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全面構建我省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加快農業現代化步伐,實現農業大省向農業強省的新跨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3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以下簡稱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指引,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深化改革、創新驅動”的原則,積極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構建農業與二三產業深度融合的現代產業體系,推動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同步發展,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加快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
到2020年,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總體水平明顯提升,產業鏈條完整、功能多樣、業態豐富、利益聯結緊密、產城融合更加協調的新格局基本形成,農產品加工業與農業總產值比達到3∶1,農業休閑旅游綜合收入達到500億元,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8000元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發展多類型農村產業融合方式。
1.著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新型城鎮化建設有機結合,引導農村二三產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產業園區等集中。加強規劃引導和市場開發,培育農產品加工、商貿物流等專業特色小城鎮。強化產業支撐,統籌城鎮商圈、批發市場、零售網點建設,引進大型商貿流通企業開拓農村商品零售市場。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穩定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省委農工部、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住建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等負責)
2.加快農業結構調整。以農牧結合、農林結合、循環發展為導向,調整優化農業種植養殖結構,著力構建糧經飼統籌、農牧漁結合、種養加一體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加快發展綠色農業,實現農業提質增效。以市場為導向,大力發展畜牧和水產養殖業,推廣“蝦稻共作”“稻魚共生”等種養結合模式,到2020年,養殖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達到45%左右。結合綠滿荊楚和林業精準扶貧,加快推進林業產業原料基地建設,提高標準化、規?;蜋C械化水平。積極發展林下經濟,大力推廣林藥、林菌等林下種植,適度發展林禽、林蜂等林下養殖,推進農林復合經營,提升林地綜合效益。(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科技廳等負責)
3.延伸農業產業鏈。大力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實施“農業社會化服務惠農工程”,以潛江、沙洋、隨縣等地土地托管服務試點為突破口,鼓勵開展代耕代種代收、大田托管、良種供應、統防統治、烘干儲藏等市場化和專業化服務,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完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擴大實施區域和品種范圍,初加工用電享受農用電政策。深入推進農產品加工業“四個一批”工程,引導農產品加工產業集聚發展。大力開展農產品流通骨干網建設,通過省級股權投資引導基金、長江經濟帶產業基金,加快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支持武漢、荊州、仙桃等地全國性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建設,推進市場流通體系與儲運加工布局有機銜接。健全農產品產地營銷體系,推廣農超、農企、農校、農批、農餐等形式的產銷對接,鼓勵在城市社區設立鮮活農產品直銷網點。做大做強中國(武漢)食品博覽會、漢江流域農產品博覽會,打造我省農產品展示展銷主平臺。(省委農工部、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商務廳、省物價局、省供銷社等負責)
4.拓展農業多種功能。加強統籌規劃,推進農業與旅游、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大力發展以農業體驗、采摘、垂釣、游園、餐飲、生態觀光休閑等為主題的鄉村旅游,重點發展武漢都市農業、宜昌桔都茶鄉、恩施民族風情、鄂東四季花木、鄂西北山地生態、江漢平原水鄉田園等鄉村旅游。鼓勵投資商、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專業合作社投資建設鄉村旅游服務設施。加強旅游名鎮、名村、名街創建,扶持建設一批具有歷史、地域、民族特點的景觀村鎮,開發一批形式多樣、特色鮮明的鄉村旅游產品,引導鄉村旅游向多業態、高品質轉型。大力實施“旅翼”鄉村旅游扶貧工程,創新以旅游推動扶貧的途徑和模式。大力推進農耕文化教育進校園,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建設農業教育和社會實踐基地,引導公眾特別是中小學生參與農業科普和農事體驗。(省農業廳、省旅游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林業廳、省文化廳、省扶貧辦等負責)
5.大力發展農業新型業態。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以大數據、云計算和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大力發展智慧農業、精準農業,促進信息化與農業深度融合。打造“12316”農業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實施信息進村入戶工程,完善農業應急管理系統建設。加快農業物聯網示范應用,在大田種植、設施園藝、生態種養、綜合服務等領域建設一批標準化示范基地,帶動農業物聯網整體發展。大力實施《湖北省加快農村電子商務發展三年(2016—2018年)行動計劃》,努力把農村電子商務打造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平臺。積極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市、區)建設,推動村鎮電子商務加快發展。引入科技、人文等元素,發展創意農業,積極推廣“農業嘉年華+智慧農業+休閑娛樂”等創新發展模式。支持在大城市郊區發展工廠化、立體化等高科技農業。鼓勵發展農業生產租賃業務,積極探索農產品個性化定制服務、會展農業、農業眾籌等新型業態。(省委農工部、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等負責)
6.引導產業集聚發展。加強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效銜接,完善縣域產業空間布局和功能定位。通過農村閑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設用地,優先用于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圍繞資源集中、技術集成、產業集聚、人才集合、產業鏈發展的思路,加快推進“中國農谷”、華中農高區、襄陽有機谷建設,大力推進以江漢平原國家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區為代表的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支持武漢市東西湖區農業產業化園區、潛江食品產業園、隨州市農業產業化園區、宜都市清江綠色農產品加工園區等產業融合先導區建設。培育壯大縣域特色農業產業,扶持發展一鄉(縣)一業、一村一品。加快農產品品牌建設,積極培育鄉村手工藝品和農村土特產品品牌。依托國家和省級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科研院校和“星創天地”,培育農業科技創新應用企業集群。(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等負責)
(二)培育多元化農村產業融合主體。
