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提高省政府依法決策水平,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30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鄂辦發〔2016〕40號)要求,省人民政府決定組建以省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法學專家和律師參加的省政府法律顧問隊伍,首席法律顧問由省政府法制辦主任擔任?,F將首屆省政府法律顧問名單通知如下:
一、法學專家(8名,按姓氏筆畫排序)
馮 果 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導(經濟法、民商法)
寧立志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知識產權法)
孫晉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競爭法、公司法)
李克武 華中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導(經濟法、民商法)
周葉中 武漢大學副校長、教授、博導(憲法)
徐漢明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博導(社會管理法治建設、檢察學)
曹海晶 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兼常務副院長、教授、博導(行政法)
黎江虹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導(財稅法)
二、律師(10名,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均國 湖北國森律師事務所主任
王建瑞 北京天達共和(武漢)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李先卿 湖北多能律師事務所主任
張學輝 廣東廣和(武漢)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張曉苗 北京德恒(武漢)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張 粒 北京中倫(武漢)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柳正權 湖北珞珈律師事務所律師
殷 濾 上海邦信陽中建中匯(武漢)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魯 斌 湖北維力律師事務所主任
蔡學恩 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主任
省政府法律顧問履行下列工作職責:根據需要參與省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合法性審查或法律風險評估;參與省政府立法和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審查;根據需要對省政府推進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審查;為省政府重大民商事行為提供合法性審查或提供法律咨詢、論證意見;根據需要為省政府相關訴訟(仲裁)活動和處理非訴訟糾紛提供法律服務;參與研究法治政府建設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涉法事務。
省政府法制辦(省政府法律顧問室)是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機構,承擔省政府法律顧問開展工作和活動的組織協調、溝通聯絡、服務保障等具體事宜。
省政府法律顧問聘任期3年。
2017年1月20日