心(國家質檢中心、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國家標準驗證中心/標準創新基地),適時制訂出臺支持獎勵政策;各級地方政府應積極推動省級檢測技術中心建設,研究制訂具體的支持政策。
3.加強人才培養。加大對檢驗檢測技術高端人才培養的支持力度,支持檢測技術機構依托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引進和培養技術領軍人才。支持省內大中專院校設置檢驗、檢測、標準、認證等相關學科專業,采用多種形式,培養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適用技能人才。鼓勵檢測技術機構申報省重點創新團隊,引導優秀科研團隊研究重點向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領域延伸。
4.做好政府購買服務試點。制定政府購買檢驗檢測技術服務目錄和清單,各級政府部門在執法檢查、行政許可前置技術審查等領域所需的檢驗檢測技術服務,要逐步實行政府購買服務,引入競爭機制,通過統一、公開、透明的信息平臺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行公開招標。
(二)營造誠信環境。
1.加強和改進市場監管。加強對檢驗檢測資質認定的評審監管和事中事后監管。創新監管方式和手段,運用檢驗檢測能力比對驗證、飛行檢查、部門聯動檢查等手段,加大綜合監督力度,確保檢測數據準確可靠。依法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完善檢驗檢測市場退出機制,維護檢驗檢測行業秩序。
2.構建誠信體系。建立檢驗檢測公共信息平臺,發布檢驗檢測行業信息,營造公平、公開、公正的市場環境。落實檢測技術機構法人主體責任,加快建立檢測技術機構誠信檔案和信用公示制度。實施信用分類管理,完善檢驗檢測行業信用體系。鼓勵檢測技術機構公開發布社會責任報告。
3.健全行業共治機制。支持檢驗、檢測、標準、認證、計量等行業協會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其在規范市場行為、組織人員培訓、促進技術交流、強化行業自律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暢通檢驗檢測行業投訴舉報渠道,強化消費者、企業及各類社會組織監督。加大宣傳檢驗檢測專業知識、品牌機構和公共服務優秀典型,及時曝光違法違規行為。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以及省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本意見要求和職責分工(見附件),結合自身實際,完善配套措施。本意見(含附件)相關重點任務的落實情況,納入全省質量工作考核范圍。
附件:湖北省“十三五”期間國家級檢測技術中心建設任務分解表
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