1.強化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基礎作用。培育一批入社農戶多、帶動面廣、服務功能強的農民合作社,鼓勵發展農產品加工、銷售,拓展合作領域和服務內容。支持農民合作社與大型連鎖超市、城鎮社區對接,實現“超市直采、產地直供”。加強家庭農場工商登記注冊指導和服務,建立和完善省、市、縣三級示范家庭農場名錄制度,對示范家庭農場優先給予扶持。鼓勵家庭農場開展農產品直銷。引導大中專畢業生、新型職業農民、務工經商返鄉人員、退役軍人領辦農民合作社、興辦家庭農場、開展鄉村旅游等經營活動。分級建立農民合作社帶頭人人才庫,擴大理事長、經營管理人員、財會人員培訓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優先承擔政府涉農項目,落實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農民合作社、形成資產轉交合作社成員持有和管護政策。引導土地流向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負責)
2.支持龍頭企業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引導其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電子商務和農業社會化服務,并通過直接投資、參股經營、簽訂長期合同等方式,建設標準化和規?;脑仙a基地,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鼓勵龍頭企業建設現代物流體系,加強產業鏈建設和供應鏈管理,健全農產品營銷網絡。充分發揮農墾企業的資金、技術、品牌和管理優勢,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推進墾地合作共建,示范帶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鼓勵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大型國有農場等實行強強聯合,實現優勢互補,形成湖北農業“走出去”企業聯盟,提升農產品出口企業國際競爭力。(省農業廳、省農墾局、省林業廳等負責)
3.發揮供銷合作社綜合服務優勢。推動供銷合作社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效對接,培育大型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興辦專業服務公司,牽頭領辦鄉鎮三農服務中心、發展新型莊稼醫院,不斷拓展服務領域,通過合作、訂單、托管等方式,為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農資供應、農機作業、統防統治、收儲加工、產品銷售等全程社會化服務。健全經營網絡,支持流通方式和業態創新,搭建區域性電子商務平臺。積極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重點發展土地托管、電子商務、農產品深加工和倉儲冷鏈物流、農業生產租賃及各類綜合金融服務等農業生產性服務新業態,在農資供應、農產品流通、農村服務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為農民提供便利實惠、安全優質的服務。(省供銷社等負責)
4.積極發展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教育培訓和品牌營銷作用,開展標準制訂、商業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質量檢測、信用評估等領域,將適合行業協會承擔的職能移交行業協會。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產業聯盟,支持聯盟成員通過共同研發、科技成果產業化、融資拆借、共有品牌、統一營銷等方式,實現信息互通、優勢互補。(省農業廳等負責)
5.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優化農村市場環境,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利用農村“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資源發展多種經營,開展農業環境治理、農田水利建設和生態修復。國家和省級相關扶持政策對各類社會資本投資項目同等對待。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連片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高標準農田、生態公益林等,允許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開展觀光和休閑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經營活動。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要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深化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發揮開發性金融作用,加大過橋貸款、專項建設基金、抵押擔保貸款等投放力度。積極支持外商投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旅游委、國開行湖北省分行、農發行湖北省分行等負責)
(三)建立多形式利益聯結機制。
1.創新發展訂單農業。引導龍頭企業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簽訂農產品購銷合同,規范合同內容,合理確定收購價格,嚴格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約率,形成穩定購銷關系。支持龍頭企業通過保護價收購、利益兜底、利潤返還或二次結算等方式,與農戶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促進農戶直接受益、均衡受益。支持龍頭企業為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資助訂單農戶參加農業保險。鼓勵農產品產銷合作,建立技術開發、生產標準和質量追溯體系,設立共同營銷基金,打造聯合品牌,實現利益共享。(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工商局、湖北銀監局、湖北保監局等負責)
2.鼓勵發展股份合作。加快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步伐,推進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戶。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訂發布轄區內農用地基準地價,為農戶土地入股或流轉提供參考依據。以土地、林地為基礎的各種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財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經營者均應成為股東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形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推廣“彭墩模式”“檀溪模式”等股份合作方式,探索形成以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業利潤分配機制,切實保障土地經營權入股部分的收益。(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等負責)
3.強化工商企業社會責任。鼓勵從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工商企業優先聘用流轉出土地的農民,為其提供技能培訓、就業崗位和社會保障。引導工商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輻射帶動農戶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龍頭企業認定監測制度,實行動態管理,逐步建立社會責任報告制度。強化龍頭企業聯農帶農激勵機制,國家和省級相關扶持政策與利益聯結機制相掛鉤。(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負責)
4.健全風險防范機制。穩定土地流轉關系,推廣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等計價方式。規范工商資本租賃農地行為,建立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分級備案制度。引導各地建立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等風險保障金制度,并探索與農業保險、擔保相結合,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契約意識,鼓勵制定適合農村特點的信用評級方法體系。制定和推行涉農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擊涉農合同欺詐違法行為。加強土地流轉、訂單等合同履約監督,建立健全糾紛調解仲裁體系,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商局、人行武漢分行等負責)
(四)完善多渠道農村產業融合服務。
