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4號)精神,推進我省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以保障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為根本,以強化資源整合、創新管理機制、提升服務效能為重點,圍繞我省“十三五”發展“率先、進位、升級、奠基”總體目標,因地制宜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為湖北加快建成文化強省奠定堅實基礎,為湖北在中部地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精神動力和文化條件。
(二)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把群眾滿意作為檢驗工作的首要標準,對接需求,服務大局,傳承先進,文明鄉風,發揮好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作為基層弘揚先進文化主陣地的作用。堅持統籌規劃、共建共享、盤活存量、鞏固成果,不搞大拆大建,重在用好現有設施,強化資源整合與集中利用,促進優化配置、高效利用,形成合力。堅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改革創新、提升效能,及時總結建設經驗,發揮典型示范作用,推動各地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建設發展模式。
(三)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省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普遍建成集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普法教育、體育健身等功能于一體,資源充足、設備齊全、服務規范、保障有力、群眾滿意度較高的基層綜合性公共文化設施和場所,形成一套符合實際、運行良好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層、專兼結合、奮發有為的基層文化隊伍,形成一批立得住、叫得響的文化活動品牌,使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成為我省文化建設的重要陣地和提供公共服務的綜合平臺,成為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成為基層黨組織凝聚、服務群眾的重要載體。
二、規劃建設任務
(四)合理規劃布局。原則上按照行政區劃,每個鄉鎮(街道)、村(社區)建成一個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各地可根據區域人口分布、設施有效覆蓋范圍、現有設施條件等,突破行政區劃和層級壁壘,合理布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在已建有市、縣級公共文化設施的街道、社區,可通過延伸服務網絡、建設服務網點的形式,開展合作共建,避免重復建設、資源浪費。在人口集中的新建小區,須規劃建設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鼓勵在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發展連片的相鄰行政村(社區)建設區域性公共文化設施,實現共建設施、共享場館、并網服務。(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建廳、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等)
(五)依托現有基礎。鄉鎮(街道)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原則上以綜合文化站為基礎建設,加掛“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牌子,在發揮原有功能的基礎上,整合廣播電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普法教育等功能;需新建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應按照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整合基層公共文化資源、開展基層黨員教育以及配合做好其他公共服務的新功能要求,進行統籌建設。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原則上依托黨員群眾服務中心建設,加掛“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牌子;各地也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托閑置中小學校以及其它城鄉社區綜合公共服務設施,在明確產權歸屬、保證服務接續的基礎上進行綜合建設,并配備相應器材設備。(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住建廳、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省扶貧辦等)
(六)落實建設標準。以《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15-2020年)》中規定的設施標準為基本保障底線,鄉鎮(街道)綜合文化服務中心沒有達標的,應通過新建或盤活存量、調整置換等方式,三年內達到標準;已達標的,根據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在原文化站基礎上增加功能的實際需要,要相應提高設施保障標準。到2020年,全省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要達到國家三級以上標準。村(社區)依托黨員群眾服務中心建設的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要按標準完善文化活動功能、保障文化活動場地。(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等)
(七)抓好配套建設。與鄉鎮(街道)和村(社區)綜合性文化設施相配套,加強文體廣場建設。文體廣場要盡量與綜合性文化設施融為一體,統籌建設;要建設閱報欄、電子閱報屏和公益廣告牌,并加強日常維護,增加法治文化元素,及時更新內容;要配備體育健身設施和燈光音響設備等,有條件的可搭建戲臺舞臺。面向全省特色鄉鎮(街道)、中心行政村實施“百姓舞臺”工程,建設文體廣場示范點,統一標識,主要概括為“七有”:有戲臺舞臺、有活動設備(健身設施)、有宣傳設施、有群文團隊、有健身隊伍、有活動品牌、有管理制度,推動文體廣場整體運行效能不斷提升。到2020年,全省建成文體廣場示范點1000個。(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文化廳、省體育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司法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等)
三、明確功能定位
(八)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按照《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15-2020年)》要求,由縣級人民政府結合自身財力和群眾文化需求,重點圍繞文藝演出、讀書看報、廣播電視、電影放映、文體活動、展覽展示、教育培訓和文化遺產保護等方面,制定本地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基本服務項目目錄,設置具體服務項目,為城鄉居民提供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責任單位:各縣級人民政府)