1.搭建公共服務平臺。深入推進國家農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設,以縣(市、區)為基礎,搭建農村綜合性信息化服務平臺,提供電子商務、鄉村旅游、農業物聯網、價格信息、公共營銷等服務,推進農村公共信息服務“進村、入戶、上手”。優化農村創業孵化平臺,吸引電子商務服務等企業入駐。依托工業云等信息化服務平臺,按照“政府引導、多方參與、市場化運作”的模式,引導鼓勵信息化服務提供商、互聯網企業等積極參與涉農信息資源的整合利用和開放共享。采取政府購買、資助、獎勵等形式,引導科研機構、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提供公共服務。建設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引導其健康發展。(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物價局等負責)
2.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發展農村普惠金融,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將網點和業務向基層延伸,引導互聯網金融、移動金融在農村規范發展,發展適合農村特點和需求的各種微型金融。綜合運用獎勵、補助、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金融機構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緊密合作關系,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創新信貸產品,將龍頭企業訂單納入抵押物范圍,研發以龍頭企業信用為擔保的信貸產品。鼓勵開展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融資租賃業務。探索開展農村產權抵押貸款、農產品動產浮動抵押貸款和大型農機具融資租賃試點。積極推動涉農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融資。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擴大農業保險險種和覆蓋面,拓寬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范圍。引導組建縣域農民合作社聯合會(以下簡稱農合聯),積極推進以構建“農合聯+金融”的信用服務模式、建立涉農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完善政府支持的融資性擔保公司擔保機制、探索農合聯內部資金互助模式、加強金融風險防控等為主要內容的合作金融創新試點。(人行武漢分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國稅局、湖北銀監局、湖北證監局、湖北保監局等負責)
3.強化人才和科技支撐。深入推進《湖北省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2010—2020年)》落實落地,全面實施現代農業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加快發展農村教育特別是職業教育,加大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養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導各類科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等到農村創業,實施鼓勵農民工、大學生、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和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培育一批適合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生產經營型、技能服務型、經營管理型和產業領軍型人才。開展全省鄉村旅游創客基地試點建設,打造文化科技和旅游綜合體。鼓勵科研人員到農村合作社、農業企業任職兼職,完善知識產權入股、參與分紅等激勵機制。依托高校院所和有條件的大中型農業龍頭企業,建設和完善229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支持50個左右高水平的科技創新團隊,開展農業領域重大科技攻關和關鍵技術研發。(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農業廳、省人社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旅游委等負責)
4.改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條件。認真實施《湖北省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14—2020年)》《湖北省高標準農田建設推進方案》,以縣為主體統籌相關項目資金,繼續加強農村土地整治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高效節水灌溉,到2020年建成旱澇保收、集中連片的高標準農田3570萬畝。加快完善農村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加強農村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建設持續健康和環境友好的新農村。將農村物流基礎設施納入城鄉建設規劃,逐步健全以縣、鄉、村三級物流節點為支撐的農村物流網絡體系。統籌規劃建設具備農產品流通加工、倉儲、運輸、配送等綜合服務功能的物流園區。完善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配套設施。(省委農工部、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旅游委等負責)
5.支持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支持貧困地區立足當地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和鄉村旅游、電子商務等農村服務業,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實施貧困村“一村一品”產業推進行動,扶持建設一批貧困人口參與度高的特色農業基地。統籌扶貧政策資源,強化產業鏈構建,探索“政府+龍頭企業(合作社)+貧困戶”的造血式扶貧模式,完善利益聯結機制,推動加工園區、龍頭企業與農民合作社有效對接,形成產業扶貧長效機制。鼓勵經濟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合作,支持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扶貧開發,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扶貧辦、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旅游委等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財稅支持力度。落實農產品加工企業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農產品初加工所得稅優惠目錄以及小微企業稅收扶持政策,積極支持“互聯網+現代農業”等新型業態和商業模式發展。統籌安排財政涉農資金,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投入。創新政府涉農資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設立基金、貸款貼息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向農村產業融合領域。(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等負責)
(二)開展試點示范。圍繞產業融合模式、主體培育、政策創新和投融資機制,開展武漢市東西湖區、宜城市、宜昌市夷陵區、鐘祥市、羅田縣等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縣示范建設,積極探索和總結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在省內形成一批農村產業融合試點示范鄉、村,促進農村產業融合加快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旅游委等負責)
(三)落實主體責任。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要創新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加強分類指導,因地制宜探索融合發展模式;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時間節點,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向農村產業融合集聚。(各市州縣人民政府負責)
(四)強化部門協作。省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規劃、政策措施,密切協作配合,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省有關部門對本意見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和評估,每年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告省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等負責)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