(九)整合公共文化資源。整合鄉鎮文化服務中心、廣播電視服務中心,將廣播電視“村村響”“戶戶通”等公益性服務項目、農家書屋、農村電影放映等納入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實行人、財、物統籌管理、使用。廣播電視網絡服務等經營性項目納入湖北省廣播電視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楚天廣播電視信息網絡有限責任公司垂直管理。推進公共文化機構總分館制建設,建立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公共圖書館總分館制,實現縣域內公共圖書館、文化站圖書室、農家書屋的圖書資源共建共享和一體化服務。整合基層群團組織文化資源,開展文化綜合服務。(責任單位:各縣級人民政府,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省科協等)
(十)開展基層黨員教育。結合推進基層組織建設,把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作為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開展黨員教育的重要陣地。發揮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網絡以及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農村智能廣播、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等基層信息平臺的作用,結合黨組織生活、黨員活動、黨員志愿者活動等基層黨員活動載體,廣泛開展政策宣講、理論研討、學習交流等黨員教育活動。(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
(十一)配合其他公共服務。按照功能綜合設置的要求,積極開展農民科學素質行動、社區居民科學素質行動、法治宣傳教育和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提高基層群眾的科學素養和法律意識。要結合當地黨委和政府賦予的職責任務,與居民自治、村民自治等基層社會治理體系相結合,根據實際條件,開展養老助殘、婦兒關愛、家庭教育、留守兒童幫扶、人口管理等其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工作,推廣一站式、窗口式、網絡式、網格化綜合服務,簡化辦事流程,集中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責任單位:省委農辦、省委政法委、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文化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省科協等)
四、提高綜合服務水平
(十二)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突出政治主題,采取政策解讀、專題報告、百姓論壇等多種方式,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習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大力開展革命傳統教育和紅色文化教育,宣傳群眾、教育群眾、組織群眾,把群眾團結凝聚在黨組織周圍。結合美麗鄉村、文化小康、文明村鎮(社區)、文明家庭、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和鄉賢文化建設,利用農村智能廣播、農村電影放映、宣傳欄、展示墻、文化課堂、法治道德講堂以及網絡平臺等方式,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教育和中國夢主題教育實踐,培養群眾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強法治意識,引領社會文明風尚。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注重探索和完善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傳統節日的規范和禮儀,挖掘內涵,規范內容,傳承良俗,大力宣傳優良家風家訓,純潔民風,深化民族文化認同。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和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創建,打造地域特色文化品牌。積極開展藝術普及、全民閱讀、法治文化教育、科學普及、防災減災知識技能和就業技能培訓等,傳播科學文化知識,提高群眾綜合素質。(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廳、省文明辦、省教育廳、省司法廳、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等)
(十三)組織引導群眾文體活動。廣泛組織開展全民文化藝術普及、文藝創作表演、全民健身活動。精心組織全省“文化力量·民間精彩”“書香門第·耕讀人家”等系列展演展示活動,帶動一個鄉鎮一品牌、一個社區一特色的廣場文化建設;結合實際開展年年比、月月演、周周樂等群眾性文體活動,開展“文化進萬家”“送歡樂下基層”等公益性文化活動,吸引更多群眾參與。采取政府統一采購等方式,面向符合條件的國有或民營藝術院團、農村電影院線、各類社會閱讀組織,為每個鄉鎮政府所在地每年免費送戲下鄉演出不少于5場,為每個行政村每年免費送戲下鄉演出不少于1場、每月放映1場公益電影、每年開展2次以上的全民閱讀活動,農家書屋每年開展活動不少于4次。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作用,開展職工文化交流、青少年課外實踐和婦女文藝健身培訓等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司法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科協等)
(十四)扶持群眾文化團隊。支持群眾自辦文化,依托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興辦讀書社、書畫社、鄉村文藝俱樂部,組建民營演出團隊、民間文藝團隊、健身團隊等。鄉鎮(街道)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立各類群眾文化團隊不少于3支;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立群眾文化團隊不少于1支。通過“百團千隊萬能人”扶持工程、“荊楚農村基層文化骨干培訓計劃”“湖北省百佳社會文藝團隊”資助計劃,面向民營劇團、民間班社、群眾性業余文藝團體、社區和企業文藝骨干、鄉土文化能人等群眾文化團隊和文化人才,以培訓輔導、正向激勵、項目資助、聯系幫扶和發展會員等形式,鼓勵扶持群眾文化團隊發展。結合精準扶貧,組織市(縣、區)文化骨干、文藝工作者到基層深入開展主題活動,落實文化扶貧,培養一批群眾文化骨干,建立一批有文化傳統和文化活力的群眾文化團隊,鼓勵其開展活動并給予獎勵扶持。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要加強對群眾文化團隊的領導,加大在群眾文化團隊中組建黨組織力度。提倡有文藝特長、有較強組織協調能力的村(社區)“兩委”成員、黨員等擔任群眾文化團體負責人。建立群眾文化資源普查機制,以縣為單位開展群眾文化團隊、群眾文化人才普查,建立群眾文化團隊和群眾文化人才庫;以國家級、省級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為重點,摸清全省民族民間文化藝術的分布和遺存情況,建立檔案和數字資源信息庫。制定湖北省文化類社會組織管理辦法,引導文化類社會組織發展。(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文化廳、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等)
(十五)創新服務方式和手段。建立群眾文化需求反饋機制和評價機制,科學設置公共文化服務“菜單”,開展“訂單”式服務,提高服務效能。實行錯時開放,提高利用效率。為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農民工和農村留守婦女兒童等群體提供有針對性的文化服務和法律服務,推出一批特色服務項目。廣泛開展流動文化服務,把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成流動服務點,開展文化進社區、進農村和區域文化互動交流等活動。開展農村公益電影“進社區、進校園、進工地、進企業、進廣場”五進工程,在社區、工地、企業、廣場每月放映一場電影,中小學每學期放映2場愛國主義教育影片。充分運用移動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依托“湖北省公共文化數字服務平臺”,利用公共數字文化資源和產品,為基層群眾提供數字閱讀、文化娛樂、公共信息、技能培訓、法治宣傳教育等服務。加快推進數字文化資源在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的應用,完善網絡接入和WIFI服務。推廣文化體育志愿服務,發揮村(社區)黨員、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黨員在文化體育志愿服務中的帶頭引領作用,發展壯大志愿者隊伍。探索省、市、縣三級文化體育等相關機構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對口幫扶機制。(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等)
五、創新運行管理機制
(十六)強化政府的主導作用??h(市、區)人民政府在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中承擔主體責任,要實事求是確定存量改造和增量建設任務,把各級各類面向基層的公共文化資源整合、納入到支持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發展上來。宣傳文化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強協調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各相關部門要立足職責、分工合作;公共文化體育機構要加強業務指導,共同推動工作落實。(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等)
(十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對鄉鎮(街道)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綜合文化站)的管理,制定鄉鎮(街道)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綜合文化站)服務規范。建立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由市、縣統籌規劃,鄉鎮(街道)組織推進,村(社區)自我管理的工作機制。結合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根據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新的功能定位,重點圍繞運行方式、服務規范、人員管理、經費投入、績效考核、獎懲措施等重點環節,建立健全標準體系和內部管理制度,形成長效機制,實現設施良性運轉、長期使用和可持續發展。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等)
(十八)探索社會化建設管理模式。加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力度,拓寬社會供給渠道,豐富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內容。鼓勵支持企業、社會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通過直接投資、贊助活動、捐助設備、資助項目、提供產品和服務,以及采取公益創投、公益眾籌等方式,參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管理。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開展社會化運營試點。(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
六、加強組織實施
(十九)進行科學部署。各市、州、縣政府要把加強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發展作為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對接相關規劃,結合農村社區建設、扶貧開發、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抓緊制定落實方案。要穩步推進,可先期確定一批基礎條件較好的地方和部分貧困地區進行試點,并逐步推廣實施。國家和省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城市要率先試點并推廣試點經驗。支持試點地區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實際、具有推廣價值的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發展模式。(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文化廳、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省扶貧辦等)
(二十)加大資金保障。市、縣兩級要根據實際需要和相關標準,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中央和省級財政統籌安排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通過轉移支付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設備購置和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所需資金予以補助,同時對績效評價結果優良的地區予以獎勵。發揮政府投入的帶動作用,落實對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各項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支持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鼓勵城市對農村進行文化幫扶,增加農村文化服務總量,逐步縮小城鄉基層公共文化發展差距。(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等,各市、縣人民政府)
(二十一)加強隊伍建設。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和《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15年—2020年),加強鄉鎮文化工作力量。鄉鎮(街道)綜合文化服務中心根據整合的職能,充實增加相應工作人員。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根據實際需要,設立文化管理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等相關工作人員。鼓勵“三支一扶”大學畢業生、大學生村官、志愿者等專兼職從事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管理服務工作。加強業務培訓,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文化專兼職人員每年參加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5天。(責任單位:省編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等,各市、縣人民政府)
(二十二)開展督促檢查。把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納入政府公共文化服務考核指標。由省、市、縣三級政府建立動態監測和績效評價機制,組織文化行政等有關部門對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使用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各種問題。同時,引入第三方開展公眾滿意度測評。對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管理和使用中群眾滿意度較差的地方要進行通報批評,對好的做法和經驗及時總結推廣。(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等,各市、縣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